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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經驗交流(精選多篇)

欄目: 經驗交流材料 / 發佈於: / 人氣:1.92W

第一篇:地税稽查經驗交流材料

稽查經驗交流(精選多篇)

提高稽查效能近年來,税務稽查力度不斷加大,對整頓和規範税收秩序、保證税收收入穩定增長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稽查人員都有檢查難,處理更難,執行難上加難的切身體會。執行是税務稽查的最後環節,也是關鍵環節。只有稽查案件都得到有效執行,才能充分發揮税收稽查職能作用,體現税法剛性。由於種種原因,我們在税務稽查工作中,總還有一些稽查案件難以執行到位,這不但有損稽查部門的權威,更有影響税法的嚴肅性。為提高案件執行效能,我局就如何加大執行力度,破解稽查案件的執行難題進行了探索,並取得了一定成效。2014年、2014年我市稽查查補税款、滯納金、罰款分別為2938萬元、3230萬元,入庫率分別達到95.1%和97.3%。現將我局就如何破解稽查案件執行難、提高執法效能談幾點做法和體會:

一、認真分析執行現狀,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執行力度

(一)理清執行思路。思路清、方法對是做好執行工作的基礎。為破解案件執行難,我們經常階段性地就對稽查案件執行現狀進行認真分析,找出執行難的根源。經過分析認為,造成執行不到位的原因:一是納税觀念淡薄。由於種種原因,人們依法納税的思想觀念還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轉變,許多納税人並不認為偷税、欠税可恥。有的被查户對查補的税款、滯納金、罰款往往以資金緊張為由,能拖則拖,能少則少,能不交則賺,總是想方設法矇混過關。二是案件執行不力。體現在對被執行者跟蹤、督促不力,有的由於“人面人情”,執行人員不願為公事得罪、結怨於人,或出於對效益不好單位的同情,沒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稽查案件無法執行。三是地方政府幹預。對所謂的“外資企業”、“重點企業”有時地方政府會以“涵養税源”、“蓄水養魚”、“借雞生蛋”為理,以保護招商引資環境為由,要求税務機關不要過於“苛刻”,甚至對查出的税款也為他們“説情”。此外,有些地方政府為招商引資,擅自制定税收優惠政策,也為稽查案件執行加大了難度。為破解這一難題,我們結合税收專項檢查,要求稽查人員認真開展稽查創新,大膽探索執行辦法,加大執行力度,保證查補税款、滯納金、罰款的及時足額入庫。

(二)找準執行重點。根據以往的經驗,我們注意到稽查案件執行不到位主要發生在以下企業:一是經濟效益差的企業。因這類企業往往債務纏身,舉步為艱,面對查補的税款、滯納金、罰款已無力繳納。二是處罰較重的單位。這類單位由於偷税性質惡劣,稽查部門對其處罰較重,偷雞不成蝕把米,儘管無可抵賴,但心不悦口不服,對查補的税款、滯納金、罰款總是拖而延之。三是“輕裝上陣”的企業。這類單位只是租用場地辦公經營,經營方式簡單,待到税務稽查查出偷税問題時,往往是逃之夭夭。四是代扣代繳的行政事業單位。多數行政事業單位本身不是納税人,如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税法規定不能對其實行税務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五是“神通廣大”的納税人文章來源:中國公務網 2014-6-13 23:52:14。有的企業居功自傲,憑着自認為有“關係”,視税法而不顧,拒不執行税務稽查結論。為此,我們在日常執行工作中,將上述被查對象的涉税違法行為作為重點執行對象,加大執行力度。

(三) 完善執行制度。首先我們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分離的要求,建立了一支素質好、業務精、責任感強、作風硬、廉潔自律的執行隊伍,並對稽查四環節的工作職能進行明確界定。其次對檢查環節發現應列入重點執行的納税人,執行人員一同參與案件審理,讓執行人員儘量瞭解案情,一經審理結束,執行人員立即執行,避免了由於執行時間長,納税人為逃避納税和處罰而轉移財產,造成執行不到位現象。再次,建立了執行工作事前調查制度。執行人員在採取強制措施前,對被執行對象都要進行調查,充分掌握被執行人的生產經營和資金週轉情況,做到執行工作有的放矢;最後是建立了執行案件報告制度。每一案件執行完畢,執行人員按要求填寫《執行報告》,執行部門按月向局領導報告執行情況,分析執行工作中的問題和需要解決的矛盾。此外,我們在稽查工作績效考核評比中,將稽查結案件執行率作為執行工作的重要內容進行考評,要求查補税款、滯納金、罰款入庫率達到95%以上,使執行人員既有壓力又有動力。

