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經濟活動分析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XX公司經濟活動分析管理,加強經營過程控制,不斷提升公司的基礎管理水平,加強各專業部門的協同反饋,貫徹以問題為導向的分析理念,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提高公司整體經濟效益,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經濟活動分析的目的是通過對XX公司的生產經營、原材料消耗、能源動力消耗及各項經營指標、重點工作、安全環保等經濟活動的全面分析,充分披露經營管理中存在或潛在的深層次矛盾,發現問題並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以達到改進管理、優化決策、提高效益的目的。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XX公司經濟活動分析管理,各子公司遵照執行。
第二章經濟活動分析原則
第四條 公司經濟活動分析與部門專項經濟活動分析相結合。
第五條 預算與實際結合,以公司年度預算為準,將實際成果通過與預算、上年同期、歷史最好水平及同行業、同區域相比較、分析,揭示指標差距,並提出採取的措施和建議;對亮點進行總結、肯定方向,以點帶面推動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改善。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第六條 成立XX公司經濟活動分析工作小組:
組 長:總經理
副組長: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總會計師、副總經理。
成 員:以下各有關部門負責人:
計劃部、財務部、人力部、技術部、裝置部、生產部、技安環保部、資產部、質量部、辦公室、新聞中心。
第七條 XX公司經濟活動分析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本公司經濟活動分析工作。經濟活動分析工作由公司總會計師具體負責,由計劃部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各二級單位(含子公司,下同)單獨撰寫本單位經濟活動分析。
第八條 職責分工
(一)計劃部
1.負責組織開展經濟活動分析工作,制定、修改經濟活動分析管理辦法。
2.負責組織召開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編寫經濟活動分析主報告;督促各二級單位開展經濟活動分析會。
3.負責對各部門及二級單位經濟活動分析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評比、通報、考核。
4.負責組織對公司經濟活動分析人員進行培訓。
(二)財務部
1.負責編寫財務專項經濟活動分析,主要包括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利潤、成本、費用、利潤總額、資金情況、“兩金”佔用等分析。
2.負責上報月份經濟活動分析材料,並將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開展情況報北化集團備案。
(三)技術部
負責編寫技術專項經濟活動分析,主要包括原材料消耗、工藝基礎管理工作、工藝技術創新及科研專案開展情況等分析。
(四)裝置部
負責編寫裝置能源專項經濟活動分析,主要包括能源(水、電、氣、風)消耗、計量管理、裝置管理、修理費、機物料消耗等分析。
(五)生產部
負責編寫精益生產專項經濟活動分析,主要包括生產組織、軍品營銷、產成品及在製品管理、精益管理等分析。
(六)技安部
負責對公司安全環保情況進行專項分析。
(七)資產部
負責對公司改革、固定資產及基礎管理等工作進行專項分析。
(八)質量部
負責對質量成本(廢品損失、得率等),質量體系執行情況進行專項分析。
(九)人力部
負責對人員結構、工資總額、全員勞動生產率進行分析。
(十)辦公室
負責對經濟活動分析會上提出的問題進行督辦。
(十一)新聞中心
負責經濟活動分析會的宣傳報導工作。
(十二)其它部門
對本部門所負責的具體業務及重點工作進行分析。
(十三)各二級單位
參照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模板,開展本單位經濟活動分析。重點分析產量、原材料消耗、能源動力消耗、變動費用及重點工作等方面。
第四章 業務流程
第九條 經濟活動分析會每月舉行一次,在當月中旬召開上月經濟活動分析會。
第十條 各部門及二級單位於當月5日前(節假日提前報送)將本單位分析材料經單位負責人及主管領導審閱(簽字)後分別報送計劃部和財務部各一份。
第十一條 會議由總會計師主持,參會人員為公司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各二級單位負責人、財務相關人員及經濟活動分析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擴大參會範圍)。
第十二條 會議流程
(一) 計劃部做月份經濟活動分析。
(二)財務部、技術部、裝置部、生產部、技安環保部、資產部、質量部、人力部做專項分析。
(三)公司辦公室通報督辦事項完成情況。
(四)公司領導對經濟活動分析進行點評,對下一階段經營活動提出明確的要求。
(五)總經理講話。
第十三條 以下作為經濟活動分析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公司領導根據所分管業務,每年至少參加兩次各二級單位組織的經濟活動分析會。
(二)各專業部門根據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提出的問題,結合本部門業務,及時召開專項分析會。
第五章 具體要求
第十四條 經濟活動分析是公司的一項綜合管理活動,僅僅依靠某個人或者少數人是無法完成的,必須發動全員參與才能達到預期效果。
(一)各部門負責人要親自負責,部門全體人員參與經濟活動分析編寫。
(二)各二級單位一把手必須親自負責,技術、裝置、生產、財務、技安等科室為主、各生產車間參與的經濟活動分析領導組織。
(三)各部門及二級單位必須指定一名經濟活動分析人員,要求經濟活動分析人員熟悉國家有關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熟悉公司和本單位生產經營情況,具有一定分析能力和文字功底,並保持相對穩定,以利於積累經驗和資料,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經濟活動分析人員的變更需經計劃部考察、批准。
(四)經濟活動分析過程中資料報送、傳遞及涉密會議的組織工作要履行公司保密管理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分析工作要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準確分析客觀情況。分析工作要有針對性,有的放矢,突出重點。要強化採取措施落實情況的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的分析和相關對策的分析,切實體現經濟活動分析重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目的。
第十六條 分析工作要深刻,透過現象看本質,通過指標看問題,找準問題,徹底分析癥結所在,避免只羅列指標、情況和結果,不分析原因和實質。
第十七條 分析工作要採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既要有定性分析,又要有定量分析,指標分析要量化,分析報告的文字表述要精練、準確。
第十八條 分析工作要注重時效性和實效性,在定期分析的基礎上,要針對經濟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展開分析,找準問題所在,提出分析結論,指導現實工作。
第十九條 分析工作重在解決問題,對通過分析揭示的問題,要制定明確的解決方案,包括措施內容、時間程序、責任單位、預期效果等。對需要進一步落實的事項,要列出下步工作計劃,明確工作內容、完成時間。
第二十條 分析工作要抓好落實,對於經濟活動分析會提出的措施,由計劃部以會議紀要的形式記錄並落實負責實施的責任部門,並由辦公室進行督辦。
第二十一條 計劃部要定期組織召開經濟活動分析培訓。
第六章考 核
第二十二條 計劃部對各部門及二級單位經濟活動分析進行評比、通報、考核,具體方式如下:
(一)評比:對各單位經濟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展覽,並組織專業人員及公司領導進行打分、評比。
(二)通報:通過評比,將各單位經濟活動分析情況進行排序,在全公司進行通報,並抄送公司領導。
(三)考核:對於經濟活動開展好的單位及相關人員進行獎勵,對於開展不好的單位在年終責任書兌現、評先選優及單位領導班子兌現中給予扣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計劃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