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審計流程
1. 根據相關程式,接受專案委託,簽訂工程審計諮詢合同;
2. 接收專案資料(見下頁),出具專案資料簽收單;
3. 編制專案審計諮詢工作方案,分配專案操作實施人員;
4. 熟悉專案資料,把握專案審計重難點;
5. 會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專案委託單位一同實施現場勘查;
6. 填寫《現場勘查記錄》,各單位人員簽字蓋章;
7. 根據專案資料(見下頁)、現場勘察資料,計算專案工程量、單價,彙總專案總價,完成專案審計底稿;
8. 出具專案初審報告,將專案初審成果檔案及初審報告提供給專案建設單位,由其告知轉交給施工單位;
9. 根據施工單位對專案初審成果提出的分歧和疑問進行仔細核對和解釋;
10. 核對完畢後,由公司專案主管、技術負責人對專案審計諮詢成果進行二級、三級複核,並填寫專案校審記錄表;
11. 校審合格後,出具專案審計確認表,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與審計編制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12. 出具專案審計報告;
13. 送達專案專案審計報告及歸還專案資料;
14. 做好專案服務回訪工作,及完成審計諮詢費結賬事宜;
15. 根據工作過程,做好專案相關資料留存,總結問題和原因,處理和改善相關工作,為下一次更好的完成工作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