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將位於鋪,名稱為 轉讓給乙方所有。
2、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及藥店經營的相關證照全部歸乙方所有。
3、乙方在年人民幣),上述費用已包括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藥店經營的相關證照及其他一切與藥店有關的證件,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4、乙方轉讓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轉讓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並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