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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申請書精品多篇

欄目: 常用文書 / 釋出於: / 人氣:1.63W

勞動仲裁申請書精品多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一

申請人:姓名xx性別女年齡xx民族漢

住址xx市xxx

電話xx郵編xx

被申請人1:單位名稱xx市xx電話xx

法定住所xx市xx郵編xx

法定代表人xx性別女職務總經理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終止勞動關係經濟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待通知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4000元

3、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工作期間公積金(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

4、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20xx年6月各類養老保險

5、裁決被申請人賠償從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資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決被申請人退回申請人過失單扣款9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9月8日正式進入被申請人xx市xx公司上班,擔任會計主任一職。並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由於xx公司財務內控制度薄弱,前任財務人員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財務報表,也未完善儲存財務歷史資料,給申請人的後續財務工作帶來極大困難,並在此期間因公司快速發展,連鎖門店由20xx年9月的9家店鋪增長為20xx年6月的23家店鋪,全部店鋪及貨物供應鏈的財務工作都由申請人所在的團隊負責,而在整個發展期間團隊工作人員未增加一人,申請人在此工作期間兢兢業業,每天都於晚上10點後離開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強大的工作量給申請人的身體及精神帶來極大的疲憊及壓力,身心一直處於緊繃狀態。因此出現上班遲到現象,遲到時間為1分鐘,2分鐘等。

20xx年6月1號被申請人因申請人遲到累計四張過失單,被申請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累計三張過失單可將員工開除為理由,將申請人開除,雙方在20xx年6月1日晚8點至12點協商及談判,被申請人同意支付賠償金為半個月工資,並誘騙申請人在自願離職書上簽字,於20xx年6月10日將款打入申請人工資卡內,申請人查詢後金額不符,於20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間與被申請人交涉,被申請人拒絕支付相應的金額,拒絕再交涉。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xx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二

申請人焦__,女,___年6月20日出生,漢族,現住__省__市__路5號

被申請人核工業第七研究設計院。地址:__市__區並__路西一巷五號。

法定代表人劉__院長。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辦理移轉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手續至__市某建築設計院,並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一萬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仲裁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原系被申請人員工,___年大學畢業分配至被申請人處,工作兢兢業業。___年4月,申請人因事請假外出,正值非典高發期,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違反法定程式將申請人除名,致使申請人無法上班。至今該除名決定申請人也從未見過。由於申請人無除名決定,導致申請人的權利無法行使。申請人在外漂泊,由於沒有人事檔案、社會保險,無單位接收,工作沒有著落,給申請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移轉手續,但是被申請人卻提出種。種無理條件,甚至提出數萬的高價作為交換條件,無理扣押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現申請人已在__市某建築設計院找到工作,急需辦理人事檔案及社會保險的移轉手續。根據《勞動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被申請人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理應及時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移轉手續,給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也應當依法予以賠償。為此,特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請貴委裁決被申請人辦理移轉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手續至__市建築設計院,並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市__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焦__

___年七月十九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三

申請人:饒xx,男,1968年xx月出生,湖北省武漢市人,原武漢xx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住武漢市洪山區xx號。

被申請人:武漢xx有限責任公司,住武漢市洪山區xx。

法定代表人:王xx,董事長。聯絡電話:xx

仲裁請求:

1、裁令被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加倍工資16100元;

2、裁令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20xx年6月的工資1610元;

3、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4、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請人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繳費比例補辦補繳申請人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養老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則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補償費22346.7元;補辦補繳醫療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醫療保險損失1442.6元;補辦補繳失業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失業生活補助費損失2887.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2月6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在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拖欠申請人20xx年6月份的工資。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被申請人一直拒絕。20xx年6月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費用為條件才為其辦社保,申請人拒絕了被申請人的違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拒絕其違法要求為由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

現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依法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洪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四

申請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1、要求與被申請人1月18日解除勞動合同。

2、要求被申請人賠償1月9至1月17日期間經濟損失1636元。

3、要求被申請人賠償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金4000元。

事實與理由:

