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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制度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36W

出差管理制度多篇

出差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規範出差人員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勵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出差制度》適用於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當日無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出差人員的統一管理。

1.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上(含)出差人員的審批;

2.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下出差人員的審批。

3.財務部負責經批准後的出差費用預付與報銷結算。

四、出差申請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事先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也可以計劃形式提出),説明出差事項、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長(含)以上人員的出差由總經理審核批准,部長以下人員的出差由各部門主管副總審核批准,簽字後的《員工出差申請單》交辦綜合管理部備存。

3.因時間緊急,來不及辦理出差申請者,應由先口頭報告出差審批領導,出差返回公司後補辦申請手續。

五、出差費用領報規則

1.差旅費申領

1)出差人員須於出差前1天,預算差旅所需費用,填寫借款憑證。

2)交總經理簽字,財務經理核實。

3)到出納處借款。

2.差旅費報銷

1)出差人員返回後一星期內必須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2)報銷時須將有關單據在《憑證粘貼籤》上粘貼齊備,並在每張單據的背面註明消費事項。

3)交部門主管(部長)和總經理簽字。

4)財務部審核後,到出納處報銷。

3.有預支差旅費而逾期未報銷者,出納有權催促,逾一個工資期者,出納應從其工資中扣還借支之差旅費。

4.出差期間由本公司或有關單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費或住宿費;出差者不得再申報相應費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差期,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六、差旅費計算標準

1.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費用,憑票據實報實銷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費用採取限額控制,伙食費補貼採取包乾制,市區交通費報銷為:部長級(含)以上人員可以坐出租車憑票報銷,一般人員只能坐公交車憑票報銷。

2.部門副經理(含)以下人員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車、輪船為主,嚴格控制軟卧和高等客倉,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乘坐飛機。800公里或(8小時)以上乘火車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車票全額的50%的額外補貼,800公里(8小時)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分管領導批示,方可執行。

3.招待客户所發生各項費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須事先徵得分管副總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招待費用超過3000元以上的,須事先徵得總經理的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

4.差旅費按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車間班組長)、部長(包括車間主任、廠長、工程師)、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三個級別標準申領,凡與高階層人員一同出差者,差旅費可參照高階層人員標準申領。

5.出差人員所達目的地的車費、住宿費、市區交通費在標準與要求範圍內憑正規票據實報實銷,超過標準部分自負;伙食費補貼按標準包乾報銷。

七、當日往返出差費用計算標準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

2.當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費用按票據實報實銷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時間可報誤餐費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參加培訓、學習、支援等公務的員工,按照30元/天的標準報銷工作餐費。但若其費用已由公司或有關單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請報銷。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時,一律以公交車代步,不得乘計程車,否則費用自理。除非特殊情況,但要經部長查實,經總經理特批。

5.如果兩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儘量節約開支。

八、出差承包費日期計算標準

1.差旅承包費按實際出差日數申報,從本地出發上午12點以前離開按一天計算;中午12點以後離開按半天計算,返回本地中午12點以前到達按半天計算;中午12點以後到達按一天計算。

2.出差的路線和時間如果與申請路線和時間發生變化,必須提前告訴部門主管,否則繞道產生的費用和時間不予計算。

九、出差外勤紀律

1.員工出差應本着節約原則,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職業素質,與客户約見、商談準備充分,秉公辦事,不得徇私索賄、謀取私利,違者按章從嚴處罰。

2.出差期間,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條例,並潔身自愛,違法者後果自負,公司概不負責。

3.員工出差在外,行事應謹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災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出差管理制度2

一、公司員工出差分為:

1、市內(縣、區)出差:出差當日可能返回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二、本規定適用範圍包括:公司職工因公出差(以下統稱出差)因公發生的差旅費開支。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併到有關部門辦理出差借款等手續。

三、出差借款金額:出差人員必須提交出差事由及經費使用申請報告,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原則上每人每日不超過本人出差補助標準的總計。返回後三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報銷手續,並結清餘款。未按時報銷者,財務可於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員工當日出差時由部門經理核准。

2、長途出差:3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3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核准。

五、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另計。

六、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外,應電話請示,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七、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不得虛報。如有虛報除將其虛報款項追回外,並視其情節輕重,酌予懲處。

