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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46W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一、大型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各種機械設備都應遵守《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規程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2、對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操作技術培訓、考核,取得操作證後,方可單獨操作。

3、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加強責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員不僅要保證本機的安全,且要保證協同作業人員的安全。

4、結合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委派專人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裝置進行檢查,以確保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5、機操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正確指揮,精心操作。對於施工人員違反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二、設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與通知,作出詳細實施方案並安排落實。

2.執行、建立和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安全使用的規章制度。

3.組織對項目使用施工設備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出來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並督促落實。

4.做好機械操作的三定工作,堅持持證上崗制度,組織操作維修工的安全技術學習與培訓。

5.做好新機械和重新安裝大型設備的技術試驗和檢驗驗收以及安全交底工作;負責機械事故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及上報工作。

三、(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現場使用的施工設備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檢查出來的問題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並負責檢查整改完成情況,同時填寫相關安全資料。

2.執行定機、定人、定崗和堅持持證上崗制度,加強人員安全教育,督促機械作業人員遵守作業規程。發現制止並糾正違章作業。對不遵守安全規定的人提出處理意見。

3.經常深入現場檢查使用機械的安全狀態。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提出改善措施,並報告領導安排人員着手整改。

4.參與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填寫事故報告單。

5.組織新進工人和即將派駐工地上崗的機械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學習。經常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

四、機電工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做好大型機械的定期檢查,深入現場對大型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及指示裝置進行檢查測試,發現隱患立瀝青拌合站增壓泵即安排機電人員排除改正,以確保施工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動作靈敏可靠。

2.在大型機械進出場過程中,嚴格遵照預先制定的施工方案進行作業,並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時對參與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保證施工作業順利進行。

3.參與對安裝好大型施工機械的試驗驗收,填寫收集驗收必需的安全及技術資料。

4.經常對機電設備巡視檢查並做好工作記錄、檢查出來安全隱患或不合乎規範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並安排落實下去。

5.負責施工機械安全使用、安全檢查,並負責分析處理一般的機械事故和上報工作。

6.組織好機械班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學習。每月一次向操作、指揮維修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並提出具體要求。

7.執行機械定機、定人、定崗三定原則,堅持持證上崗制度。

8.新進和重新要裝的機械,在投入使用前,都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的檢驗,合格後投入生產。失修、安全裝置失靈的施工設備嚴禁投入使用。

9.負責機械設備各種資料收集、積累、保管、上報工作。

五、設備科機電三螺桿泵設備安全檢查制度

(一)每班檢查

1.項目機操班組每天上班前由機長負責檢查試驗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和常規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機電維修人員予以修復。

2.項目機電班每天對設備電氣裝置、機械結構、傳動制動以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主管工長或技術領導後立刻予以解決。

(二)不定期檢查

1.設備科領導、項目工長經常深入現場巡視、詢問、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和安全狀態,發現隱患和不合規範的地方及時安排解決。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予以制止、糾正和處理。

2.按照上級文件通知和要求,組織相關人員對機電設備進行專項檢查。

3.雨季和颱風到來之前,項目機電工長召集相關機電人員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和防護,確保機械不受影響。風雨過後,由機修電工對設備的電氣線路及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沒問題後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檢查

1.項目機電工長和安全員每週一次對使用的機電設備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安排解決。

2.設備科匯同質安部人員在每月25~30日對各項目使用的塔吊、施工電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機具及施工用電進行檢查評分,對檢查出來的問題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六、設備科安全技術教育制度

1.對新進工人必須從建築施工的四大傷害以及機械作業的一般安全知識進行教育學習,樹立其安全防範意識。

2.安排從事機械操作指揮的工人由設備科申報本地的勞動局,按照安全技術、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和禁止事項等內容進行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電工、機修工、電焊工、駕駛員等特殊工種,設備科、質安部安排,學習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與工作技能,ZYB可調壓渣油泵-鑄鋼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4.即將安排到工地從事機械操作的人員,由分管工長和安全員負責按照相關安全操作知識進行進場前教育。

5.變換工種作業的工人,在上崗前必須進行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與學習。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為了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的管理,提高設備的三率(即機械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機械效率),確保設備安全,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特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範圍

