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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基層市場主體大資料建設的思考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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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基層市場主體大資料建設的思考和建議

順應大資料時代潮流,運用大資料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是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有效手段。

因此,近幾年各級政府各部門都在為加快實施全國信用資訊的歸集及共享而努力,為大資料建設提供資訊基礎而努力,蘇州市在資訊歸集和共享上也取得了一定進展,為下一步大資料建設打下堅實基礎,大大提升了“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水平。同時,市場主體大資料的建設中仍存在一些問題。筆者對此進行了一些思考和建議。

一、市場主體大資料建設存在的障礙

(一)業務系統亟待整合,大資料平臺建設有待完善。現有業務系統較多,大平臺建設推進困難。(二)監管體制存有漏洞,資訊監管大平臺有待統一。各行業監管單位多樣,每個監管部門都有自己的監管網格劃分方法和監管平臺,容易形成資訊壁壘。(三)部門利益難協調,資訊歸集難推進。據瞭解,每個部門的業務系統研發級別不統一,有國家局研發的,也有省級部門研發的,還有當地政府研發的,各級部門利益難協調,資訊歸集難以推進。(四)傳統思維待轉變,法律依據待跟進。如今是改革在前,法律滯後,這也是造成基層監管人員不敢放手的一個原因。電子資料的取證和儲存條件仍然不夠成熟,鑑定手段仍然不夠完善,大資料監管以及信用類法律法規缺少,導致信用情況仍然不予重視,大資料建設難以推進。現如今,亟待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體系,完善電子證據儲存和取證裝置和操作規範,加大宣傳,轉變傳統思維,順應商事改革大潮流。

二、關於市場主體大資料建設的建議

(一)轉變傳統思維,完善法律依據。加大媒體宣傳,側重引導消費觀念,引導商業規範交易,引導全社會轉向信用消費思維,支援行政機關由自主研發大資料系統轉變為購買大資料服務,建立健全信用資訊歸集、查詢、共享、公開、應用以及資訊保安保障和主體權益保護等方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信用行業標準規範體系。進一步完善《蘇州市信用資訊標準資料字典》,支援專業機構研究建立行業信用評級標準。

(二)整合業務系統,完善大資料平臺市場主體資料。市場監管局作為市場主體登記部門,是“國家經濟戶籍庫”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晴雨表。首先要做好系統內部的業務系統整合,做好資料介面,讓資料可以“飛起來”,集中市場主體的各種資料,為完善信用公示平臺數據打好攻堅戰。打破資訊壁壘,加強資訊共享,促進互聯互通,共同完善大資料平臺建設。

(三)完善監管體制,統一監管大平臺。統一各部門監管網格,合理分配監管人員,落實網格到個人,統一監管平臺,做到監管聯動,建立綜合執法局。

(四)加強大資料探勘分析,推廣大資料應用產品。強化大資料應用,提高行政機關應用率。推動各行政機關在各行業事中事後監管、行政審批、公共資源配置等領域,強化大資料應用,對行政相對人進行信用審查,應用大資料分析系統進行綜合評定;強化大資料應用,提高資訊化監管能力。利用大資料技術,構建預警企業名單庫,自動生成行政指導建議書,通過全國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採集的電子郵箱地址傳送法律文書,提高資訊化監管能力;逐步放開政務資訊數量,推進信用產品社會化應用;逐步放開政務資訊數量,應用信用審查、推廣使用信用報告、培育和規範信用服務市場、支援鼓勵信用大資料軟體研發,推動大資料應用產品化,反過來促進決策和監管。

(五)完善大資料建設保障機制,加強資訊保安保護。大資料建設離不開各種保障,因此要加強資訊保安的保護,明確資料探勘的許可權和範圍,建立資訊侵權追究機制,設定大資料應用的紅線。

“通過整合分析政府部門掌握的市場主體相關資料和全閘道器聯資料,相當於佈下了‘天羅地網’,有助於填補監管漏洞和空白,為政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供有力支撐。” 北京郵電大學社會化網路資訊管理與服務研究中心主任齊佳音說,現如今,工商系統市場主體資料是各地大資料建設的基礎,工商系統自上而下正走在大資料建設的前列,雖然大資料建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相信不久的將來,大資料的應用將會深入工作和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