(四)加大宣傳力度。為創造和諧的案件執行環境,讓被執行對象主動繳納查補的税款、滯納金、罰款,提高執行效能,我們結合“三個服務”活動,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宣傳材料等新聞媒體和開展税法諮詢等形式,大力宣傳税收政策法規,做到不僅宣傳税收知識、税收法規、納税義務,而且還大力宣傳納税人的

權利。對偷逃税嚴重的典型案件,充分利用辦税服務廳、電視、電台、報刊及互聯網等公開曝光,據統計,2014年全市在各種場合曝光涉税違法案件26起。以案釋法,提高了被執行對象依法納税的自覺性,保證了稽查案件執行到位。

(五)爭取領導支持。對查處的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資企業偷逃税案件,為保證稽查結論執行到位,我們積極主動向政府領導彙報、溝通,讓領導“吃透”税收政策,從而做出與税收法規相符的決策,支持税收工作。如宜春貿易廣場有限公司是政府招商引資的大型項目,對地方經濟發展有重大貢獻,但我們根據羣眾舉報,查補該公司偷税、少代扣税款及滯納金、罰款633.5萬元。為保證查補税款、滯納金、罰款的足額入庫,市局和稽查局領導多次向市政府主要領導彙報,並幫助公司協調好有關部門的關係,最終取得了政府領導的理解和支持,將查補的税款、滯納金、罰款全部追繳入庫。

(六) 用好強制措施。對被執行單位拒不繳納查補的税款、滯納金、罰款,我們加強與銀行、工商、法院、公安等部門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協作關係,形成嚴密的協税護税體系,以保證税務稽查案件執行到位。如奉新縣地税稽查局在對瓷土礦採掘行業進行税收專項檢查時,其中一個礦主自認為有“關係”,拒不繳納查補的5萬餘元税款、滯納金、罰款。奉新縣地税稽查局及時提請縣法院強制執行,起到了執行一個,教育一片,震懾一方的效果,同行業的其他12户礦主主動繳納了查補的税款、滯納金、罰款64萬餘元。豐城市地税稽查局在查處周元贛販賣假髮票案時,對購買、使用假髮票的72户餐飲等服務業户補税、罰款35.9萬元,提請市公安部門協助追繳入庫。據統計,全市還通過銀行扣繳被執行對象的税款、滯納金、罰款200餘萬元。通過用好法律賦予税務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確保了稽查案件的有效執行。

二、通過強化案件執行,豐富了經驗,鍛鍊了隊伍

通過加大執行力度,不但追補了大量的偷逃税款,保證了税收政策的貫徹落實,整頓和規範了税收秩序,而且豐富了執行經驗,鍛鍊了執行隊伍,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在有關會議上對我市稽查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和表揚。

(一)整頓了税收徵管秩序。近兩年,我市稽查案件執行結案率都在95%以上,稽查人員成了社會上的“明星”、偷税者的“剋星”、徵管人員的“福星”,全市地方税收秩序因此明顯好轉。如奉新縣法院對某瓷土礦礦主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後,不但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煙,震懾了涉税違法犯罪分子,而且保護了守法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有力地整頓和規範了行業税收徵管秩序,為市場經濟主體平等競爭創造了公平的税收環境。

(二)摸索出了執行經驗。對一些僅靠地税部門的力量難以執行的特殊案件,我們及時與銀行、公安、法院等部門聯繫,加強部門合作,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克服了地税部門執行權的侷限性,執行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並積累了寶貴經驗。經驗告訴我們,要加強部門配合,並取得成功,不能一廂情願、急於求成,必須要加強協調與溝通,相互理解與支持,並建立科學完善、切實可行的案件移送制度,用制度明確工作要求,依制度辦事。另外還要有高素質的執行隊伍,用“鐵的手腕”執行涉税違法案件。

(三)鍛鍊了地税執行隊伍。稽查案件執行是徵納矛盾的焦點。要做好案件執行工作,要求執行人員首先要有剛正不阿、敢啃硬骨頭的精神。其次要有較高的業務素質,熟練掌握執行程序和法律文書。再次要有很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豐富的執行經驗。在稽查案件的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互相交流執行經驗,摸索出了正確的執行方法,攻克了一個又一個難題。歷經磨練,執行人員素質明顯提高,執行經驗明顯豐富,執行能力明顯增強,執行隊伍日臻成熟。