1、本規定適用於公司自有設備、租賃設備和各分承包單位自帶的設備。

2、機械設備:是指參與施工生產的所有機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和施工機具。

二、一般規定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使用。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後,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於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後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髮不得外露。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後,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1、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公司領導對事故應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三、管理職責

1、公司分管設備的主管領導:審批公司設備購買合同、設備租賃的《合格分供方名錄》、主持公司設備安全檢查。

2、公司機械設備管理部門:審批設備的需用計劃,組織評審設備租賃供方和設備購買供方,組織設備合同條款會籤,組織設備的進場,監督檢查出租方對設備維護保養和履約情況,組織對設備安全檢查,對各類設備管理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

3、項目部分管生產的副經理:是分管設備的領導,對本項目設備需用計劃進行評定。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對分包單位自帶設備進行監督管理,主持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4、項目機管員:貫徹實施公司設備管理規定,制定設備需用計劃,保養維修計劃,主持本項目的設備驗收和記錄,報告設備的運行情況,組織本項目設備安全檢查。

5、操作人員:熟悉機械設備的性能,堅守崗位,按章操作,做好機械的日常保養,持證上崗。

四、機械設備的使用、保養和修理

1、機械設備的使用

(1)機械設備按照施工平面佈置圖合理佈置,儘可能降低對其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設備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後,分類建立機械設備台帳,並負責存留相關記錄。

(2)機械設備均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凡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

(3)項目部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標識工作,按要求懸掛機械設備標識牌。

2、機械設備的保養

(1)一級保養:由操作人員實施,主要對機械設備在操作前、作業後進行“十字作業”保養(清潔、潤滑、堅固、調整、防腐),並對一些外部易損部件進行拆洗檢查,調整。

(2)二級保養:由維修人員完成,二級保養除一級保養內容外,主要是對機械設備內部各系統進行清潔、潤滑和調整,並對可能有問題的部位予以解體進行檢查、清洗的調整。

(3)三級保養:指對設備主體進行解體檢查和調整,更換達到磨損限度的零部件。同時對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損情況進行測量和鑑定。三級保養由專業維修人員完成。

(4)設備的各級保養由各設備產權單位負責。

2、機械設備的修理

(1)小修:是一種維護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當,保養失誤及使用中發生的臨時故障和局部損壞,維護機械設備的正常運轉,小修應結合保養進行。

(2)中修:是在兩次大修之間和新機械設備大修之前有計劃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於消除總成間損壞出現不平衡的狀態,以及可能延長大修間隔期。

(3)大修:是對設備的總狀態達到極限磨損的程度進行技術鑑定,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恢復性修理,使性能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以延長使用壽命。

(4)機械設備的各類維修,均由設備產權單位負責實施,且由專業修理人員完成。

(5)項目部要做好《運轉記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機械設備保養維修月度計劃,將《機械設備使用報表》按每月26日報公司。公司監督檢查以上修理執行情況。

五、大型設備的管理要求

(一)物料提升機(龍門架)

1、物料提升機在安裝前,必須編制安裝(拆除)方案,其內容包括:

(1)安裝準備(即材料和組織準備)。

(2)安裝過程(即基礎處理、地面組裝、吊裝、纜風繩(或附牆)、捲揚機穩固、地錨、驗收試驗和其他。

(3)安全使用措施。

(4)拆除工作。

2、物料提升機的驗收必須對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jgj88-92)標準執行。

3、使用前的檢查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2)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3)附牆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

(4)架體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6)捲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

(7)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

(8)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10)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4、使用措施

(1)機械實行“三定”責任制(即定人、定崗、定崗位職責)

(2)嚴禁各類人員乘吊籃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長使用。

(3)禁止攀登架體和從架體下穿越。

(4)纜風繩和附牆杆不得隨意拆除。凡需臨時拆除時應先行加固,待恢復纜風繩和附牆杆件後方可使用升降機。

(5)操作人員必須堅持視線不清、信號不明不弔的規定,拒絕任何違章指揮。

5.日常檢查要求

(1)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鬆動;

(2)空載提升吊籃做1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並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3)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

(4)安全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5)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6)作業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6.使用提升機時應符合的規定

(1)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佈,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採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2)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

(3)高架提升機作業時,應使用通訊裝置聯繫。低架提升機在多工種、多樓層同時使用時,應專設指揮人員,信號不清不得開機。作業中不論任何人發出緊急停車信號,應立即執行。

