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本社區區域內發生的各類火災事故,及時、有效地開展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撲救與安全疏散工作有序進行,做到防患於未然,特制定社區火災應急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一)當本管轄區集貿市場、幼兒園、居民小區等公共聚集場所;駐區單位、易燃易爆單位發生火災,並造成人員傷亡或直接財產損失的。
(二)本區域內發生的其它災害事故,伴隨着火災發生,社會和政治影響較大,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承擔主要任務的事故。
(三)其他沒有達到社區特大安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條件,但影響較大、指揮部認為有必要啟動本預案的火災事故。
二、指導思想
在開發區黨、工委政府及開發區街道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發揮社區優勢,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質準備,堅持“救人第一,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按照“先控制,後消滅”的戰術原則,科學指揮,統一行動,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三、組織領導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火災救援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羅曉琴鐵路花園社區黨委副書記
副總指揮:曹志軍鐵路花園社區副主任、社區民警
成員:劉志剛 韓偉 王瑞
總指揮部工作職責:組織特大火災事故的救援、現場警戒、醫療救護、各項保障和善後處理。統一指揮調動各行動組按照預定方案進行滅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據火場情況變化,適時做出必要決策;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下設在社區司法警務室,負責人由社區司法警務室站長彭傳華擔任,成員由社區文體站、黨建民政服務站、社區勞動保障站、社區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社區司法警務室等負責人組成。
(二)火災撲救組
組長:彭傳華劉志剛
成員:由社區義務消防分隊隊員組成。
工作職責:執行總指揮的指令,根據火場情況(即起火部位、火勢大小、燃燒物質等),啟動防火、排煙、及消防供水等設備,正確使用滅火設施和器材,迅速撲滅初起火災,或有效控制火勢發展,配合公安消防隊實施滅火。
(三)現場警戒組
組長:韓偉 徐曉
成員:由社區司法警務室治安員、出租房屋協管員負責
工作職責:
1、對火場周圍道路各路口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確保參與救援的車輛出入暢通。
2、保護現場、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負責火場外圍的警戒。
3、做好羣眾的安全疏散撤離工作,開展火場內部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和疏散出來的`人員重返火場。
4、協助醫療部門做好傷亡人員的搶救工作。
5、加強火災現場周圍區域的治安巡邏控制工作,對現場周圍重要目標實施安全保衞,嚴防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
6、根據工作需要,及時組織人員協助進行火災事故原因的調查。
(三)醫療救護組
組長:葉玉榮
成員:由社區醫療服務站工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
1、負責指揮協調120的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迅速趕赴現場,對搶救出的傷員進行現場搶救,並將傷員轉送到有關醫院進行救治。
2、負責協調醫院開展傷員救治工作。
3、組織羣眾自救、互救工作。
4、做好救援工作的醫療器材保障工作。
5、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王雪
成員:由社區工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和火情,發出119火警信號,準確報告起火地點與部位、着火物質、有無被困人員等信息。保持火場總指揮與消防部門及各行動組之間的聯繫,做到上傳下達,確保信息暢通。
(五)疏散引導組
組長:曹志軍和起火部位單位負責人
成員:起火部位工作人員和部分義務消防隊員組成。