八、市內差旅費支付。

1、市內(其他縣、區)出差原則上要當天返回,若因公事需住宿按標準包乾使用(市內差旅費標準詳見附表1)。

2、出差地市內交通工具一般採用公交車,特殊情況可使用出租車,使用出租車要經主管批准,遇緊急情況事後要説明理由。交通費不能超過標準。

九、遠途出差差旅支付。(差旅費標準參見附表1)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費補助標準(單位:元/天)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2、遠途出差需搭乘飛機的,需報經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購買機票。乘坐汽車、輪船的按實際長途出差需搭乘長途汽車的以實際票面價報銷,火車以硬座、硬卧價報銷,輪船按三等艙報銷。

十、不同職務人員一起出差時,差旅費按高職務標準計算。

出差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旨在規範企業員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費用,提高企業運作效益。

第二條本企業員工國內外出差或參加短期業務訓練等,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二、國內出差

第三條國內出差分為長程、外勤兩種,出差時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員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則其旅費一律不準報支。但因緊急事務經部門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單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視為長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論,但外勤而必須在外住宿者視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車、公路汽車等公開訂有價目表者為原則。交通費憑證證明核支,實報實銷。乘坐企業自備交通工具不得支領交通費。因公需乘計程車由部門主管證明核支。

3、長、短程出差,無論其出差及銷差時間提早或延遲,均不作加班論。

第四條外勤在三小時以上於上午七時以前起程者報支早餐費xx元,下午一時以後銷差者支午餐費xx元,下午七時以後銷差者支晚餐費xx元。

第五條長程出差旅費分交通費、住宿費、膳費等。

1、普通員工隨同部門主管及以上幹部出差時,視實際情形比照乘同等車及住宿,由部門主管證明核支。

2、公務必要並報經總經理核准者可乘坐飛機。

3、員工適用本規定應以職稱為準,無職稱者以職位為準。

第六條住宿費按夜數支付,如檢附憑證不超過規定者得按標準支付,如未檢附憑證者按規定七折報支。但在火車中歇夜或出差處所免費招待膳宿者,不得報支膳宿費。如因實際需要陪同賓客住宿者,按其檢附之憑證實數支給。

第七條出差膳費什支費按日數支給,但在上午出發或下午銷差者當日應支三分之二,下午出發或午前銷差者當日應支三分之一。

第八條員工每次出差或派駐地區服務,如在同一地點駐留半個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規定膳、宿、什費標準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八條員工每次出差或派駐地區服務,如在同一地點駐留半個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規定膳、宿、什費標準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規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條員工人事異動搬遷費酌情給予補助,標準另定。

第十條員工出差前按實際需要憑“出差申請單”第三聯向出納預借差旅費,銷差後應於一個星期內填具“出差旅費報銷清單”按“出差申請單”核決權限呈核報銷。會計部門每月編造“企業每月出差旅費一覽表”送呈總經理核閲。

第十一條員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視事實需要核實,在限期內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滯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應事先以電話請示主管或返回企業後,由主管核定追認。

三、國外出差

第十二條奉派出國人員應就出國目的、任務、日程、所需經費等有關事項提出“出國計劃書”一式二份呈總經理後轉呈董事長。經核准後始得辦理出國手續。

第十三條出國人員其“出國計劃書”經核准後,應填寫“出差申請單”經呈准後向部門申請旅費外匯。

第十四條凡受國內外機構補助出國人員,其旅費已由其他機關照規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國外出差旅費,但所受補助費用較前條標準為低時可比照前條標準核補差額。

第十五條出國人員因公交際應酬費用除呈奉總經理核准由企業開支外,均應自理。

第十六條出國人員在國外必要之長途旅行,應以規定之路程為限,如有規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費,須由總經理核定始得準報支。

第十七條企業長期(三個月以上)派駐國外人員在駐外期間之待遇,由總經理辦公室視其地區之生活水準及由企業提供之其他設施等擬定標準呈董事長核准實施。

第十八條出國人員應照規定期限歸國,並於兩星期內提出有關任務之書面報告呈總經理並董事長核閲,否則旅費不得報銷,並按情節輕重酌予懲處。

第十九條受訓分為外埠受訓及本埠受訓兩種,差旅費報支標準同本制度第三條,以五十公里為界。

第二十條企業員工赴外埠參加訓練或實習其往返交通費及受訓期間之膳、宿雜費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條及第八條規定辦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規定辦理。