(4)閉合主電源前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開關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復作業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後方可繼續使用;

(5)發現安全裝置、通訊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作業中不得隨意使用極限限位裝置;

(6)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滑輪工作情況。如發現磨損嚴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更換;

(7)採用摩擦式捲揚機為動力的提升機,吊籃下降時,應在吊籃行至離地面1~2m處,控制緩緩落地,不允許吊籃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8)裝設搖臂把杆的提升機,作業時,吊籃與搖臂把杆不得同時使用;

(9)作業後,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閘箱。

7、其他

(一)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並符合下列規定:

(1)提升機應按使用説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板至零位,切斷主電源,並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誌,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3)機處於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後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並應符合設計與製造標準;

(二)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1)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台,並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2)提升機應由設備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捲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3)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振、防潮。

(4)運輸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儘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三)外用電梯(外用電梯的安、拆,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其要求如下:

(1)安裝開始之前的安全措施

a、始終要確保地面足夠大的區域被圍住。

b、始終要確保所使用的超重機設備適合於要起吊的載荷,而且處於良好的狀態。

c、始終要確保地基能承受規定的載荷,並符合地方安全規定。

(2)安裝期間的安全措施

a、在安裝期間絕對不准許與安裝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b、驅動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縱。

c、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安裝工作。

d、利用設置在吊籠頂部的安裝吊杆進行安裝工作時,吊杆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吊籠載荷也不允許超過額定安裝載重量。

(3)任何人不準站在懸吊物下。

a、安裝吊杆上有懸掛物時,不得開動吊籠。

b、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物件絕對不準伸出吊籠護欄。

c、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上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牆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d、除非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板至停機位置或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已經按下,否則不得在吊籠頂上進行安裝工作。

e、不能讓任何不稱職的人員進行電氣的接線工作,且在進行這類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電源。

f、直到所有的連接螺栓已完全堅固、吊具剛安裝好的標準節處拆除後,才能驅動吊籠。

(4)安裝工作完成時的安全措施

在按照安全標準和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條例進行驗收試驗獲得通過之前,升降機不得投正常使用。

8、安全防護

(1)電梯底籠周圍2.5m範圍內必須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杆,進出口處的上部搭設足夠尺寸的防護棚(按墜落半徑要求)。

(2)防護棚必須具有防護物體打擊的能力,可用5㎝厚木板或相當5㎝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

(3)電梯與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除應在兩側設置護身欄杆及擋腳板並用立網封閉外,進出口處尚應設置常閉型的防護門。防護門在梯籠運行時處於關閉狀態,當梯籠運行到哪一層站時,該層站的防護門方可開啟。

(4)防護門構造應安全可靠必須是常閉型,平時全部處於關閉狀態,不能使門全部打開形成虛設。

(5)各層站的運行通道或平台,必須採用5㎝厚木板搭設平整牢固,不準採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與板應進行固定,沿梯籠運行一側不允許有局部板伸出的現象。

9、使用或操作升降機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1)能正確、迅速地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作出反應,以避免事故發生;

(2)能理解和應用所制定的規定、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

(3)能經受緊張狀態,防止出錯,有豐富的操作經驗;

(4)受過專業培訓,熟讀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機使用手冊的全部內容;

(5)持證上崗。

10、操作的安全措施

(1)風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機;

(2)導架及電纜上結冰時,不得操作升降機;

(3)在確認“日常檢查”和“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能操作升降機;

(4)吊籠載荷和乘客決不準超過標牌上規定的額定什;

(5)不能讓貨物超出吊籠,加節時在吊籠頂部設置的安裝吊杆應拆除;

(6)除了駕駛員外,駕駛室內不允許載運其他人員或貨物;

(7)要確保所有保護和安全裝置能正常工作,否則不得操作升降機;

(8)在確認吊籠和對重通道內沒有任何障礙物、沒有人員在工作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9)當升降機在吊籠內進行操作時,不能讓任何人站在吊籠的頂上;

(10)發現故障或危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現場的安全負責人,在故障和危及安全的情況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11、保養和維修時的安全措施

(1)在升降機設備上、通道內或這些區域的附近進行任何維護和修理工作時,必須將總電源絕對切斷;

