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專案、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採取強制性防護措施,並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儘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後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裝置採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採購。
4、整改後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廠長、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並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複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複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公司內所有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檢查。每年的四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四、班組每週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並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裝置的正常執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於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並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後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範圍:
1、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支出。安全裝置、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裝置;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危險源、重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裝置正常執行保障資金: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於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2、工廠規章制度安全生產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生產安全領導小組職責範圍
1、制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和任務。
2、研究、分析總結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形勢。
3、擬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標準。
4、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5、組織處理企業的工傷事故。
6、將企業的安全生產投入落到實處。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8、確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危險場所的監控與整改工作。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級領導幹部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的責任及全體職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
(一)編制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各級領導和各職能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2、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實現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3、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名職工都必須制定本崗位安全責任履行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管理部門的崗位責任制
1、生產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①編制和落實生產計劃,要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
②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和消除事故隱患並負責督導檢查。
③在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或事故時,要果斷採取處理措施,並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發現職工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及操作規程,應立即制止。
④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①負責制定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監督職工的操作是否規範。
②負責單位特種裝置的檢查,審驗及備案。
③新型裝置(包括自制裝置)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負責投產前的鑑定和驗收工作。
⑤生產排程會議應有安全生產方面內容,並定期分析安全生產情況。
⑥參加單位安全檢查並提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及時報主管部門。
⑦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2、辦公室安全職責
①落實安全生產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做好有關資料的保管、留存和傳達工作。
②組織並檢查單位值班制度的落實情況。
③負責制定、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年終考核。
(4)制定並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工作計劃。
(5)組織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制止,同時上報主管領導處理。
⑤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對特種作業證的影印件進行歸檔。
⑥負責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及資料的歸檔。
⑦負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與演練工作。
⑧負責擬定發放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監督職工使用情況。
①負責制定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監督職工的操作是否規範。
②負責單位特種裝置的檢查,審驗及備案。
③新型裝置(包括自制裝置)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負責投產前的鑑定和驗收工作。
5、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①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比例提取每年安全生產經營和勞動保險費用,監督專項經費的使用。
②負責按規定撥付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費用。
(三)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1、生產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崗位責任制
①建立、健全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②組織制定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③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④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⑤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⑥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⑦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副組長安全職責。
①協助總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②認真組織好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生產安全工作,負責研究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生產問題。