工作職責: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臨時搭建的逃生設施,幫助引導被困人員迅速安全撤離火場。按照“救人第一、疏散優先”的原則,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可能將重要的信息資料、貴重財物一併撤出。
四、報警、接警及通訊聯絡的程序和措施
⒈社區居民或工作人員發現火險、火災應立即向社區司法警務值班室報告,值班室電話為:33xxx9,主任值班室電話為:3xxx,並提供着火地點、火勢大小和有無被困人員等情況,必要時直接向119火警中心報警。
⒉保衞處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往起火地點,同時向總指揮報告,到場後及時向總指揮反饋火場信息。臨時組織在場人員進行必要的撲救和救援工作。
⒊按照總指揮的指令,通訊聯絡組組長接通知後立即通知本組成員,並安排分頭通知起火部位單位負責人、各行動組成員及供水供電部門負責人等迅速到達火災現場。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報警,應及時安排人員在大門及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同時攜帶對講機等通訊工具趕到現場,保持現場總指揮與各行動組及公安消防隊之間的通訊聯絡。
⒋總指揮到達現場後,彙總火場各方面的情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指揮各行動組進行滅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組織在場人員參與協助滅火、救援和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
五、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⒈火災撲救組成員趕到起火地點後,應立刻了解着火物質和有無易燃易爆、化工化學物品等情況,同時調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進入火場實施撲救。
⒉火災撲救組進入火場後,若發現仍有人被火勢圍困,應按照“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先解救被困人員,併為疏散人員讓開通道,以免影響疏散時間,造成人員傷亡。
⒊若為電器設備火災,或着火部位在實驗室、機房等電器設備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斷火場的電源,再進行撲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滅火,以防發生人員觸電。
⒋着火物質若為油類,可用乾粉滅火器撲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濕棉被等覆蓋,不要直接用水噴灑油麪,防止火勢流動蔓延。若為可燃氣體火災,應先關閉可燃氣體閥門,切斷氣源。若着火物質為橡膠、塑料等化工製品,進入火場人員應攜帶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品,防止發生人員中毒。
⒌如果火場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確認其尚未着火或無爆炸危險時,滅火組應調集充足的人員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離帶,防止火勢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點蔓延,同時組織力量轉移易燃易爆物品。
⒍如果發現或趕到火災現場時,火災已發展為全面燃燒,這時應開啟附近所有室內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場鋪設消防水帶,起動消防供水系統,控制火勢發展,待公安消防隊到達後,協助進行滅火工作。
六、善後處理工作
火災撲滅後,社區司法警務室負責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火災事故調查,按照“三不放過”原則(即: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責任人和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安全防範措施不放過),查明火災原因,劃清責任,整理有關材料,寫出火災事故調查報告,並提出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街道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向街道通報火災事故及處理情況,針對火災事故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提高社區居民的安全意識。協同上級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整改火災隱患,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一、滅火指揮員,通訊員