(2)在吊籠上、傳動機構上或安全裝置上進行修理工作時,還需將吊籠穩妥停在緩衝彈簧上,有對重的話,還需將吊籠鎖住在導架上;

(3)測試電動機制動器制動力矩時,必須將吊籠停穩在緩衝彈簧上並將總電源切斷。

12、拆卸階段安全措施

(1)拆卸前的安全措施

(2)始終要確保地面上有足夠大的地方被圍住,作為拆卸場地;

(3)始終要確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設備適合於要起吊的載荷;

(4)始終要確保拆卸開始前,整套裝置處於安全狀況,並通過日常安全檢查。

(5)拆卸期間的安全措施

a、在拆卸期間,絕對不准許與拆卸工作無關的人員使用升降機;

b、不允許在風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拆卸工作;

c、不要讓任何人站在懸掉物下;

d、吊籠運行必須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籠頂部操縱,不允許在吊籠內操作;

e、在進行拆卸工作時,必須將加節按鈕盒的防止誤動作開關扳至停機位置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緊急停機按鈕;

f、在吊籠頂部工作時,決不準將加節按鈕盒或操作盒留在吊籠內;

g、在拆下的部件被吊放到吊籠頂板上之前,不準驅動升降機吊籠;

h、安裝吊杆的最大起重量為200kg,不允許超載;

i、在吊籠運行時,不允許將被拆卸部件懸掛在安裝吊杆上;

j、在吊籠運行時,人員的頭部、手及裝運和物件絕對不允許伸出吊籠護欄;

k、吊籠載荷不允許超額定安裝載重量;

l、決不能讓不稱職的人進行電氣拆卸工作,且在進行電氣拆卸工作時,必須確保切斷總電源;

m、除非總電源已完全切斷,否則不能讓任何人在地面圍欄內、圍欄頂部或靠伏在圍欄上以及在升降機通道內、導架立柱內和附牆架等不安全區域內活動。

13、進行日常安全檢查時的安全措施

(1)當升降機在受暴風雨或強颱風襲擊後,要指派勝任的人員檢查各要害部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則不得在升降機上進行日常安全檢查;

(2)風速20m/s時或導架、電纜上結冰時不允許操作升降機;

(3)在確認“定期檢查和試驗”及“保養和維修”已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機;

(4)在確認升降機通道內無任何障礙物,以及這些區域附近無人在工作之前,絕對不得操作升機;

(5)在對處於地面的吊籠進行安全檢查之前,不要操作升降機;

(6)需吊籠運行而進行安全檢查時,必須始終謹慎行事。

(四)塔式起重機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除必須按照説明書和有關規定,編制專項安、拆方案。

1、塔吊的裝拆方案應包括:

(1)塔吊的定位平面示意圖;

(2)外電走向與起重回轉半徑工作範圍的平面示意圖;

(3)塔吊工作範圍所需防護措施;

(4)塔吊裝拆人員的基本情況及各崗位責任要求;

(5)塔吊安裝分部與整體、試車驗收要求;

(6)塔吊拆除中意外情況的報告制度及權限;

(7)塔吊的使用、維護與安全檢查要求;

(8)塔吊裝拆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2、對裝拆人員的要求

(1)參加塔機裝拆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證上崗;

(2)裝拆人員嚴格按照塔機的裝拆方案和操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裝拆;

(3)裝拆作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有關制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對塔機裝拆的管理要求

(1)裝拆塔機的施工企業,必須具備裝拆作業的資質,並按裝拆塔機資質等級進行裝拆相對應的塔機;

(2)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塔機的裝拆專業班組並且配有起重工(裝拆工)、電工、起重指揮、塔機操作司機和維修鉗工等組成;

(3)進行塔機裝拆、施工企業必須編制專項的裝拆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裝拆工藝要求,並經過企業技術主管領導的審批;

(4)塔機裝拆前,必須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裝拆方案和安全技術的書面和口頭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

4、拆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1)裝拆塔機的作業,必須在班組長的統一指揮下進行,並配有現場的安全監護人員,監控塔機裝拆的全過程;塔機的裝拆區域應設立警戒區域,派有專人進行值班;

(2)作業前,對制動器、連接件、臨時支撐要進行調整和檢查,對起重作業需要的吊索具要保持完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作業中遇有大雨、霧和風力超過4級時應停止作業;