③負責安排編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④負責對本單位幹部、職工的安全教育的監督、檢查與考核。
⑤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及經費的使用。
⑥組織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3、其它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①根據本單位職責分工對主管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人員領導責任。
②做好分管部門安全教育工作。
③負責督促檢查分管部門崗位責任制的落實和事故隱患的排查與消除。
④負責落實安全技術部門的安全技術措施。
⑤負責檢查分管部門的裝置、設施的維修工作,嚴格控制危險部位動火操作,組織完成分管部門安全生產計劃的落實。
4、車間主任崗位責任制
①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本部門的職工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②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制定事故隱患排查,解決辦法。
③組織並參加本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④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⑤及時發現、糾正、處理違章操作行為。
⑥負責本部門生產流程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整改措施,監督班組長崗位責任制的落實。
⑦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安全主管部門,採取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漫延。
⑧負責監督檢查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6、班組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①負責領導本班組職工嚴格執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班組職工的生產安全。
②負責落實本班組職工安全教育內容,對新上崗的職工要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崗位責任制的落實。
③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制止,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立即採取措施。
④負責本班組裝置、設施的安全巡視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⑤發現工傷事故應立即上報,並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
7、職工安全生產職責
①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②正確操作,精心維護和使用裝置。
③及時、正確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④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滅火器材。
⑤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⑥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有權向上級報告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向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本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證件上崗,無證人員不準進行操作。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①為確保安全生產,增強本單位職工安全生產知識,結合本單位實際,積極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
②凡新入廠的管理人員和職工,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後方可上崗工作。
③轉崗職工、重新上崗職工的安全教育由車間安全責任人完成。
④特種作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應持證上崗的須持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方可上崗。
⑤所有授課人員應作好教育記錄,保證教育內容和時間符合法律規定。
⑦安全生產教育後,由辦公室將授課資料歸檔。
⑥凡發生工傷事故後,主管部門要根據事故原因對職工進行教育。
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①本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應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製度的落實、安全教育培訓、重大危險源及重要危險部位,開展檢查、排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②各車間每週進行了一次安全生產檢查,主要檢查機器裝置、設施的安全生產狀況,排查事項隱患。
③班組每日進行了一次安全生產檢查,主要檢查職工是否遵守操作規程,是否按規定佩帶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糾正違章現象。
④單位安全員定時巡檢及時發現事故隱患。
⑤所有檢查結果要有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或違反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上報,立即排除。
3、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有事故隱患而隱患所在車間未上報整改的,追究其車間安全責任人的責任。
對排查出或未及時整改的事故隱患,追究主管生產安全負責人的責任。
對裝置、設施中存有事故隱患的,追究其車間安全責任人及崗位操作員的責任。
4、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處理制度
①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立即上報上級安全部門,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②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部門或個人要保護好現場,不得將事故現場隨意變動或恢復。
③發生事故部門或事故當事人要積極協助調查分析,不得隱瞞事故真相。
④對發生事故的各類工傷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接受教育,提出處理意見,建立防範措施。
⑤對違反操作規程、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事故,對直接責任人處以調離工作崗位、開除、行政處分、經濟處罰。
5、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為確保企業生產的安全進行,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與健康,對在職職工按不同工種的勞動防護要求發放。
①職工每人發放工作服1套、工作冒一頂、膠鞋1雙,使用期限2年;手套按需要領取。
②勞動防護用品由財務科組織採購、發放。
③勞動防護用品未到發放期丟失的,按購買價格的50%收取費用後補發;未到發放期損壞的,按購買價格的30%收取費用後補發。
④職工領取勞動防護用品後,必須穿戴整齊方可上崗,如發現一次穿戴不整齊的,扣款10元。
6、安全設施裝置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①裝置的選購滿足安全技術要求,不採購落後的、國家禁止使用的裝置。
②裝置應具有可靠的安全防火、防漏電裝置。
③對電器裝置的電源、插座、開關應經常檢查,以免發生短路、漏電現象,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④裝置運轉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凡屬操作人員不能排除的故障,不得私自維修。
⑤不得拆除裝置上的安全防護裝置,維修時要正確使用工具,嚴禁亂敲、亂拆。
⑥生產過程中,發現生產裝置、設施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切斷電源,保修。故障排除後,才可再開工。
7、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①行吊崗位操作員應培訓後上崗。
②鍋爐工應參加培訓後持證上崗。
③廠內車輛無駕駛證人員不得開動,車輛出行應服從辦公室統一安排,不得隨意開車出廠。
8、應急救援工作制度
①發生火災事故後,應及時撥打119電話求援。
②在事故發生初期,應及時切斷電源,並轉移易燃、易爆物品。
③在事故發生中,首先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財產,將損失降到最低。
④在事故中,各車間員工應服從車間領導指揮、安排。
9、重大危險源監控和管理制度
①對廠區內的電源、電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每月排查一次,及時更換老化的電源、電線。