滅火疏散員,應急救護員
重點部位面積(m2)
建築耐火等級一級生產,經營或貯存性質乙類
火災危險物品醫療和電器設備
數量,價值(元)
二、消防水源
1、市政管網(水錶管經mm)
2、天然水池容積t與重點部位距離(m)
三、現場消防設施
器材種類、數量8kg乾粉滅火器4只,1211滅火器4只。
四、火災危險特點
火勢發展變化特點:沿水平燃燒,伴有爆炸
可能蔓延的方向:水平燃燒
可能造成的後果:貯氣罐爆炸,可能造成人員傷亡
五、戰術措施
1、採取上堵下防、內攻為主,內外結合的原則;
2、將火場周圍的易燃物撤出,形成隔離帶;
3、利用一切手段和可以利用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六、滅火力量部署:
1、派出專人報警的同時,內部立即成立滅火指揮部;
2、由部分義務消防隊員使用現場滅火器滅火;
3、由部分義務消防隊員用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進行滅火;
4、其它的義務消防隊員協助滅火,防止火勢蔓延擴大;
5、立即斷電。
七、人員、物資疏散方案
疏散組人員將室內的人員進行疏散,同時其他人員將室內的物資疏散至門口廣場的安全地帶。
八、滅火注意事項:
1、救人重於救火;
2、滅火隊員應配空氣呼吸器;
3、嚴禁單獨深入火場內部進行撲救,避免傷亡;
4、實施滅火過程中,防止過度注水,減少水漬損失;
5、火災撲滅後,派專人監視現場,防止復燃。
根據教育局關於“森林防火通知精神”為了確保不發生火災,和發生火災時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防火應急疏散預案:
一、成立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1、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人員。
組長:崔立坡
成員:
2、防火疏散行動小組人員安排。
(1)滅火行動組:
(2)通訊聯絡組:
(3)疏散防護組:
(4)安全救護組:
二、預案的組織。
1、發生火災時,由預案啟動人發佈啟動預案。
2、通訊聯絡組負責打電話報警、向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和疏校道、引導救火車進入校園。
3、由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視情況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切斷電源。
4、由滅火行動組攜帶滅火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有組織的滅火行動。
5、由疏散引導組和正在上課教師或各班班主任負責疏散學生,引導學生按疏散線路疏散,等確認學生全部疏散出去後,再撤離現常
6、由安全救護組成員對撤離學生進行組織並救護。
7、學生撤到安全地點後,上課教師或班主任馬上清點人數,並向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8、疏散引導組引導學生撤離現場後,對現場進行保護,防止學生和非救火人員進入現常
9、當發生火災或發生火災警報時,所有教師要堅守崗位,保持冷靜,按規定的程序作出相應反應。
10、在疏散過程中,全體師生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沿疏散通道,有組織地迅速撤離到火災區域外的安全地面。不得亂跑亂竄,各行其是,防止出現擁擠、踐踏、摔傷等混亂現象和意外事故。
11、已疏散到安全地點的教師,應幫助引導疏散或協助救援。不經批准,不得擅自返回“火場”。
12、在救護過程中應遵循“生命安全第一”、“學生安全第一”的原則。
13、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定期進行實地演練,並進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更改。
三、預案的實施。
1、火災發生後,發現火災者應馬上組織學生撤離,視火災的大小進行救火,並馬上以最快方式報告預案啟動人由預案啟動人通過廣播、電話以及喊話等方式、方法宣佈“啟動防火應急預案”
2、通信聯絡組接到預案啟動後立即撥打“110”或“12119”報警,請求公安消防部門的救援。報警內容:石亭鎮陳家莊國小發生火災。大槐樹北行200米。(聯繫人)崔立坡(聯繫電話)xxxxxxxxx。並向上級領導報告情況,傳達領導指示。
3、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和安全救護組組長立即吹響哨子或喊話,再次向全體師生報警。
