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每月行政工作報告
(2021年7月)
致:律所領導及有關同事
上月本人需要完成的工作如下:
交接行政工作,熟悉工作內容;
填報2021年上半年律師工作報表;
**律師執業證登出登記;
2021年委託案件登記製作電子版;
案件承辦流程梳理;
黨史學習教育筆記填寫;
**實習律師證申請;
律所日常收支記錄;
印章管理;
審查收案
已完成工作及具體進度如下:
一、交接行政工作,熟悉工作內容:
1、交接行政工作,熟悉律所日常工作內容。
二、填報2021年上半年律師工作報表:
1、登入“鄭州市律師綜合管理系統”,待填報報表中下載空白表格,主任指導填寫,資料整理後填寫、上傳系統;
2、區司法局進行系統審批;
3、下載已審批的報表,列印蓋章後快遞到市律協。
三、**律師執業證登出登記:
1、登入“鄭州市律師網”查詢律師證登出流程,下載登出登記表格。並將相應流程和表格傳送給田律師;
2、*律師填寫“律師執業證登出登記表”、“登出執業申請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主任同意登出、簽字、蓋章;
3、交區司法局同意登出並蓋章。
(後續工作8月份完成)
四、2021年委託案件登記製作電子版:
整理2021年委託案件,並登記製作電子版表格
五、案件承辦流程梳理:
案件承辦流程稽核標準學習、梳理
六、黨史學習教育筆記填寫:
7月份黨史學習教育筆記填寫
七、**實習律師證申請:
**實習律師證資料稽核並蓋章(實習證還未下發,繼續跟進)
八、律所日常收支記錄:
律所日常收支進行記錄
九、印章管理:
任何蓋章都需進行審批,不可私自蓋章。如情況緊急,需向主任說明情況並取得同意後,才可事後補審批。
十、審查收案:
及時將新收案件登記在相應的收案登記本上。已結案件及時在登記本上對所填資訊進行更新登記,寫明是否開具發票等資訊。
未完成工作:**律師執業證登出(8月份繼續跟進)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無
下月計劃: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