②車間內的電器設施插頭、插座要每天檢查,按規定操作。
③電器損壞,不得私自拆卸修理,應由專業人員維修,無故障後方可開工使用。
④每天下班後,車間內要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⑤辦公室要關閉空調、風扇、電燈、電腦等用電設施電源。
⑥鍋爐工在開爐過程中,不得擅自離崗,不得交於無證人員操作,不得違規操作。
10、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①各崗位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說明規範化操作。
②開動裝置接通電源前,應清理工作現場,檢查裝置各操作部位是否靈活、位置是否正確,安全裝置是否齊全。
③檢查裝置不得有其他異物,螺絲是否牢固,以免鬆動造成事故。
④開動裝置時,必須檢查是否有異物、水、油等進入電機或電器裝置內。
⑤裝置外露面或滑動面上,不得堆放工具、產品,以免碰傷裝置,影響裝置狀況。
⑥嚴禁超效能、超負荷使用裝置。
⑦裝置執行中,操作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發現裝置異常,應停止操作,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立即通知維修人員。
⑧操作員離開裝置或對裝置清洗、維修時應切斷電源。
⑨維修、調整裝置時,要正確使用拆卸工具亂敲、亂拆。
11、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①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積極協助調查取證,不得隱瞞事實。
②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努力保持事故現場,不得故意破壞,以免給調查取證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③事故調查處理中,任何人都應積極協助調查、提供線索,以便最短時間內排查出事故原因,杜絕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12、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①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25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缺席。
②各生產車間每月28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缺席。
13、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①財務部門每月會計核算中按月計提500元安全生產費用,用於安全生產專案的支出。
②安全生產費用要做到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再此列支安全生產專案以外的費用。
本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適用於全廠職工及所有崗位,自下發之日執行。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的建設與管理,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各類制度的編制、釋出、使用、評審、修訂、廢止等各環節進行統一規範。
3管理職能
(1)EHS部是公司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的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①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②負責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的分類編號;
③負責主辦或會籤頒發及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檔案;
④負責協調各種規章制度之間的相互銜接關係,並在內容上不斷完善;
⑤有權代表公司解釋有關規章制度。
(2)有關職能部門是公司本專業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①負責稽核有關本專業的規章制度及會審、會籤其他部門有關規章制度;
②負責草擬頒發或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檔案;
③有權監督所屬部門及職工對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4管理內容與要求
現場裝置執行、檢修的每項工作,都應有相應的規章制度,使每個生產工作人員有章可循。新增裝置及重大裝置的改進等專案,都應在試運前制定相應的規章或措施,並組織有關人員學習考核,否則不應投入執行。
4.1規章制度的編制
(1)規章制度編制前,應廣泛蒐集和研究有關資料,進行必要的分析和論證,凡是編制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國家及專業技術標準的要求,符合生產現場實際。
(2)所有規章制度的編制,應做到“符合實際,指導生產”,達到“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的目的,應根據生產的發展,裝置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隨時補充修訂。
(3)編制的規章制度要語句簡練,措辭得當,簡明易懂。
(4)編制或修編規章制度的依據:
①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地方性法規;
②製造廠家的裝置資料;
③公司及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
④上級有關事故通報,公司及外單位的事故教訓;
⑤推廣應用的新技術;
⑥有關人員對規章制度的正確意見和建議;
⑦規章制度在執行中對發現問題的解決辦法和措施。
4.2規章制度的審批與頒佈
(1)生產規章制度的審批與頒佈:
①各項規章制度的編寫或修訂應在廣泛徵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寫出初稿,由編修部門組織技術熟練、書寫表達能力較強的技術人員和部門領導人員參加,採用集體討論修改,最後個別審閱的辦法進行稽核;
②將初稿送交歸口部門,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初審;
③由主要負責人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審批與頒佈經職能部門編修起草後,可採取組織有關部室會籤,集體討論,最後領導批准的辦法頒佈執行。一般專業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關部門或人員進行稽核審定,由分管該項工作的。領導批准頒佈執行。涉及面較廣,政策性較強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關部室或專業人員會議進行討論稽核,由公司分管領導審定,最後由主要負責人批准後頒佈執行。
4.3規章制度的使用4.3.1規章制度的印刷及發放
(1)規章及管理制度必須經審批後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應符合標準要求;
(2)所有規章制度的發放應編號有序,由EHS部負責管理,承辦部門具體發放;
(3)人員調離公司時,應及時收回所有的規章、制度,其他單位索取規章、制度時,由EHS部按有關規定辦理。
4.3.2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1)公司執行的規章制度可分為四個級別,即國家頒佈,部、省頒佈,各級地方政府機關頒佈,公司自行頒佈。凡是根據上級頒發而結合公司實際編修的規章制度,執行中允許代替上級頒發的規章制度,但在執行中遇到問題與上級規定有衝突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2)規章制度一經頒佈,即為公司的技術法規和管理法規,全體員工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不得違反,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
(3)每個工作人員、業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都應認真學習各種規章制度,定期參加各類人員的學習和考試,並達到合格。
4.4培訓與考核
(1)在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發放後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並考核,瞭解並掌握公司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規章制度;
(2)公司所列管理事項應分解列入有關人員的工作範圍內,與經濟責任制掛鉤考核獎懲,實行逐級考核。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由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領導小組按規定進行檢查考核;
(3)對違反現場規章、制度的人和現象,每個工作人員都要提出意見,使其糾正;對堅持違章作業的人員,應停止其工作,並予以經濟處罰;對違反規章制度而影響辦事效率和效益的,要嚴格考核,接受教訓,制訂防範措施;對自覺執行規章制度,為安全生產等各項工作做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表揚和獎勵。
4.5評審
根據一年實際執行情況,由安全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組織全面審查一次,並做出必要的修改補充意見,經EHS部彙總上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4.6修訂與廢止
(1)每三年進行一次全面評審,視情況分別予以確認,修編或廢止。