4、接到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的命令後馬上負責切斷電源。
5、班主任、(另有安排除外)聽到到警報後3分鐘內必須到達本班課室,並立即組織學生按預定方案進行撤離。
6、疏散引導組:組長根據火災發生的位置、大孝和當時的具體情況指揮正在上課的教師或各班班主任組織學生進行撤離。務必做到有秩序、穩定和安全把學生全部撤離到操常
7、進行組織救助學生。
8、通信聯絡組報警後,迅速到校門口,引導救火車、救護車進入救火、救人。防止觀看閒雜人員進入,務必保證大門的暢通。
9、疏散防護組引導學生撤離現場後,由組長組織組員對現場進行保護。防止學生和非救火人員進入現常
10、學生撤到安全地點後,班主任馬上清點人數,並向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11、所有人員接到預案啟動人宣佈防火警報解除後方可有秩序地離開安全地點。
1、一旦發生火情,應第一時間確定火勢大小,如在火災初起階段應就近取滅火工具進行滅火。如火勢較大個人無法控制應迅速將火警信息傳到消防控制中心,報警方式通常有:
(1)自動報警裝置報警,報告消防控制室。
(2)應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同時向火災119報警,應講清着火地點、部位、燃燒物品、目前狀況及報警人姓名和電話。
2、消防控制中心或安全部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啟動消防應急預案,成立滅火救災指揮中心。
成立滅火救災指揮中心
滅火救災指揮部由下列人員組成:當時在酒店的主要領導和保安、工程及事發部門的負責人。最高行政領導作為指揮部指揮。
1)通信聯絡組的處置程序及相關內容
報警:
(1)向本單位最高領導報警。
(2)利用本單位一切宣傳工具或大聲叫喊,向室內或被困人員發出通報。
(3)派人在門口接應消防車,指揮消防隊員進入火場。
(4)疏散通報應根據火情的發展決定向部分區域還是向全樓通報,通報次序首先是着火層,其次是着火層以下可能蔓延的樓層。
(5)根據上級命令要求,向急救中心“120”或治安巡邏“110”報警。
接警:
(1)到路口迎接消防車進入火場。
(2)單位臨時救災領導小組向公安消防指揮部報告火災情況及處理情況。
(3)根據先前通知迎接急救中心“120”或治安巡警“110”。
2)滅火行動組的處置程序及相關內容
撲救初期火災,配合公安消防採取滅火行動。
(1)利用火場附近的滅火器,消防栓和其他器材滅火。
(2)利用場所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滅火。
(3)關閉該場所中央空調、通風系統,同時啟動送風以及排煙設備。
(4)關閉防火分區防火門,防火捲簾。
(5)有電梯的場所除消防電梯外,其他電梯全部迫降到首層鎖好。
(6)向公安消防指揮處彙報火場情況,聽從調遣。
3)疏散引導組的處置程序及相關內容
根據“救人第一,科學施救”的指導思想利用一切工具和其他方式向室內和被困人員發出疏散命令。
(1)確定人員疏散和集結的區域和疏散路線。
(2)利用配備的相應火場逃生裝備和器材,組織疏散。
(3)明確分工,由本單位專職人員引導,協助被困人員向安全區域疏散。
(4)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向被困人員指明疏散方向。
(5)組織派遣精幹人員,查清火災疏散區域內是否還有滯留人員。
(6)安置好疏散出來的人員,做好穩定情緒工作。
(7)疏散的順序:
a、先着火房間或着火房間相鄰房間區域。
b、先着火層及上下兩層後着火層兩層以上各層。
c、先指導有疏散能力的人員沿着設定的疏散路線進入安全區域。
d、後協助行動不便的人員,有組織進行疏散。
f、火災無法控制時,單位火場指揮應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4)安全防護救護組
(1)切斷有關部位的普通電源,開啟應急照明裝置。
(2)將着火區域內的危險品撤離現場。
(3)將貴重物品轉移安全處,並落實人員看管。
(4)現場救護在安全區域內對傷員進行處理或送醫院救治。
(5)清除路障,指揮一切無關車輛離開現場。
(6)維護好外圍秩序,指揮過路行人撤離現場。
(7)設立警戒區,保護好火災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一、報警與接警
1、酒店如發生火情隱患,首先進行自滅撲救。一旦發生火勢有復延的趨勢,火災信息會迅速至消控中心,消控中心會正確將火情信息正確記錄,確認起火源後,作為酒店第一反映應及時進行報警(119),通知公安消防並將地點、火情情況進行如實地報告。
2、報警以後,迅速將火情情況告知酒店最高領導(總經理)以及值班經理,同時迅速通知消防和維修工作人員到達現場。
二、成立撲救指揮部
酒店最高領導在最短的時間內召集各部門工作人員、安保、工程及日常義務消防工作人員為一體,組成臨時撲救組織、最高行政領導為指揮部(總經理不在時,由總經理助理具體負責)。
總指揮的職責:
1、根據火災實際情況,確定撲救的各項措施。
2、根據救人第一,先控後消,佈置救人,疏散物資的具體方案。
3、向消防隊彙報火情以及現場的情況,並負責現場配合加快火警。