1、訓練機構或本企業已供給交通工具或費用時,不得報支交通費。

2、訓練機構或本企業供給全部膳、宿者,其雜費准予全額報支。

3、訓練機構或本企業供給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給項目不得報支外,其餘仍依本辦法規定計給。

第二十一條企業外本埠受訓員工在本埠參加訓練或實習,訓練機構不供給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費用者,其受訓期間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條規定報支誤餐費一餐,交通費則依第三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企業員工赴外埠參加企業內各部門所舉辦之訓練或實習,以由主辦部門統籌供應膳宿為原則,除已供給項目不得報支外,其餘均比照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企業員工在本埠參加訓練者,一律由主辦部門統籌供應午餐或晚餐,其費用以每餐xx元為原則。

訓練地點與辦公地點不同地址時,如主辦部門未供給交通工具及費用者,其交通費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條辦理。

四、借調

第二十四條本企業員工內部借調視同國內出差,依本制度有關條例處理。

五、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企業員工如有違反制度虛報旅費,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二十六條本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

出差管理制度4

目的:為了統一規範管理員工因公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應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各級人員出差涉及的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執行。

內容: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分為:本地出差和異地出差兩種。本地出差指可以當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寫《外出申請單》註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不能在當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視為異地出差。異地出差人員在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姓名、所屬部門、出差地點,詳細填寫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間的行程安排等,並報相關主管審批。員工出差時間達到三個工作日以上,須辦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內填寫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員工出差計全勤,出差期間的休息日(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視同加班。出差員工出差費用、住宿費用報銷過程中應實報實銷,根據實際情況分為二個基礎標準。

一、總經理及高層管理人員:省會城市及直轄市每日的標準範圍為人民幣300元。

二、中層管理人員及普通員工標準範圍為人民幣180元,根據實際情況不能超出標準的10%,若超出此範圍均由個人承擔。

企業人員在本地辦事,中午不能及時回廠者給予補助午餐費10元,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

本地出差人員每人每次補助餐費二十元。(本企業出差兩市之間,除去往返間的餐補其它天數不在餐補之內)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人員異地出差給予三餐補助費用,補助標準如下:省會城市及直轄市高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80元,中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60元,普通員工為人民幣40元,出差期間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審核後實報實銷另計。

員工、部門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據出差城市的距離決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況以火車為主,視情況申請乘坐硬卧和公路車)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飛機經濟艙的員工應經總經理批准,未按規定執行者,超標部分,將自行承擔。員工出差結束後須在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按財務相關報銷管理履行報銷手續,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費用員工自行承擔。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時,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並在出差結束後回到工作崗位後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者,公司將不予報銷返程費用。使用公司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因公出差人員憑往返交通票據、住宿費和餐飲費憑證,可按出差天數領取出差補助如果出差中有企業應當承擔費用的宴請情況發生,宴請當次的餐費補助將不再享受。特殊情況行政部安排車輛接送,如無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車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車前往機場,前往火車站的出租車費實報實銷,在進行報銷時,出示出差申請單,財務部方能給予報銷。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准,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出差管理制度5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准後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於出發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儘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准者外,其餘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准後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後應於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後,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僱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別費用內得按實憑證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並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後經總經理特准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並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後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出差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使x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出差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明確出差任務及出差的交通、住宿、補貼等支出標準,規範相關費用報領程序,有效管控成本,特製度本管理辦法。

2、適用範圍

2.1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按照公司管理辦法同意因公出差的所有員工。

2.2經公司同意外來xx面試的人員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參照本辦法執行。

2.3經公司同意外協作單位的人員來公司配合工作的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參照本辦法執行。

3、出差管理辦法的內容

3.1定義:因公工作、開會、學習、培訓、考察等離開工作所在地去外地超過12小時且不滿90天均視為出差。

3.2出差管理辦法包括:出差任務、出差費用支出及報銷。

3.3差旅費支出管理職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差旅費用的審批、借支、核銷事項。

3.4差旅費用明細項目包括: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出差補助。

3.5差旅費用標準有公司統一制定,支出須編入項目預算。

4、出差任務批准

4.1公司員工出差,需提前申請,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填寫《出差審批單》,審批單需要根據出差任務列明出差原因、各項估計支出費用,《出差審批單》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要求統一編制表格作為附件下發使用。