(2)當發生重大變化或事故後及時進行修訂。
5附則
(1)本制度由EHS部負責檢查和考核。解釋權歸EHS部。
(2)記錄表格
《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規章制度發放登記表》
《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規章制度培訓考核記錄表》
《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評審修訂記錄表》
本工程地處鐵路站場內,施工場地狹小,列車執行頻繁。為加強施工現場鐵路安全管理,保證每個作業人員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有帶班人員或班組長統一指揮行走路線,統一指揮施工。
2、施工人員通過道口和接觸網下市,不準高舉、肩扛工具、鍬、棍棒、金屬物等物品,必須水平拿著通過。
3、接觸網下嚴禁打手機;嚴禁打雨傘通過。雷雨天氣嚴禁在接觸網附近逗留。
4、嚴禁相接觸網、鐵軌方向噴灑水;嚴禁在鐵路邊上大小便。
5、嚴禁攀登接觸網支柱,在支柱上懸掛東西或晾晒衣物,嚴禁依靠支柱休息。
6、施工人員嚴禁破壞鐵路設施;施工車輛嚴禁碰撞鐵路設施和建築物。
7、在鐵路兩邊施工的車輛(包括挖掘機、裝載機、吊車、工程車輛等),有機車通過時必須停止作業並關閉照明燈。
8、通過道口的任何車輛,車斗內、車輛外面嚴禁坐人。
9、在接觸網左右,嚴禁距離接觸網小於3米的車輛上作業。
10、施工人員嚴禁攀爬電力設施,接觸網支柱,翻越鐵路兩側的安全隔離網。
11、嚴禁攀登車皮、鑽車皮,嚴禁在車皮下避風、避雨、休息,嚴禁在軌道上坐、臥或在鐵路軌枕範圍內行走。
12、施工人員在站場內嚴禁吸菸、點明火、焚燒雜物等。
13、施工人員進入作業地點必須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不準疲勞和酒後上崗。
14、施工人員嚴禁向列車和接觸網亂拋繩索、石塊、工具等物品。
15、鐵路兩側2米範圍內嚴禁堆放材料、雜物或作業工具等物品。
16、嚴禁在地磅上行走。
17、各分包單位任何機動車輛通過道口時嚴禁超速行駛(5km/h),駛入站場內及施工作業區內後速度嚴禁超過15km/h。
18、嚴禁任何機動車輛在道口和接觸網附近(3m以內)停車。
19、各分包單位車輛嚴禁在道口、接觸網附近(3m以內)裝卸貨物等操作。
20、通過道口的運輸車輛裝載貨物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2m(包括裝載機通過必須把鏟放平,挖掘機通過臂高不得超過4.2m。吊車、泵車通過把臂放平)。
21、道口防護欄杆關閉後嚴禁行人、摩托車、自行車、汽車搶道通過。
22、道口防護欄杆關閉後嚴禁任何人員私自開啟。
23、任何特殊施工車輛(如挖掘機、吊車、裝載機等)通過道口進入站內必須和道口工、現場管理人員聯絡並得到允許後方可進入。
24、施工現場任何車輛的駕駛員必須有相應型號的駕駛證。無證人員不得駕駛車輛。嚴禁酒後、疲勞駕駛。
25、施工現場吊車、泵車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看護。禁止靠近接觸網作業。
26、各分包單位要安排班組長上下班時清點人數,並報專案部主管工長。由班組長帶隊有序通過道口。
27、土方車輛運輸過程中應覆蓋帆布,通過道口時應有專人指揮,如有散落在道口或道心、軌道附近的土石應立即清理乾淨。
28、施工現場車輛應帖反光標誌,避免夜間行車發生危險。
如專案部人員發現各分包有違反以上制度的行為,專案部將對相關分包單位視情節嚴重性給以100元到5000元的罰款。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入職體檢和入職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築施工企業和施工專案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住建部《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建質〔20xx〕111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包括建築施工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建築施工專案是指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專案(以下統稱工程專案)。建築施工企業是指在我省從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
第三條全省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具體考評工作由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考評主體)實施。
省級考評主體負責全省特級、一級(含專業承包一級)、中央在陝建築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市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二級(含專業承包二級)建築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縣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三級(含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下建築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四條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應當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鼓勵應用資訊化手段開展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六條各級建築業協會要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宣傳、教育及相關培訓工作。
第二章工程專案考評
第七條考評主體對本轄區已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並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築施工專案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八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以工程專案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專案標準化自評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
第九條工程專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工程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負總責,由總包、專業承包單位的專案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等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自評機構開展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專案首次開展自評的時間為辦理監督手續當月起。
第十條工程專案自評機構每月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開展安全標準化自評工作,專案自評材料須留檔備查;在對施工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檢查評分時,屬於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應註明該單位名稱。建設、監理單位對專案自評材料進行稽核並簽署意見,發現自評工作不認真或安全隱患未消除的,責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評。
第十一條工程專案因特殊情況中止施工時,總承包單位應向工程專案考評主體出具經駐工地監理機構及建設單位簽署的中止考評報告,報告中應說明中止原因;復工前,總承包單位向工程專案考評主體出具復工報告以及對施工現場進行自查的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工程專案考評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工程專案考評主體應當在實施日常安全監督時同步開展工程專案考評工作,並抽查專案階段性自評情況,指導監督工程專案自評工作。
第十三條工程專案完工後辦理竣工驗收前,由建築施工企業向工程專案考評主體提交《陝西省建築施工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申請表》(附件1)及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專案建設、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名錄及變更檔案資料;
(二)建築施工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表;
(三)建築施工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彙總表;
(四)企業對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季度評價彙總表;
