第一篇:網上辦稅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稅務登記證號碼:_________
為了簡化辦稅(費)程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就實行網上辦稅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採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有關涉稅事宜,並承諾遵守本協議各條款的規定,承擔由此引起的有關法律責任。
二、使用要求及安全
1.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時,可以選擇ca證書(推薦使用)或者戶名+密碼的方式進行身份驗證。如果乙方使用ca證書進行身份驗證,必須先到ca認證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取得ca證書。如果乙方使使用者名稱+密碼的方式進行身份驗證,應注意網路資料的安全性。甲方宣告不對該方式下的網路資料安全負責,因此發生的一切糾紛和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帳號密碼及ca證書,防止被盜或遺失。凡使用乙方帳號密碼或ca證書進行網上申報的,甲方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使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交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
2.乙方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通過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交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後,有權依法要求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的憑證或者回執,以證明乙方已經依法履行其納稅義務。
3.乙方必須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內按照法定的要求通過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交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乙方在法定期限內因甲方網路故障等特殊原因無法實施網上申報等辦稅事項的,應及時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採取其他方式按期進行納稅申報或辦理。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因申報不及時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乙方保證其通過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提供的各項納稅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如乙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5.乙方承諾提供專門的帳戶供網上辦稅之時使用,並保證在辦理有關納稅事宜之前,在該帳戶的存款餘額足夠交納當期各項稅費。如因帳戶餘額不足而導致有關稅費無法交納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6.乙方不得擅自刪除通過甲方網上辦稅服務系統報送的各種報表、資料及其他有關資訊。如乙方發現確有錯誤的,應及時與主管稅務機關管理人員取得聯絡,經管理人員稽核後方可刪除,並由乙方重新報送。
7.乙方登出或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應當及時向原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8.乙方不得從事破壞甲方網路安全的任何活動。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網路安全故障的,乙方應該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網上辦稅的有關行為,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管理。
2.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致使本協議無法執行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網上辦稅資格,終止乙方網上辦稅事項。甲方取消乙方網上辦稅資格、終止乙方網上辦稅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限屆滿前10內進行,並及時告知乙方。
3.為了保證乙方網上辦稅的順利進行,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電子申報軟體操作培訓和技術支援,並提供的每天24小時的網上辦稅服務。
4.甲方應當對乙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密。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加以解決。屬於民事法律領域內的問題,應相互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相關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乙方登出或者變更主管稅務機關,本協議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第二篇:網上辦稅協議書
網 上 辦 稅 協 議 書
甲方:中山市國家稅務局
乙方:納稅人識別號:電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身份證號碼:經辦人: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就有關網上辦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選擇使用網上辦稅系統辦稅。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負責免費給乙方使用網上辦稅系統,免費對網上辦稅的有關業務以及具體操作提供諮詢。
(二)甲方負責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乙方通過網上辦稅系統提交的資料保密。
(三)乙方如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稅務機關的規定或本協議的約定,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停止向乙方提供使用網上辦稅系統。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簽定協議書前已與銀行(信社)支行(營業部、分理處、辦事處)簽定了《納稅戶委託銀行(或信用社)劃轉稅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委託書》,並以該《納稅戶委託銀行(或信用社)劃轉稅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委託書》上確認的帳戶作為網上報稅的繳納稅費帳戶。該帳戶一經設立,不得隨意變動。如需改變帳戶,須先到甲方及開戶銀行辦理帳戶變更手續。
(二)經甲方稽核同意乙方使用網上辦稅系統後,乙方在稅收法規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網上辦稅系統辦理申報納稅、發票認證、退稅預審等業務,並於納稅期限內在繳納稅費帳戶中
存足當期應納稅款金額。乙方因逾期申報或繳納稅費帳戶上沒有足夠的存款劃繳當期稅款的,由甲方依照稅收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加收滯納金。
(三)乙方對網上辦稅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乙方進行網上申報時,須核對網上申報頁面反映的資訊,並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對申報內容進行稽核確認,如出現與實際不符合的,須與甲方核實後,方可進行網上申報。
(四)乙方通過網上辦稅系統傳送的資料電文須由甲方確認收訖,並以甲方網上辦稅系統記錄的收訖資料和收訖時間為準。