(4)行走式塔機就位後,應將夾軌鉗夾緊;

(5)塔機在安裝中對所有的螺栓都要擰緊,並達到緊固力矩要求。對鋼絲繩要進行嚴格檢查有否斷絲磨損現象,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6)對整體起扳安裝的塔機,特別是起扳前要認真、仔細對全機各處進行檢查,路軌路基和各金屬結構的受力狀況、要害部位的焊縫情況等腰三角形應進行重點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或修復後,方能起扳;

(7)對安裝、拆卸中的滑輪組的鋼絲繩要理整齊,其軋頭要正確使用(軋頭規格使用時比鋼絲繩要小一號)軋頭數量按鋼絲繩規格配置。

5、塔機安裝完畢後必須經專門的檢測機構檢測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6、塔機使用中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1)塔機的基礎必須符合安全使用的技術條件規定;

(2)起重司機應持有與其所操作的塔機的起重力矩相對應的操作證,指揮應持證上崗,並正確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3)起吊作業中司機和指揮必須遵守“十不弔”的規定:指揮信號不明或無指揮不弔;超負荷和斜吊不弔;細長物件單點或捆紮不牢不弔;吊物上站人不弔;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弔;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弔;安全裝置失靈不弔;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弔;6級以上強風區無防護措施不弔;散物裝得太滿或捆紮不牢不弔;

(4)塔機運行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規定執行。最基本要求:起吊前,先鳴號,吊物禁止從人的頭上越過。起吊時吊索應保持垂直,起降平穩,操作儘量避免急剎車或衝擊,嚴禁超載,當起吊滿載或接近滿載時,嚴禁同時做兩個動作及左右迴轉範圍不應超過90°;

(5)塔機停用時,吊物必須落地不準懸在空中,並對塔機的停放位置和小車、吊鈎、夾軌鉗、電源等一一加以檢查,確認無誤後,方能離崗;

(6)塔機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信車,吊重物時不得調整起升、變幅的制動器,除專門設計的塔機外,起吊和變幅兩起升機構不應同時開動;

(7)塔機的裝拆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方能作業,拆裝前應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並經企業技術主管負責人的審批同意後方能進行,同時要做好對裝拆人員的交底和安全教育;

(8)自升式塔機使用中的頂升加節工作,要有專人負責,塔機安裝完後的驗收和檢測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頂升加節後的驗收工作也應該嚴格執行,對塔機的垂直度、爬升套架、附着裝置等都必須進行檢查驗收;

(9)兩台或兩台以上塔吊作業時,應有防碰撞措施;

(10)定期對塔機的各安全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其在運行過程中發揮正常作用。

本規定從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未盡事宜,均按有關文件執行。

六、安全設備和工藝的選用

1、淘汰的設備:少先式起重機、屋面起重機、蒸汽打樁機、滾筒式混凝土攪拌機。

2、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七、安全管理規定

1.制定設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塔機的登記備案制度。施工單位已擁有的或新購置的塔機等垂直運輸設備應儘早報請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嚴禁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合格證、粗製濫造、質量低劣的塔機進入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未經登記備案的塔機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

(2)機械設備的安裝與驗收,必須以相應的規範標準以及自身的使用説明書為依據結合施工單位本身實際情況,嚴格、周密、有序地進行。

這些規範包括《建築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94)、《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gb10055-1996)、《施工升降機檢驗規則》(gb10053-1996)、《龍門吊及井架物料提升機》(jgj88-1992)、《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等。

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必須有相對固定的管理機構和拆裝作業人員,從事拆裝作業和設備操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操作證,安裝作業時應先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統一指揮。協同作業,禁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冒險蠻幹。

(3)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檢測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不合格的設備,必須停機整改,重新檢測合格後,方可重新使用,禁止設備帶故障、帶隱患運轉。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4)建立完善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運轉維修的登記統計制度、設備報廢制度。對投入施工作業的設備,要嚴格進行班前檢查、安全運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修保養、安全專項檢查等,保證設備性能良好,不帶故障、不留安全隱患進行施工作業。

(5)落實以機長負責製為中心的“定人、定機、定崗”的崗位責任制,特種作業崗位人員均應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操作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2、施工現場大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全。

(1)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説明書、設備台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證書、檢測檢驗報告。