三、要做好案件執行工作,離不開領導的重視,部門配合、執行人員過硬的素質和税企和諧。

(一)領導重視,是做好案件執行工作的前提。在稽查案件執行工作中,各級地税機關領導高度重視,積極主動向當地黨政領導彙報,爭取領導的理解和支持,並協調好各職能部門的關係,為執行人員提供交通、通訊工具,關心執行人員的成長等,增強執行人員做好案件執行工作的信心,這是我們做好案件執行工作的前提。

(二)部門合作,是做好案件執行工作的保證。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偷逃有關税收,經查實並做出處理決定後,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税收徵管法》規定,税務機關可以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但是強制執行措施單靠地税稽查部門的力量是難以達到目的。我們將一些特殊案件移送給公安、法院等部門執行,羣策羣力,強化了執行手段,提高了執行效率,使案件執行少走了許多彎路。經驗告訴我們,加強部門合作,是有效執行的有力保證。

(三)素質過硬,是做好案件執行工作的基礎。“打鐵還要自身硬”。要做好税務案件執行工作,執行人員必須從大局出發,有高度的責任感,發揚艱苦奮鬥,頑強拼搏精神,用精練的業務技巧、嚴格的工作紀律和過硬的工作作風保證案件執行到位。經驗告訴我們:執行人員一是業務要精。執行人員不但要懂税收法律、法規,而且還要有豐富的執行工作經驗。只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仗”,才能將案件執行到位。二是作風要實。執行人員要腳勤、眼勤、耳勤,深入被執行對象瞭解生產經營和資金週轉情況,執行工作才能有的放矢。三是執法要公。在案件執行中,執行人員要公正執法,不能時緊時鬆,更不能因“人面人情”或同情心影響公正執法。所以高素質的執行隊伍是做好案件執行工作的基礎。

(四)關係和諧,是做好案件執行工作的關鍵。税企關係是一種魚水關係,而不是貓鼠關係。執行人員如果按照“三個服務”要求,換位思維,認真做好税法宣傳,幫助納税人改善和加強財務管理,創造和諧的税企關係,取得納税人對執行工作的理解,讓納税人主動繳納查補的税款、滯納金、罰款,案件執行工作將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經驗告訴我們,和諧的税企關係,是做好案件執行工作的重要因素。

第二篇:國税局稽查經驗交流材料

xx國税局2014年税務稽查工作經驗報告

2014年,博州國税局稽查局認真貫徹落實省國税工作會議精神,以“税收服務年”為主題,圍繞税收組織收入的中心工作,樹立強化稽查執法是構建和諧税收的理念,積極採取措施,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公正文明執法,深入開展整頓和規範税收秩序工作,在行業整治與隊伍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行業整治方面:集中力量,重拳出擊,統一口徑,速戰速決。 2014年累計檢查160户,有問題結案138户,其中立案120户。共計查補收入總額5639.47萬元,佔全地區税收收入總額的2.1%,另調減企業申報虧損額1552.54萬元。實際已入庫5650.86萬元,入庫率100.2%。

(一)目標明確,科學選案。鑑於有關部門和社會羣眾對醫藥零售行業反映的眾多問題,我局2014年結合本地區實際將醫藥零售行業作為本年檢查的重點項目。為了有效發揮稽查威懾作用,提高稽查效率與質量,我局首先對全地區334户藥品零售納税人進了案頭數據分析,結合綜合徵管軟件提供的税務登記信息與納税申報信息,從經營規模、納税貢獻及分佈狀況進行了分組、分類,最終從中選取了74户規模較大的藥品零售店確定為檢查對象,並對其名單進行了保密。

(二)集中力量,統一行動。考慮到醫藥零售納税人大多數是個體工商户的特點,為不防礙檢查進行,不給納税人留有轉移證據的時間,避免被檢查對象之間相互通風報信,我局在人員較少的條件下,由局領導親自坐陣指揮,35人全體出動,強弱搭配,分了15個組對74户醫藥零售納税人在統一個時間進行了檢查。