(五)網上辦稅專用的辦稅密碼是乙方網上辦稅的身份證明,是乙方網上辦稅的法律認定。乙方應指定專門的辦稅人員使用辦稅密碼,對於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初始化密碼或網上辦稅人員發生變化的,乙方應及時變更辦稅密碼。因辦稅密碼洩露、丟失或未及時變更而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在納稅申報期限內由於線路、機器、系統故障等原因不能如期進行網上申報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向甲方上門申報納稅。
(七)乙方申報併成功劃繳稅費後,可到開戶銀行取回電子繳稅回單。
(八)乙方通過網上辦稅系統報送申報表、會計報表或其他涉稅事項的資料,經網上辦稅系統確認後,仍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限和要求報送紙質資料。
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約定,如有違反,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賠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五、本協議書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單位負責人簽字: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網上辦稅協議書
網上辦稅協議書
甲方(稅務機關):
乙方(納稅人):
甲乙雙方就有關網上辦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選擇網上辦稅方式申報納稅。
二、甲方承諾:
(一)負責為乙方使用網上辦稅系統提供免費諮詢和幫助,同時對網上辦稅的有關業務技術進行培訓。
(二)保證接受納稅人網上申報資料的唯一性,對網上辦稅系統接受的申報資料負責保密。
三、乙方承諾:
(一)簽定本協議書前與惠州市“ets”聯網銀行簽定《委託銀行劃繳稅費協議書》,並以該《委託銀行劃繳稅費協議書》上確認的賬戶作為網上報稅的繳納稅費賬戶。該賬戶一經設立,不得隨意變動。如需改變賬戶須到甲方及開戶銀行辦理賬戶變更手續。
(二)經甲方稽核同意採用網上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納稅的,乙方保證在繳款賬戶內有足夠存款餘額劃繳當期應納稅費, 並於法定的申報納稅期限內通過網報系統進行納稅申報和自行扣繳稅費。乙方因逾期申報、未作自行扣繳稅費操作導致稅費逾期入庫或繳納稅費賬戶上沒有足夠的存款劃繳的,由甲方依照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或加收滯納金。
(三)保證申報內容的真實、正確和完整,並確認以甲方網上辦稅系統記錄的接受資料為準。
(四)網上辦稅專用的辦稅密碼是乙方網上辦稅的身份證明,是乙方網上申報的法律認定。乙方應指定專門的辦稅人員使用辦稅密碼,辦稅人員發生變化的,乙方應及時變更辦稅密碼,因辦稅密碼洩露、丟失或未及時變更而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在納稅申報期限內由於線路、機器、系統故障等原因不能如期進行電子申報,應及時維護並以書面資料在報稅期限內向甲方申報納稅。
(六)乙方申報併成功劃繳稅費後,可到銀行營業場所領取“電子繳稅回單”,如確實需要完稅憑證可憑“電子繳稅回單”到所屬的辦稅服務廳換開。或者直接憑《稅務登記證》副本到甲方徵稅大廳填開完稅憑證。
(七)乙方通過網上辦稅系統報送申報表、會計報表或其他涉稅事項的資料,經網上辦稅系統確認後,仍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限報送書面申報資料。
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有違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賠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處罰。
五、本協議書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經辦人:納稅人編碼(地稅):
聯絡電話: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
身份證號碼:
經辦人: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網上辦稅
二、網上申報納稅注意事項
(一)納稅人以前月份沒有申報,或當期逾期申報的,不允許進行網上申報,納稅人應到主管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接受處理。
(二)納稅人辦理網上申報納稅前,應確保繳稅帳戶有足夠餘額。因帳戶餘額不足而導致扣款不成功,納稅人應及時補足銀行帳戶,從【申報徵收】首頁直接進入【網上繳稅】頁面進行稅款繳納。如果因其它原因而導致扣款不成功,納稅人應記錄出錯原因,及時通知主管國稅機關。
(三)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當期結束前進行網上繳稅。逾期繳納稅款的,系統自動按徵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三、納稅申報資料報送要求
(一)進行網上申報的一般納稅人,必須在每月的徵收期內抄稅時報送。
(二)紙質報送資料(由網上申報軟體自動生成並列印):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
一)、(表二)》(各一式兩份)
2、《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一份)
3、裝訂成冊的扣稅憑證(原件或影印件)
4、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1分別上國稅網和地稅網註冊並列印申請表到專管員開通網上辦稅。
2國稅申報就登陸當地的國家稅務局網站,點選進入辦稅服務大廳。
輸入“稅務登記號”和“密碼”點選 進入網上辦稅系統就可以報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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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網上辦稅關鍵問題
網上辦稅關鍵問題
瀋陽的,但是所有的程式應該都一樣,那個申請表一般都是稅務局給的,直接向專管員要,然後簽訂三方協議(公司、稅務局、開戶行),然後批件回來了到軟體公司交錢,相關手續一般就是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法人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等等這些,你去辦之前稅務機關一定給你他電話的,也會告訴你相關手續。領取一般就是到那裡辦完手續就給你了。
網上申報個稅時處理失敗,顯示:"有n條資訊計稅失敗,原因為:1005,沒有此納稅人。
一、你是用易財稅申報吧?沒有樓上朋友講那麼麻煩
1、你的這個問題肯定是沒有在納稅人資訊裡面新增該人員,(新進人員)或者是你的身份證資訊錄錯!先看看錄入的身份證有沒有錯,你再去納稅人資訊表檢視有沒有此人,如果有你再看他的狀態是不是非正常狀態!(將所有失敗的身份證記下,一個個去對),再看看
2、如果沒有此人,請新增,如果狀態為非正常,請改為正常狀態,
3、做完後請重新匯入即可
二、如果是用地稅個稅匯入格式
1、只核對身份證號碼對不?不對更正過來
2、如果改了還不行,直接刪除該人員再申報(一般情況肯定是身份證資訊有錯,如果你沒有輸錯,那該身份證有可能為假身份證)
本次申報資料中,申報的人員在大集中資料庫沒有找到相符合的記錄。即對報盤檔案中的申報資訊中的人員與大集中已存在的人員登記資訊記錄的“個人登記關鍵資訊”進行對比。對比過程中遇到關鍵資訊不匹配的記錄,即提示1005錯誤。 常見錯誤原因如下,請務必甄別處理,以確保將來發放的完稅證明資訊正確,完整。
1.個人關鍵資訊變更後未到地稅辦理個人關鍵資訊變更手續
解決方法: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個人關鍵資訊變更手續後再重新申報。
2.在個人資訊未成功登記前,誤設申報結果為登記成功
解決方法:重新安裝個稅軟體。
3.誤設首次申報的人員(或新增人員)的登記狀態為離職
解決方法:首次申報人員的登記狀態設為新登記在職。
4.外籍人員重新登記,但個人關鍵資訊不一致
解決方法:到稅局前臺申請提取已申報的外籍人員登記資訊。
5.國內人員登記資訊中,存在明顯誤錄的身份證號碼,(如:錄入18個1等) 解決方法:建議正確錄入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