4.2公司員工出差,報經辦公室審核,經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借款出差。

4.3因急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出差,需電話通知辦公室備案,以便按公司規定出差費用報銷出差的開支。

5、差旅費借支

5.1公司員工出差,凡經審批同意的,也可以先自行墊付,回來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標準報銷。

5.2經辦人持審批單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借款人必須在規定地方簽名,填寫好規定的`內容、需要轉賬的填寫好開户行及賬號信息。

5.3出差期間任務有所變動,延長出差時間或增加表格出差地點的,出差人員必須電話向公司辦公室主任説明情況,未經公司辦公室主任和公司領導同意的一律視為曠工;經公司辦公室主任和公司領導同意的,返回後需要補辦《出差審批單》,未簽字補辦《出差審批單》的,財務部對出差支出不予報銷。

5.4對於借款額明顯高於公司規定標準的,財務部有權提出調整意見,對於需要特殊處理的費用需要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方可借款。

6、差旅費用標準

6.1公司員工出差城際間交通費(含靈武市)、住宿費實行按職務限額憑票據實報實銷的辦法,住宿費按出差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時須附酒店或賓館的住宿結賬清單。購買高價票的,高出票面價格部分一律自理。

6.2經批准自駕私車作為交通工具出差的,汽油費、車輛維修費由辦公室在出差前核定,過路橋費、停車費用實報實銷,補助中的市內交通費用不在另行報銷。

6.3出差市內交通費、伙食費、通訊費以定額出差補助形式發放,包乾使用。出差補助發放天數按離開銀川市公司至返回銀川市的日期連續計算(如有接待,補助不計),一般出發和返回按一天計算,如果出發和返回當日超過10小時計兩天,下午13時後出差或下午13時前返回者,當日定額出差補助按半天計算,當日往返,離開公司超過10小時計一天補助。

6.4出差時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公司規定辦理。

6.4.1公司業務招待規定:項目部、出差人員因公需要業務招待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計單位等相關單位人員時需要提前和辦公室進行申請報備,如果不能進行書面填寫報備表的,可以在事後10天內進行補籤手續,過期辦公室可不予報銷,説明需要業務招待人數及業務招待發生的原因,並經公司副總經理同意後方可進行業務招待。

6.4.2公司業務招待費用規定(不含酒):公司高管業務招待費的標準150元每人,公司中層業務招待費的標準100元每人。

6.4.3公司業務招待用酒規定:公司高管業務招待用酒的標準雙溝聖坊,公司中層業務招待用酒的標準雙溝珍寶坊。

6.4.4出差人員在出差時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公司規定辦理,同時在補助中按出差人員人數每人每餐20元扣除伙食補助。

6.4.5一般業務招待費用報銷憑實際消費發票進行報銷,超出公司規定標準的經手人自行解決,業務招待費用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規定(如:為招投標等)可以事後經公司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據實進行報銷,報銷必須憑實際消費發票。

6.4.6原則上業務招待費用不得超出公司規定,業務招待要求公司參加人員不得少於2人,每一項目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規定業務招待費不得超出兩次。

6.4.7業務招待費用報銷憑實際消費發票進行報銷時,必須有公司所有參加人員的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副總經理簽字,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規定業務招待費還需公司總經理簽字後進行報銷。

6.5出差的住宿費、出差地市內交通費(銀川市以外)、伙食費、通訊費的報銷標準,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所有標準根據公司辦公室制定,總經理批准的標準統一執行。

6.5.1原則上員工乘坐飛機出差的,如無公司車輛接送,應乘坐機場大巴到達機場、市區。

6.5.2費用包乾的項目計算方法:補助=標準x出差天數,出差天數即從出發到回到本市區實際佔用天數(一般出發和返回按一天計算)。

6.5.3同性別兩員工一起出差,原則上應同住一間標間,住宿標準採用兩人中職級最高人員標準執行。

6.5.4住宿飯店優先考慮全國連鎖的快捷酒店、旅館,費用按公司辦公室確定的標準執行,費用在範圍以內的實報實銷;因工作需要,住宿標準超過公司規定的,須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執行,未經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住宿標準超過公司規定的部分,自行承擔。