(2)拆裝隊伍資質證書、設備安拆人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及其他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3)懸掛限載標誌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規程牌、驗收合格牌、定人定機牌。

3.施工現場中小型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

(4)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説明書、設備台帳、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記錄

(5)指揮人員、操作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

(6)懸掛安全警示牌、驗收合格牌

4、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備配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演練。應急設備隨時更新,進行必要的保養、維護,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完好率。

八、大型設備裝拆控制要求

1.裝拆資質

凡在施工現場從事塔式起重機拆裝(包括塔式起重機頂升)作業的單位,必須取得《塔式起重機拆裝許可證》。按照《許可證》規定的範圍承接業務(《許可證》分為一、二兩極)。拆裝作業人員實行持證上崗。

2.編制裝拆方案:

拆裝方案內容包括:編制依據、人員配備、起重機械及索具配備、基礎及附牆設計(有平面圖和立面圖)、地錨和預埋件設置、安裝步驟、頂升加節程序、安全防護措施等,必要時增加頂升過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的具體要求,禁止迴轉作業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嚴格執行實施。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為保證學校網絡及用電設備的安全,防範安全風險,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網絡及用電設備更好的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服務,發揮其最大的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明確管理責任。

本着“誰分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學校所有計算機、打印機、複印機、電話機(含內部電話機)、電視機、打鈴儀、飲水機等所有用電設備均由所在辦公室的使用者負責,具體分工如下:張旭良老師負責學校微機室、廣播室以及學校網絡服務器、路由器等設備的安全工作,負責網絡及計算機安全的指導以及惡劣天氣(如雷擊)的預警工作;陳同良主任負責內部電話控制系統和打鈴儀的安全工作;其他辦公室、宿舍內的計算機、打印機、電話機、飲水機等用電設備的安全工作,均由所在辦公室、宿舍的工作人員負責,低、中、高三個辦公室內的用電設備由級部主任負責;各專用室內用電設備的安全工作由分管人員負責;各班級教室內的用電設備安全工作由所在班級的班主任老師負責。

二、加強責任心,提高安全意識,防患於未然。

上述各分管人員和使用人員,要加強責任心,提高安全意識,確保用電設備的安全運行。放學後和節假日期間,各辦公室要關好門窗,防止盜竊事件的發生。各辦公室的計算機用户,要愛惜學校配備的計算機設備,不利用計算機從事與教學無關的工作,要安裝並及時升級殺毒軟件,要文明上網,不瀏覽惡意網站,要抵制不良誘惑,防範感染病毒或被惡意攻擊造成計算機癱瘓。在使用計算機的過程中出現疑難問題,由王磊老師予以解決;若因使用不當等人為造成計算機損壞,一經查實,由責任人予以維修或者賠償損失。

三、防範遭受雷擊,任重而道遠。

由於我校地處山區,屬雷擊多發地區,各用電設備的使用者必須密切關注天氣狀況,若遇雷雨季節,必須做好防範雷擊的工作。王磊老師要做好安全預警工作,發現有雷擊跡象必須及時通知各辦公室,各辦公室負責人要及時拔掉所有用電設備的電源插頭,同時要拔出網線插頭,確保一切用電設備不遭受雷擊,將雷擊的威脅降到最低。若因人為原因致使用電設備遭受損失的,一經查實,由相關責任人賠償,若不能查明原因,由所在辦公室的全體工作人員予以賠償。

四、要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班主任老師要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的教育,教育學生愛護學校和班級中的用電設備,如計算機、錄音機、飲水機等,並正確使用這些用電設備,要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用電設備在不使用的情況下必須及時切斷電源。班級用電設備的管理者為所在班級的班主任老師,若因使用不當造成班級用電設備的損失,由所在班級負責維修或賠償。

五、以上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為加強電氣和用電設備的安全檢查,達到生產系統經濟運行。杜絕或減少因電氣設備事故造成企業員工和生產的危害,特制定本規則。

一、落實規章制度和規程

1、認真貫徹落實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電氣系統安全可靠、合理運行。

2、建立和完善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維修保養制、安全操作制、電氣運行管理制、臨時用電制等制度。