(五)工程專案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六)工程專案施工期間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七)工程專案考評主體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工程專案考評主體收到建築施工企業提交的考評資料後,以工程專案自評為基礎,結合監督檢查情況,對工程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評定,在10個工作日內向建築施工企業下發《建築施工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專案考評結果告知書中應包括專案建設、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等單位及其專案主要負責人資訊。專案自評資料不符合要求,或與實際狀況不符的,專案考評主體書面說明理由並退回資料。
第十五條工程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綜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為“優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十六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工程專案,優先評定為優良。
(一)獲得全國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省級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觀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受到省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獎勵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十七條工程專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為不合格:
(一)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二)因存在安全隱患在一年內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專案考評主體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的;
(三)月自評資料不健全、不連續或企業未對專案標準化工作進行季度檢查評分的;
(四)辦理竣工驗收前建築施工企業未提交工程專案自評及申請材料或專案自評材料弄虛作假的。
第三章企業考評
第十八條考評主體應當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建築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
第十九條建築施工企業(含外省進陝企業)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依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xx)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並向考評主體報備,自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第二十條建築施工企業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應提前90日向考評主體提交《陝西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申請表》(附表2)及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週期自評表;
(二)近三年內企業承建專案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彙總表;
(三)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四)承建專案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五)考評主體規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級考評主體考評的企業,應提前90天向省建築業協會安全分會提交有關資料,省建築業協會安全分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完整性進行審查,將符合要求的資料移交省級考評主體進行考評。
第二十一條企業考評在企業自評的基礎上進行。考評主體收到建築施工企業提交的材料後,經查驗符合要求的,以企業自評為基礎,結合企業自評報告、企業承建專案考評結果,評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在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發放《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
第二十二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或複核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彙總得分在80分(含)以上為“優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為“不合格”。
第二十三條建築施工企業在考評週期內(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並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評為優良:
1、竣工專案考評優良率達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實行關鍵崗位實名制管理的;
3、省級文明工地數量達到已考評專案總數量10%以上;或者獲得全國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2個及以上、或者獲得省級文明工地觀摩工地1個及以上的;
4、獲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表彰獎勵的;
5、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二十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不合格:
(一)未按規定開展企業自評工作或自評結果低於70分的;
(二)企業近三年所承建的專案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三)企業近三年已竣工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率超過5%的。
第四章獎勵和懲戒
第二十五條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情況記入安全生產信用檔案。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築施工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在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重新複核其安全生產條件,對整改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整改後合格”,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七條對於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築施工企業及專案,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企業主要負責人(法人、總經理、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在30日內重新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對重新考核合格的,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對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經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合格或優良的建築施工企業及專案,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評主體撤銷原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直接評定為不合格,並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
(一)提交的材料弄虛作假的;
(二)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考評過程中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五章考評管理
第二十九條外省進陝建築施工企業和外省進陝建築施工企業承建的工程專案考評結果,由省級考評主體彙總,省廳每年12月轉送至企業註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考評主體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制度、流程,加強考評管理。各級考評主體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轄區考評工作,並將其單位、姓名、電話報省考評主體備案。
第三十一條各級考評主體在對轄區企業進行考評時,可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佈的該企業在外市(區)及外省專案考評情況、結合該企業在轄區的實際,做出考評結果;
各市(區)將轄區專案考評結果統計後,於次月前5個工作日向省考評主體報送。對企業考評結果原則上每季度報送1次。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每月中旬在陝西建設網公佈各市(區)上報和外省轉送的專案考評結果以及企業考評結果。