三、通報
火警發生根據救人第一,準確、迅速、集中打好防火戰,先要利用宣傳工具,對講機、電話、廣播、警鈴,工作人員相互通知向被困工作人員進行宣傳,進行通報,主要宣傳火源發生點,穩定被困工作人員情緒,引導工作人員疏散、撤離。
四、撲救指揮部的職責
1、根據酒店發生的火勢情況,通報發生及蔓延情況,對被困工作人員進行果斷的撤離。
2、劃分安全區。根據本酒店的周圍情況確定安全疏散點和集合點,確定疏散安全通道、安全樓梯、安全出口門、安全逃生出口,明確分工,在單位消防工作人員引導,護送被困工作人員向安全區轉移,另外在各個環節哨口設立引導員,向被困工作人員指明方向。
3、在掌握及控制火勢的情況下,召集力量佈置救人,轉移物資的措施。另外,採取滅火、供水、防堵排煙等救災措施。
4、建立通訊網絡,確保各部門通訊暢通及撲救等實施。
5、公安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將撲救指揮轉移公安消防隊,服從公安消防統一指揮。
五、組織機構
防火安全責任人兼總指揮:xxx,防火安全副總指揮:xxx
1、滅火行動組xxx
2、疏散引導組:xxx
3、通訊聯絡組:xxx
4、安全防護救護組:xxx
六、疏散和救護
劃酒店安全區,根據建築特點和周圍情況,又根據着火點情況及時定工作人員疏散集結的安全區和疏散通道,明確分工,把撲救行動責任落實到各個撲救小組或義務消防隊伍,引導和護送工作人員向安全區疏散,撤離在疏散區域內,接待安置疏散下來的工作人員和穩定疏散工作人員情緒。
疏散被困工作人員及疏散物資的次序:
1、先燃火房間,後燃火房間的相鄰房間;
2、先燃着火層以上各層,後燃着火層以下各層;
3、疏散指導組沿着消防樓梯穿越火層進入安全區,引導護送行動不便的工作人員安全疏散;
4、現場救護,組織本單位義務工作人員在安全區及時對傷員進行處理或送醫院救治。
七、組織自救滅火
在着火現場,由撲救負責人、指揮義務消防工作人員全面到對燃火層進行撲救,撲救負責人全面指揮消防工作人員為撲救火災全過程。
滅火指揮組的職責:
1、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確定火源及蔓延的勢頭。
2、及時向救災指揮部彙報火情情況;
3、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體源;
4、指揮參戰工作人員實施着火層的滅火、疏散、採取搶救工作人員的措施。
5、派出工作人員關閉着火層區的防火門和攜帶滅火工具,防止火勢縱向或水平方向蔓延;
6、檢查對參戰工作人員的滅火戰鬥部署是否符合要求;
7、配合公安消防協同組織滅火搶救,維持周圍秩序。
八、防煙、排煙
開啟燃火層上區層面疏散樓梯間的自然通風窗排煙。
九、安全警戒
建築外圍警戒任務是:消防路障,指導一切無關車輛離開現場,維持好建築外圍的秩序。接待消防隊,移交消防滅火的指揮權給119,聽從公安消防的調遣,為消防滅火工作的開展創造有利和暢通條件,以最利於把燃火壓制於救火狀態。
建築燃火層出入口的警戒任務是:不準無關工作人員進入燃火區域,知道疏散工作人員離開燃火範圍,看管從燃火層疏散下來的構件,保證消防隊的滅火行動,有利於滅火要求。
燃火層下一層的警戒任務是:不準已疏散的工作人員進入或再登上着火層,防止壞人趁火打劫、製造混亂,保護好一切設備器材,指導疏散工作人員向安全區有序的撤離。
火災撲滅後,在火災區域設立警戒區,禁止無關工作人員進入,配合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十、通訊聯絡
建立通訊網絡,使各部門工作人員能迅速正確地接受火災信息,按火災應急方案中指定的部位就業和執行業務。
保持建築內外、着火層與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與工程維修部門的通訊聯絡。
十一、設施保障
保障消防用水,消防用電供應不間斷,保證滅火器材的供給和完好,保證傷員救護等的運輸工具。
十二、事件結束後分析原因,總經理對消防意識及消防工作的薄弱原因,制定防範措施。由防火負責人和安全部門檢查、驗證整改措施的結果,對整體酒店進行消防大檢查。
十三、火災發生情況記錄
1、填寫火災事故情況報告
2、追究發生火災的原因及責任人。
十四、日常檢查內容
1、酒店本着加強平時消防演練,每季度組織消防機構工作人員進行操作演練;
2、每月對消防栓進行檢查,對消防設備、設施要求完全有效;
3、每半月對滅火器材進行檢查記錄,防止挪位、移動;
4、每二小時對樓面及重要倉庫、機房重點地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異味及時整改及進行消除;
5、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
6、消防安全疏散情況;
7、消防水道、消防水源情況;
8、滅火機的培植及有效情況(二年更換一次);
9、用火用電情況,有無違章;
10、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11、消防安全重要部位的管理情況;
12、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