(三)及時保全證據,尋找檢查突破口。鑑於醫藥零售户現普遍是利用計算機進行核算、收款的經營模式,提前取得了局裏信息中心工作人員的支持與協助,每個檢查小組都配備有電子數據刻錄所需的人員、設備及各類文書,充分的準備使得醫藥零售納税户的電子數據提取較為順利。對於銷售藥品時開具的收款收據,現場發現有保存的,及時填開了《提取證據專用收據》,將發現的證據都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固定與保全。

由於個體工商户財務核算不健全且存在僥倖的心理,要想取得預期的效果就必須有一個突破口。此行業銷售結算對象主要有兩種:一是社保單位;二是個人零售,在分析了此行業銷售特點後,我局將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與藥品零售行業專項檢查工作緊密地結合起來,以納税人開具給州、(市)縣社保局的商業零售發票為檢查突破口,使得陷入死角的檢查有了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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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多方數據比對,統一處理口徑,速戰速決。為了節省時間,避免重複勞動,提高工作效率,各檢查小組人員任務又進行了重新調整,有從州、市社保局調取開具發票信息的,有從徵管部門調取被查對象發票存根聯的,有進行數據錄入的,有進行數據複核的,大家分工有序,任務明確,信息共享,這在我局檢查史上也可謂是一種大膽嘗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繁而不亂,雜而有序。

通過從社保局調取了74户被查對象2014-2014年度開具的5256份發票聯與其繳銷的發票存根聯。通過認真細緻的比對,發現有 42户藥品零售店存在開具“大頭小尾”的現象,涉及税款16,302,457元。

為了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對檢查的阻撓,緩解雙方的矛盾,體現檢查的公平性,我局在對醫藥零售户的處理上本着同樣的問題、同樣的處理口徑、同樣的處罰標準、同樣的執行尺度,案件從選案到執行入庫在3個月內全部結束。

(五)真正發揮“以查促收,以查促管” 。74户藥品零售納税户共追繳入庫税款2,292.75萬元,滯納金153.28萬元,罰款1146.37萬元,共計入庫3592.4萬元。通過此次藥品零售行業的專項檢查一方面擴大稽查執法的影響面,達到了教育廣大納税人,震懾税收違法活動的效果。在案件結束後,及時向徵管部門發出稽查建議書,加強納税管理,加強發票的管理。部分超定額的個體户主動到主管税務機關補交税款並申請調整了定額,使納税人在涉税行為的取向上,更多地選擇“守法” 而放棄“違法”,實現納税人從“他律”向“自律”轉變,從而起到引導納税遵從的作用。徵管部門在接到稽查建議書後對藥品零售行業進行了普通發票大檢查,並相應調整了納税定額,既規範了當地藥品零售行業的税收秩序,也保護了國家的財政利益。

二、隊伍建設:以人為本,強化素質,行風廉政齊抓共管

(一)以稽查業務考試、培訓為抓手,努力提高幹部隊伍整體素質。我局實行的是一級稽查,稽查幹部有35名,平均年齡在37.7歲,偏於老齡化,如何在全國税務系統稽查人員業務中佔據一席之地,以考促學,以學促幹,以實幹促業績。

1.加強領導,組織到位。局領導高度重視稽查業務學習,精心組織稽查業務考試,及時召開稽查考試動員大會,要求稽查人員全力以赴抓好稽查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成立了由局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稽查局,具體負責組織安排全部稽查人員的考前準備、複習、試考、測試、跟蹤、監督等工作。

2.定位準確,制定方案,認真實施。首先,將此次考試複習定位在以基礎知識為本,應知應會為準,不搞偏、難方向的複習。其次,制定《博州國税局稽查人員考試學習計劃》,對學習內容、進度、方式等進行了詳— 2 —

細安排。採取了靈活多樣的學習方式,主要以自學為主,幹部自己給自己當老師,每星期組織一次單元,兩週組織一次綜合測試,集體講解試卷,展開討論,想互答疑解惑。第三,在考前的一個月組織稽查幹部進行集中封閉學習,並聘請有關專家講課,嚴格學習紀律及考勤,促使稽查人員有針對性地補差提高。

3.建立獎懲機制。為激發幹部學習的動力與熱情,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對於在全國稽查考試中取得優異成績、受到總局和自治區國税局表彰獎勵的,將按《xx國税系統獎勵辦法》進行獎勵,對成績較差的人員,將給予通報批評,並據實兑現。