第三十二條對於工程專案或施工企業因受到行政處罰、通報批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不良行為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或因獲得通報表揚、表彰、獎勵等業績被評定為優良的,均以各級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門的檔案為準。
第三十三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週期自評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評主體提交該年度週期自評表,但應提供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個年週期計起。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細則》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廢止,有效期五年。
陝西省印發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
根據《細則》,全省各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將負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具體考評工作由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實施。《細則》明確,工程專案考評是對本轄區已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並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築施工專案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建築施工企業應建立以工程專案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專案標準化自評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專案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
企業考評主體應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建築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
建築施工企業(含外省進陝企業)應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並向考評主體報備,自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釋出、使用、評審、修訂等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制定、釋出、使用、評審、修訂等。
職責範圍
3.1 公司安委會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專業人員制訂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並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籤,徵求修改意見。
3.2安委會根據會籤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最終必須經總經理稽核批准後,才能釋出實施。
3.4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釋出後嚴格按照其中要求執行。
3.5安委會負責定期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工作。
評審與修訂
4.1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檔案的評審
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1)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2)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3)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4)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2.評審組織:
由安委會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實施評審。
3.評審內容
(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評審輸出
(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管理檔案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檔案的修訂
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2)修訂組織: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後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瞭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3)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製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修訂後的安全生產管理檔案,由總經理審批後,才能釋出實施。
4.3管理檔案中某制度的終止執行因特殊原因,對本標準化管理檔案中的某制度需要終止執行時,必須按原審批程式申請批准後方可終止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基本上可分為兩大類:
(1)各種單項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如安全生產教育制度、檢查制度、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制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工業衛生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廠區交通運輸管理制度、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2)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它是各工種、各崗位操作工的具體操作規範。
工廠車間管理制度大概可以從以下內容開始:
1、車間8S管理規定:整理、整頓、清掃、清潔、安全、素養、節約、保密;
從8S開始入手,可以使車間管理更加有頭緒,整理、整頓、清掃、清潔這四個方面可以讓工作環境乾淨整潔,從這四個方面可以指定出車間清掃的標準、頻率、負責人、檢查人等;讓每一個員工都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安全:可以從各種標識的製作、張貼入手,讓員工知道如何安全操作機臺等,針對特殊崗位也要開展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課程,工廠安全方面做的好可以從機臺保養、目視管理、崗位說明書、培訓等方面入手,這樣就可以比較全面的建立起相對完善的體系。
素養:職業操守,貫徹公司企業文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管理條例,將這三塊內容進行宣傳、培訓,可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
節約:貫徹全員節省一分成本就是賺一分利潤的思想,日常工作中要主管監督員工,貫徹技能減排工作。
保密:針對公司業務的保密、對工作技術、專利等保密,為企業長期發展保駕護航,人人簽訂保密協議書。
2、品質管理:建立品質管理體系,全面品管、全員品管,貫徹品質三不方針,不製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
企業管理制度要根據自身的企業特點制定,8S管理、品質管理適合絕大多數生產型企業,根據富士康管理經驗要制定相應個表達,製作工作流程、管理就是:表單+流程。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歡迎交流。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我公司日常經營活動順利進行,制定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本公司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培訓方式採取由公司自行組織培訓形成進行。
1)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接受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