6.6因公出差需要購買飛機票、火車票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訂購,除因特殊原因並經公司領導同意的除外,其餘渠道訂購飛機票、火車票辦公室一律不予報銷。

6.7員工出差有外單位提供住宿的,公司不報銷住宿費用。

6.8出差補助標準:出差補助計算天數即從出發到回到本市區實際佔用天數(一般出發和返回按一天計算)

6.8.1伙食補助按每人每餐20元進行補助,一日三餐計取;

6.8.2出差過程中市內交通、通訊補助全國大中型城市按每人每天40元補助,其他城市按每人每天20元補助;

6.8.3住宿補助標準:全國大中型城市,總經理住宿標準8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標準按600元每天,公司中層住宿標準按400元每天,一般員工住宿標準按280元每天計算補助;其他城市,總經理住宿標準按6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標準按400元每天,公司中層住宿標準按240元每天,一般員工住宿標準按150元每天計算補助。

6.8.4公司高管:公司副總經理、總工;公司中層管理者:公司項目部經理、預算部經理、採購部經理、辦公室主任及設計部經理。

6.8.5本制度自公司總經理籤批之日起開始執行,公司相關人員按制度嚴格執行。

7、附則

7.1本制度由xxx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負責解釋。

7.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出差管理制度7

一、目的:為使公司員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範圍:因公出差的領導及員工。

三、申請及批准:

1、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辦理工作交接、且辦理好審批手續;

2、申請批准後應及時到財務部備案;

3、出差的審核批准權限如下:

3.1當日出差由部門經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遠途出差由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時間,必須電話請示其主管領導,並獲批准。

四、出差補貼範圍及辦法:

1、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標準:

1)、食宿標準:見附表一。

2)、交通補助: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公司派車的將不予以報銷。

3)、其它報銷:

公關費、招待費等根據情況酌情報銷,涉及接待費,應在費用報告中註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門經理及負責人

1)、食宿標準:見附表一。

2)、交通補貼:憑有效票據報銷火車票(卧鋪、動車、高鐵)、汽車及(公交車自理),酌情報銷出租車票。原則上不報銷飛機票。

3)、其它報銷:

公關費、招待應酬等費用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的,可實報實銷;涉及接待費,應在費用報告中註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員工

經總經理批准執行的費用,可實報實銷。

五、出差規定:

1、出差必須是經領導派遣或事先申請方可執行。

2、原則上要按照預定時間準時返回,因私事延誤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所產生的費用自行承擔。

3、出差時間,必須遵守法紀法規,嚴禁滋擾生事,破壞公司聲譽,若有違反,將受公司嚴重處罰。

4、嚴禁假公濟私,以出差名義辦理私人事務。

5、出差歸來,須在3日內(週末除外)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若有特殊情況,必須向總經理及財務告之清楚。

6、出差期間,除因公需要,可向財務部申請借款。

7、和領導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報銷須據實執行,嚴禁虛報假報。

8、外出人員須將每日工作彙報以短信或郵件的形式向主管領導彙報。

六、出差報銷流程

1、報銷的審批權限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自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內,提交《出差費用報銷單》,經部門經理審核簽字確認後,由內勤於每週一,週四統一交財務核算確認,然後由總經理審批簽字,最後到出納處報銷。如果員工因臨時出差等原因無法自行報銷,所有單據交由部門內勤協助辦理。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未出本地區且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出差補助標準額

2.1)、員工出差不超過一日的視同正常出勤,因此產生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2.2)、長途出差補助標準:(包含住宿費、交通費和膳食費)

出差標準現劃分為三級:總經理級別;經理級別;普通銷售人員;

注: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3.1)正常情況下實報實銷(火車,汽車,輪船等),所有報銷需要正規發票,不能獲得發票的特殊情況需要註明詳細情況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3.2)如果因特殊情況出差需要乘坐飛機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車的費用不在報銷之列。

3.3)銷售人員出差,經理級別每月話費補貼100元;其他人員每月話費補貼50元。

七、附則: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2)、本規定由綜合部制訂並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准後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