通過考試,我局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共34人蔘加考試,平均成績112.07分,及格率為100%,受到自治區國税局三等獎的通報表彰,使稽查幹部整體素質得到了提高,個人也有重點突破。

(二)以人為本,抓隊伍素質建設。讓有限的稽查人力資源,發揮客觀的整體作用,取得有效的稽查成果,一直是我局隊伍建設中一個側重點。因此稽查局領導時時處處把尊重人、愛護人、培養人、依靠人的這種人文關懷始終放在第一位,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協調各種工作配合環境,營造有利於幹部成長成才、幹事創業的良好環境,最大限度地激發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以促進每個人的全面發展。

第一,領導主動關心瞭解幹部所思、所想以及生活困難,並在工作能力範圍內予以幫助,讓幹部牢固樹立集體觀念,尤其在檢查過程中要有法制意識,答覆納税人的問題要有根有據,不能信口開河,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領導主動承擔責任。第二,注重幹部能力全方面的培養。雖然稽查局內部設有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科室,但是要求每位稽查幹部熟識各部門的職能,掌握各工作流程且能熟練運用,能夠獨立辦案。在人員不充足的情況下,即能從事a崗,也能勝任b崗。我局在不違背四環節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原則下,將檢查人員與選案、檢查、審理、執行人員搭配分組,利用崗位目標考核機制,充分調動幹部積極性,使幹部不怕工作多,就怕沒工作。多種崗位的試練,即鍛鍊了幹部的能力,也提高了幹部的綜合素質,奠定了隊伍素質建設的基石。第三,給幹部搭建自我展示的平台。根據每位幹部的特長,選派參加各類活動,每年選派優秀的幹部外出參加學習、培訓,鼓勵幹部積極上進,積極參加州局的幹部選拔,今年全地區國税系統選拔30名副科級後備幹部,州局有11名,其中稽查局就有5名同志入圍。

(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強化權力監督,規範稽查執法行為。

1.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考核。我局將稽查隊伍的廉政建設列為中心工作之一,按照有關要求,稽查局內部層層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目標責任書,實行責任到人,按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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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採取多種形式抓好黨風廉政教育工作。我局在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建設中,根據稽查執法實際,利用正反兩方面典型,廣泛開展稽查執法廉政宣傳教育,倡導愛崗敬業、奉公守法的職業操守,實現對稽查重點環節、重點崗位的監督和制約,堅決懲處不廉行為,把稽查隊伍的廉政建設落到實處。我局組織幹部學習廉政條規,觀看反面警示錄像,學習正面先進人物,並與當地看守所聯繫,對幹部進行實地教育,教育幹部珍惜生命、珍惜自由、珍惜手中的權力,做到警鐘常鳴,牢固築起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強化幹部的法紀觀念和執法風險意識,規範稽查執法行為。

3.強化權力監督。加強對稽查執法權的監督,促進稽查公平公正執法。我局完善執法崗責體系,明確崗位責任,嚴格執法責任追究,實現稽查內部各環節之間的相互監督制約。主動接受州國税局及各有關業務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輿論的監督。積極配合各類執法檢查及案件複查,規範稽查執法行為,避免了不廉行為的產生。

4.嚴格落實“一案雙查雙報告”和稽查崗位預警機制。在稽查工作中堅決落實“一案雙查雙報告”、“稽查預警實施辦法”,每月按要求向監察部門報送有關材料,發現苗頭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通過建立預警機制,遏止問題於未發之時,有效防止損害納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風,減少稽查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促進依法治税,廉潔從政,樹立良好的國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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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2014年稽查工作經驗交流材料

夯實基礎求突破 規範管理求創新

加快推進稽查規範化管理全面升級

商洛市地方税務局稽查局

2014年,商洛市局稽查局緊緊圍繞省稽查局和市局中心工作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税務稽查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加快稽查職能轉換、服務地税發展大局為中心,以規範稽查管理、提升稽查質效、促進納税遵從、推進依法治税、規範税收秩序為目標,突出重大税收違法案件查處、税收專項檢查、發票違法犯罪整治三項重點工作,圍繞中心轉職能,夯實基礎求突破,規範管理求創新,突出重點抓落實,實現了“選案科學化、檢查標準化、審理法制化、處罰基準化,基礎精細化、考核績效化”的總體目標,實現了稽查工作由“監督打擊型”向“服務執法型”的轉變,稽查職能作用充分發揮,稽查工作質效有效提升。2014年,商洛市稽查系統共組織檢查和自查185户,查補入庫各項收入2421萬元。其中,重點檢查96户,查補入庫各項收入614萬元;組織自查89户,自查入庫税款1807萬元。查處50萬元以上大案4户,查處100萬元以上大案1户。稽查上線率、查補收入統計準確率、結案率、處罰率等關鍵績效指標均創歷史新高。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創新選案方式,推進選案科學化。