2)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3)特殊工種(電工、焊工、水工、製冷工等)每年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4)其他員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5)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6)從事關鍵崗位工作的人員必須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取得崗位操作證書,持證上崗。特種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7)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公司、管理處(部門)、班組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8)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等,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9)管理處(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管理處安全制度、相關工作現場環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10)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2、建立義務安全隊伍安全教育制度。
1)義務安全隊伍所有人員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業技術培訓,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2)義務安全隊伍中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地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3)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三級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3、實行安全教育培訓登記制度。
總經理辦公室必須建產所有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4、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檢查制度
總經理辦公室對本公司(包括義務安全隊伍)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規定的,將追究主管負責人的責任。
二、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⑴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執行情況,查是否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情況。
⑵查隱患:查安全文明生產情況,機電裝置、各類建築物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走道、低凹、地坑有否安全可靠護欄或蓋板,廢氣、廢液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現象及是否達到規定的標準等。
⑶查安全生產製度執行情況
A每天巡迴檢查情況B每週安全員例會情況C每季安全主任例會情況
2、公司級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季一次,由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召集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檢查組,對發現的隱患及時定人、定時整改。
各管理處每月進行一次由各部門主管參加的安全檢查例會,檢查整改情況,並上報公司主管部門。
各班組每班進行“班前五分鐘警示教育”,班中巡迴檢查,“下班前(後)三分鐘安全檢查”總結。
3、組織各專業性、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做好各類應急措施。
4、按《安全生產經濟責任制考核條例》規定執行獎懲。
三、勞保用品發放制度
1、為了確保勞保用品的合理使用,防止工傷事故,改善勞動條件及職業病的發生,按國家規定,職工工作時應穿戴好公司供給的有關防護用品。
2、從事生產勞動的員工,根據實際情況,按不同的工種發放不同的防護用品。
3、各類勞保用品按發放標準由各部門、管理處負責人(或授權人)申領單到總經辦領取。
4、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本公司勞保用品採購工作。供應商必須具有勞防用品生產、銷售資質,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每月向總經理辦公室通報費用支出情況。
5、需調整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時,由各部門(管理處)通知總經理辦公室。
6、按照同行業、同工種享受同等標準,同時兼職多工種者,執行其中主要工種的標準,不得重複領用。
7、從事有毒作業的防毒面具,以及工程維修人員使用的工具包、安全帶、安全繩、防護罩等均列入發放防護用品之中,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按規定領取。
四、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及各部門(管理處)、班組安全員及員工檢查、巡視或工作時,發現隱患必須及時彙報各級安全負責人。
2、各部門(管理處)安全負責人應及時安排存在隱患設施的整改。
3、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填寫二聯單,存根聯留相應安全主管部門,反饋聯交整改部門、管理處。整改完畢反饋單簽名蓋章後交相應安全主管部門。暫時無法整改的專案,必須提出相應的防範措施,並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五、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各類人員及裝置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公司主管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及工會。
2、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救護,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3、由公司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專人負責寫出事故報告,並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有關善後事宜。
4、召開事故分析會
⑴分析原因;
⑵明確及追究責任;
⑶落實整改措施;
(4)教育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吸取教訓。
5、按公司《安全生產經濟責任制考核條例》處理,事故報告登記存檔,並上報集團公司。
六、安全技術經費計劃制度
安全技術經費計劃是公司從全域性出發,有計劃、有步驟的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而編制的安全技術工作上規劃,是公司財務計劃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
1、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的編制
1)部門(管理處)應根據公司要求在每年第四季度編制下年度安全技術經費計劃。
2)主管副總經理和公司安全主任應組織各職能部門,廣泛吸取員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編制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經費計劃報公司財務部審批。
2、安全技術經費的使用管理
1)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經批准後,要納入公司年度維修施工計劃、財務計劃,物質供應計劃、採購計劃,以保證安全技術經費計劃有步驟地實施。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人力、財力,保證計劃的實施。
2)財務部門根據批准的安全技術經費計劃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建立該項經費科目,專款專用,保證計劃的實現,並準確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情況。
3)各部門(管理處)要設立安全技術經費使用臺帳,並將使用情況按季報公司財務會計部。
4)公司所轄小區(大廈)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的實施情況,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以保證安全措施經費計劃按期實現。
七、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制度
1、各部門(管理處)必須根據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並與各所屬部門及班組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文明小區達標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八、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為確保我公司安全生產無事故,所轄小區(大廈)達到安全文明小區標準,針對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管理、治安、消防等方面的考核,制定本制度。
2、本考核制度內容詳見公司《目標、指標考核辦法》
3、公司每半年對部門(管理處)負責人進行一次考核。責任制考核共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檔。對基本稱職人員提出要求以示警牌,對不稱職的調離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