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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矩陣管理辦法

欄目: 公文精選 / 釋出於: / 人氣:3.19W

近年來,縣委、縣政府緊緊圍繞走好網上群眾路線這一主題,以“網際網路+”思維為引領,以微信群組為載體,從2017年初開始,力推市、縣、鄉、村四級微信矩陣群建設,搭建起了黨委政府與基層群眾的“連心橋”。在宣傳群眾、動員群眾、教育群眾、服務群眾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微信矩陣管理辦法

加強對微信矩陣群負面資訊管理,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各單位一把手為應對負面輿情的第一責任人,負面輿情涉及事項的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各群群主為具體責任人。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分層追責”的原則,對涉及本部門、本微信矩陣群的負面輿情,要確保及時發現,及時處理,最遲不得晚於4小時內發現、上報,重大問題可直接向縣委、宣傳部報告,並對反映的問題立即調查處理。對負面輿情已經擴散的及時向有關媒體反饋進一步調查處理情況,儘快消除負面影響或將負面影響控制在最小範圍。強化責任意識,認真做好應對處置負面輿情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應對處置過程中所提供的資訊和材料真實、全面並有據可查,經得起事實的檢驗和網民的質詢,避免出現新的次生輿情。

微信矩陣十個嚴禁:

一、    嚴禁釋出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的言論;

二、    嚴禁粗存、處理、傳輸、釋出各類涉密資訊;

三、    嚴禁釋出各類內部重要工作資訊及敏感不宜公開的工作資訊;

四、    嚴禁將領導批示、正式出臺檔案、帶公章檔案、內部明電、重要會議通知、重要會議議程等內容資料拍照、上傳、釋出;

五、    嚴禁外洩機關工作微信矩陣內釋出的各類公告、通知、指令等的內部資訊。對各類上級工作群指令,轉發時應適當調整,不得原文直接轉發,不得誤發至機關微信矩陣群外的其他微信群;

六、    嚴禁對工作群介面、群成員介面等截圖上傳、釋出;

七、    嚴禁釋出非權威來源的涉及國家領導、黨史、國史、軍史等方面資訊;

八、    嚴禁釋出與工作無關的言論、圖片、連結等內容;不得釋出庸俗、低俗、媚俗資訊,不得釋出各類未經證實的資訊及謠言資訊;

九、    嚴禁將存在網路安全風險的連結發至工作群內;

十、    嚴禁將微訊號及微信登入終端借與他人使用,如出現微信密碼遺失、終端遺失等情況,要及時告知群主或管理員、及時處理。

管理規範化 激發正能量

為確保手機微信這個“最大變數”變成“最大正能量”,牢牢掌握網路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嚴格規範管理,落實崗位職責,有力保障微信矩陣高效有序安全執行。制度定規範。明確微信群功能定位,強化群主、管理員職責,規範微信矩陣“十嚴禁”負面清單。嚴格實名制登記和動態管理,微信群成員全部實行層級備案,逐級報備。制定《微信矩陣資訊推送的七條措施》,一般情況下,分級推送相關內容,固定推送數量、頻率,不定期開展網上巡查,及時監督提醒群成員規範網路行為,確保矩陣群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定期舉行微信矩陣例會,組織領導、專家、部門、使用者等,研究解決微信矩陣發展具體問題。圍繞網際網路法律法規和微信技術發展,邀請專家學者、業務骨幹開展教育培訓,增強群主和成員法律意識、網路技能,提升矩陣群組管理水平。積極探索開發大資料平臺,運用微信群管理技術,有效整合部門資源,為微信矩陣高效率運轉、高質量服務提供技術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