將風險管理理念應用到稽查選案的全過程,建立健全稽查案源指標數據庫和選案指標體系,通過案頭分析、動態察看、重點分析、指標差異提示等環節規範選案過程和程序,推行集體科學選案。一— 1 —

是通過與徵收部門建立聯動工作機制採集案源信息。按季召開座談會,瞭解日常税收徵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掌握税收徵管過程中存在的新情況、新問題,徵詢對稽查工作的方向需求,為稽查選案提供依據。二是利用外部職能部門共享信息篩選案源。綜合國税、工商、財政等職能部門共享信息,分析篩選確定選案。三是藉助税務機關內部“八大系統” 提取異常數據確定案源。從“徵管業務系統、個人所得税基礎信息管理系統、貨運税控系統、不動產建築業項目管理系統、股權變動税收管理系統、重點税源網上直報系統、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系統和網絡在線發票系統”中提取異常數據,強化比對分析,鎖定異常。四是通過選案指標差異提示選案。建立稽查案源信息庫,優化選案參數,將建築、房地產、金融、保險、電力、煙草、石油、石化等行業綜合税收負擔率、行業平均利潤率、個人所得税佔企業税前扣除的工資薪金總額的比例等簡單實用的指標作為稽查選案依據,克服和避免了經驗選案、盲目選案問題,提高了選案精準率。2014年,全市共下達選案計劃96户,通過重點檢查,選案准確率達到了100%。

二、改進稽查方式,推進檢查標準化。

一是建立查前預案制度。檢查前掌握企業的生產工藝流程,熟悉企業的基本經營環境、相關税收政策,防止盲目檢查或檢查不深、不細。二是實施項目化稽查。研究制定了項目化檢查辦法,對每一稽查對象,按照不同税種分應税項目明確必檢項目和自定必查項目,按項目檢查、取證、反映和記錄,督促檢查人員做到税種查全、環節查到、項目查清、問題查透,做到檢查項目明確,檢查質量可

控。三是明晰檢查案卷製作標準。制定了《稽查案卷規範化製作標準》,統一規範了《税務稽查報告》、《税務稽查工作底稿》、證據材料的採集、詢問(調查)筆錄等案卷資料的製作標準。四是推行“四步式”評估稽查機制.將納税評估與稽查預告制度緊密結合,研究推出評估式稽查管理辦法,完善“集中預告、集中輔導→納税自查、自行糾錯→分析比對、全面評估→鎖定重點、實施檢查”的“四步式”評估稽查程序,對金融、保險、電力、煙草、石油石化5個行業32户企業,在集中進行稽查預告輔導、組織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對企業自查結果進行分析評估,為確定重點檢查對象提供依據。通過推行“四步式”評估稽查機制,在税務稽查前給納税企業提供了自我糾錯的機會,有效防止了因政策不清、理解不透或操作失誤等形成的納税風險,收到了優化納税服務和引導納税遵從的雙重效果。五是推行取證標準化。參照行政訴訟證據規則,統一稽查取證標準,對稽查查補收入要取得對應的、相關聯的主要證據,不能取得原始憑證的要複印或複製原始憑證作為定案依據。六是開展案卷評查確保案卷質量。開展稽查案卷“八審八查”,通報問題限期整改,推進稽查案卷規範化管理。

三、完善審理機制,推進審理法制化。

一是完善“雙人”初審制。對於檢查部門提交的案件,審理部門確定兩名審理人員先後審理,分別提出各自審理意見,經共同研究後提出初審意見,防止初審不嚴。二是推行主、輔審責任制。凡屬市稽查局審理權限的案件,確定兩名初審人員擔任主審,審理科長任輔審;屬市級重大案件審理權限的案件,由初審人員任輔審,