3、建立和完善電氣運行規程,電氣安全技術規程,電氣設備維護檢修規程,電氣試驗規程,繼電保護維護規程。

4、建立健全電氣設備技術檔案,完善用電統計台帳,繼電保護整定值計算資料,設備的避雷裝置,接地電阻的測試等記錄。

二、電氣設備的一般安全規定

1、凡所用電氣設備及器材,均應符合國家或部頒的現行技術標準,並具有合格證件。

2、防爆電氣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損傷,接線盒蓋應緊固,且固定螺栓及防檢裝置齊全。

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防腐蝕、防潮、防雨雪、防日曬等環境的要求。

4、需防靜電的電氣設備其接地線,應單獨與接地體或接地幹線連接,不得相互串聯接地。

5、電氣裝置電氣線路均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6、裝有電氣設備的箱、盒等,應用金屬製品。電氣開關及正常運行產生火源的電器設備,應遠離可燃物質的存放地點。其最小距離不應少於3米。

三、電氣安全檢查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專業性安全檢查第三項內容。

四、安全用電管轄理

1、各部門電工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全格,進行安全教育後持證上崗。

2、各用電部門杜絕超負荷用電,嚴禁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3、各配電室和配電櫃,要防塵、防漏。定期進行清掃,每季度要認真維護一次,並做到記錄清楚,有部門領導簽字。

4、安裝和修理工電氣設備,必須由電工人員進行,電氣照明設備均應符合安全要求,要經常檢查維修,要有安全措施和專人負責。

5、在生產區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對線皮剝落,老化的電線要及時更換。

6、臨時用電必須申請,其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條件,經供電部門檢查合格後方可接線送電。用後應立即拆除。

7、電氣焊凡在廠區進行操作,一定要有安全員,清掃現場可燃物,產配有足夠的滅火器材,如在庫房內或車間內動用電氣焊,要經過防火負責人簽字批准,方可動工。

8、庫房高度內的電線要穿保護管,電閘箱要用鐵皮包好,周圍要清潔,不能堆放易燃物。

9、各分廠、車間應設安全員,交接班時要對用電設備和電源進行詳細檢查,確保安全用電,若不用電時要斷開電源。

五、配電室電工安全操作規則

1、工作中必須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2、工作時應詳細檢查絕緣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具,儀器、儀表的性能是否良好,要熟知送電前檢查項目和內容。

3、高壓設備的停送電和倒閘操作,必須有電工人操作。操作中認真執行監護,每操作完一項做一記錄,全部操作完成後做仔細複查。

4、高壓設備的操作,嚴禁在分的情況下,拉合隔離開關和户外跌落保險。

5、尋變壓器設備停電進行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的安全技術措施。

a、將設備斷開電源,要有明顯的開關位置。

b、懸掛有人工作業台的“禁止合閘”標示牌。

c、將攜帶型接地線的一端先接到接地網的接口上,然後用驗電合格的驗電器,檢驗施工設備有無電壓。

d、驗明確無電壓後,立即將電線另一端;連接在施工設備的導體上,並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6、不允許在帶負荷的情況下,用“慢合隔離開關”。

7、嚴禁在無斷電保護下,投用高壓隔離開關。

8、檢查運行中的設備,必須有熟練電工進行,禁止取下警告牌及進行柵欄觸及帶電導體,當電器設備停電時應視其隨時來電可能。在未拉開關時或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

9、當高壓設備導電部分發生接地故障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4—5米,室外設備不得接近故障點8—10米,務必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進行處理。用絕緣棒拉合刀閘或經傳動機拉合隔離開關時應帶絕緣手套。操作户外跌落開關應穿橡膠絕緣鞋站在絕緣枱上如遇雷雨天氣,禁止在室外用絕緣棒進行操作。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大型施工設備的裝拆工作,必須由具備相關裝拆資質的單位來承擔裝拆工作。沒有裝拆資質的單位不得擅自承接任務,否則應負法律責任。

(二)大型施工設備裝拆前應編制裝拆施工方案,並經總工審批簽字後才能實施,並應對施工設備進行檢查驗收。

(三)拆遷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作業。作業前還必須經過安全技術交底,方可進行裝拆作業。

(四)裝拆時對作業場所應做臨欄,並設警示牌。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裝拆時要指配專業安全技術人員在旁監護。

(五)裝拆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六)安裝好的施工設備應進行驗收,能正常運轉、安全靈敏,並經上級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