被申請人於20xx年10月22日進入申請人處從事商務經理工作,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22日至20xx年10月21日,約定工資每月4000元,被申請人於20xx年12月30日分別向申請人處的總經理喬某、董事長冷某以及人事經理匡某口頭提出辭職,口述原因是覺得自己無法勝任此崗位,1月6日左右,申請人找被申請人溝通確認辭職事宜,此時被申請人反悔當初自己提出的口頭辭職申請,並因此與申請人發生爭吵,在此情況下,申請人即表示只要被申請人願意留下,則繼續留用被申請人,而被申請人消極對待,不予明確表態,考慮到該職位是非常重要崗位,若人員心態無法穩定,對申請人運營管理影響巨大。因此,申請人於1月10日向被申請人發出書面和郵件形式的有關確認辭職事宜的通知函,要求被申請人明確回覆,且申請人明確表示,只要被申請人不辭職,申請人則願意繼續留用被申請人,並期望被申請人能調整心態,積極,認真的面對工作等。而且申請人在1月10日、11日先後兩次發郵件催被申請人給予明確回覆,而被申請人一直消極對待,置若罔聞,不與予理睬,也不給於明確回覆,完全無心工作。

基於被申請人入職以來所負責管理的:發貨物流成本控制混亂,系統退貨管理不嚴,無法用心盡職實際做好本部門商超和渠道發貨、退貨,各地發貨的統籌安排,客訴管理和服務等工作均無法達到本崗位的要求,且又發生上述情況,申請人迫於無奈,於1月14日向被申請人發出調崗通知書,工資和職位級別均保持不變,並在1月15日發出調整崗位後的工作內容,工作內容均為被申請人完全有能力擔任的工作,而被申請人無故不服從工作分配,消極怠工。自1月9至1月16日以來,一直對申請人發出的工作溝通郵件不做任何回覆,每天不做任何工作,上班玩手機,玩遊戲等,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分配、不盡職責,經1月17日勸告仍不改正。對被申請人管理工作造成了極大負面影響和一定的經濟損失,此事實,被申請人已經嚴重違反了申請人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獎懲管理條例》中的第八條第七款。

而且,被申請人對1月14日申請人發出調崗通知書中交辦“1、請對你原負責商務部工作不足和缺失做出《商務部工作總結報告》,此項工作於元15日18:00下班前向喬某提交書面報告進行稽核。2、《20xx年商務客服管理的工作計劃》,此項工作於元月16日18:00之前向喬某提交書面報告進行稽核”無故拒不完成,此事實,被申請人嚴重違反了申請人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獎懲管理條例》中的第八條第七款。

因此:申請人向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請求: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依照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五項第2目,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獎懲管理條例》中的第八條第七款,依法仲裁如下事項:

1、裁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1月18日解除勞動合同。

2、裁定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1月9至1月17日期間人工經濟損失1636元(工資;4000元/月÷22天×9天)。

3、裁定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金4000元。

此致

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證據及證據目錄:

證據一:

證據名稱:勞動合同

證明內容:證明勞動關係

證據二:

書證名稱:1月10日發的通知函及郵件記錄

證明內容:證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如實溝通和告知的事實

證據三:

書證名稱:1月11日、12日催被申請人回覆1月10日郵件的記錄

證明內容:證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如實溝通和告知的事實

證據四:

書證名稱:錄音材料

證明內容:證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溝通勸告無效及被申請人的違紀事實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篇五

反申請人:模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經理

被反申請人:姓名,聯絡方式

反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裁決被反申請人賠償因工作嚴重失職給反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8449.39元。

事實與理由:

被反申請人於20xx年3月20日到反申請人處工作,從事鉗工工作。

20xx年6月7日,被反申請人在完成一項一汽MV3-5310381模具的壓件工作時,未按照工作流程進行操作,致使上下模具錯位,MV3-5310381全套模具壓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449.39元。

20xx年7月8日,被反申請人辭職。對於給反申請人造成的損失,被反申請人未予以任何賠償。現反申請人依法提出反請求,請依法裁決。

此致

煙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

申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