審理科長任主審。主審對整個案件的違法事實、税種、環節、項目、證據、數據、資料等承擔全面審核責任,輔審承擔次要責任。三是完善“三級”審理流程。對於一般性案件必須經過審理人員初審、部門複審和集體審理後,才能轉入下一個環節。對於重大案件,嚴格按審理部門初審、稽查局審理委員會複審、市(縣)局重大案件審理委員會集體審理後作出處理決定,確保執法公正。四是推行限時審結制。在法定的審理時限內,對檢查終結提交審理的一般案件自接收案件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審理完結;對不符合案卷內部資料標準的,三個工作日內完善相關資料,縮減了環節流轉時間,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五是建立審理提前介入機制。對重大或有政策性疑難、爭議問題的案件,審理全程跟蹤檢查環節,通過及時召開案情分析會,研討處理疑難問題,確保檢查環節查清查透。

四、健全制度體系,推進基礎精細化。

一是建立健全稽查基礎管理制度體系。依據《税務稽查工作規程》相關規定,研究制定了《進一步加強稽查工作規範化管理的意見》和《稽查案卷規範化製作標準》,系統地規範了稽查選案主體、審理質量、檢查質量、執行管理、稽查文書、案卷管理等環節操作規程、方法步驟、具體指標及有關要求,建立了制度完備、流程規範、責任明晰、監督到位的規範化管理制度體系。二是完善稽查建議反饋機制強化以查促管。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落實稽查建議制度的通知》,認真總結檢查中發現的涉税違法問題,剖析行業普遍存在的違法手段,形成了房地產行業、建築行業、廣告行業三個綜合性行業稽查建議報告,有力促進了以查促管。三是規範稽查查補收入管

理。每半年下發稽查查補收入分析通報,指出稽查查補收入統計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同時,完善稽查查補收入管理模式,統一稽查收入統計口徑及方法,建立城區一級稽查稽查查補收入統計協作機制,確定專人負責,將對各級稽查部門查補的收入同步納入徵收機關和稽查部門收入任務,防止稽查與徵收爭搶税源現象發生。通過規範基礎管理,較好地解決了工作銜接不暢、案卷資料不統一、稽查報表與税源報表口徑不一等問題,基礎管理精細化水平明顯提升。

五、強化風險管理,推行處罰基準化。

牢固樹立風險管理理念,積極探索建立行政處罰裁量權裁量基準制度。一是對經集中預告自查評估後確定為重點檢查的企業,檢查發現的税收違法行為,違法處罰不得低於一倍。2014年重點檢查96户,處罰96户,罰款228萬元。二是對經查驗的虛假髮票,根據違法行為發生的頻率、社會危害程度、主觀過錯、違法發票份數、金額等情節,除依法補繳税款外,最低行政處罰標準不得低於補繳税款三倍的處罰;對發票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低於5000元基準。2014年,共查處違法受票企業57户,罰款136萬元,超額完成查處違法受票企業户數任務,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工作力度、措施、成果創歷史最高記錄。通過量化和縮小行政處罰裁量權幅度,有效降低行政裁量權執法風險。

六、健全考核機制,推進考核績效化。

一是建立科室工作計劃評估管理制度。科室每月對工作列出計劃,明確工作重點,確定目標進度,提出工作措施,局機關每月召開工作計劃總結評估會,對上月工作進行總結,對下月工作進行客

觀評估,通報工作進展,提出下一步改進工作措施,增強工作的計劃性,提升了工作實效。二是推行稽查關鍵績效指標量化考核機制。印發了《2014年關鍵績效指標考核辦法》,將稽查工作細化為十二項重點工作和關鍵指標,實行百分考核制,半年考核一次、年終檢查評定,科室考核結果與公務員考評、年度市政府完成任務獎勵直接掛鈎。推行關鍵績效指標考核,層層夯實了工作責任,確保了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通過制度規範和指標考核,實現了規範管理與促進工作“雙同步”,有效提升了工作質效。

一年來,我們通過實施“六化”管理促規範,稽查選案准確率達到100%,檢查案卷製作日趨標準,案件審理更加科學法制,違法處罰基準透明,基礎管理不斷精細,工作考核規範高效,稽查整體工質效得到全面提升。但我們深知,我們的工作與省稽查局的要求和兄弟地市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我們決心以本次會議為契機,在省稽查局的正確領導和精心指導下,虛心學習兄弟地市先進管理經驗,進一步拓展思路,創新方法,再添舉措,加快推進商洛稽查工作科學化、規範化管理水平全面升級。

以上彙報,如有不妥,敬請批評指正。

謝謝大家!

第四篇:市地方税務局稽查工作經驗交流材料

近年來,市地方税務局稽查局以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理論為指導,開展了“税企同舟·陽光稽查”活動。通過全程開展“透明”執法,加強了納税人權益保護;全程接受公眾監督,將稽查活動置於“陽光”之下;全程引入第三方評審,降低納税人涉税風險。主要做法是:

一、全程開展 “透明”執法,維護納税人合法權益

一是推

行查前告知。年度税務檢查工作開始前,在揚州日報、揚州晚報、揚州電視台等主要媒體發出通告,告知納税人全年重點檢查的行業、所屬期,督促納税人開展自查,對自查補繳的税款給予減輕或免予處罰。全系統組織納税人自查申報補繳税款8289萬元,有效地化解了納税人的税收風險,降低了納税成本。

二是推行稽查約談。檢查名單確定後,結合平時税收徵管掌握的信息,組織對被查單位進行集體或個別約談,宣講税收政策,友情提醒納税人可能存在的税務違法行為,並督促納税人自查整改。某電力企業一直未將職工的年金納入個人所得税的扣繳範圍,在個別約談的過程中,稽查人員耐心細緻地宣傳個人所得税政策,講解工資薪金年金部分代扣代繳的計算方法,通過約談輔導,企業及時補釦了以前年度的個人所得税300多萬元。

三是推行權力公開。讓納税人蔘與税收執法過程,通過陳述申辯、聽證等形式,保障其參與權;通過向納税人公開法律、法規、税收政策等信息,保障其知情權;通過納税人查閲税務機關收集的證據材料等資料,保障其查閲案卷資料權;通過告知對其做出的税務決定的事實理由,保障其申辯權。2014年受理税務行政處罰聽證1起,有5起案件的當事人提出的陳述申辯意見經進一步核實後被採納,涉及税款22.5萬元、罰款25.4萬元。

四是推行查後輔導。稽查結束後,針對納税人存在的涉税問題進行税法講解和賬務輔導,提出合理化納税建議,促進財務人員税法知識的更新和業務水平的提高,降低納税人的税收成本和風險。去年9月份對某港口運輸企業進行檢查後,向納税人提出享受現代物流、港口網税收優惠的建議方案,給企業帶來了實惠,受到納税人好評。

二、全程接受公眾監督,稽查活動在“陽光”下運行

主動公開稽查過程,邀請市民觀察團和行業協會代表對税務稽查全過程進行觀察,防止稽查人員濫用職權、侵害納税人權益或違反廉政紀律的行為發生。

(一)選案環節。年初,邀請市民觀察團和行業協會的代表現場參加選案,向其公開稽查選案的方法和程序,徵詢其意見和建議,並當場確定稽查對象名單。

(二)檢查環節。市民觀察團和行業協會的代表根據稽查部門提供的選案信息,自行選擇一定數量的納税人走訪,瞭解稽查人員執法情況和遵守廉政規定情況。

((轉載需註明來源:)三)審理環節。邀請市民觀察團和行業協會的代表參加聽證會,旁聽税務聽證過程,查看聽證筆錄,就聽證情況發表建議和意見。

(四)執行環節。作出稽查決定後,除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的情況,將決定內容和執行結果書面告知市民觀察團和行業協會的代表。

三、全程引入第三方評審,降低納税人涉税風險

由於納税人對龐雜的税收政策的體系、信息的理解不夠全面、及時和準確,致使納税人在納税過程中不同程度存在涉税風險。全程引入第三方評審,藉助專家力量幫助納税人降低涉税風險,併成為市局社會綜合納税服務體系的重要一環。

(一)建立了專家評審委員會。去年7月份由市局聘請財税、法律方面的十名專家學者正式成立專家評審委員會,將專家名單和簡介印刷成冊對外公佈,納税人可以在專家評審委員會名單中任意選定自己認為值得信賴的專家為本稽查案件服務。

(二)委託第三方開展免費查前輔導。為提高查前輔導的效果,委託了六家中介機構,被查對象可以在這六家中介機構任選一家免費為其提供查前輔導服務。第一批試點的5户納税人通過輔導自查共補繳税款325萬元。

(三)邀請專家全程參與評審。專家評審委員會以客觀公正的態度站在第三方的立場對税務稽查案件發表獨立的評審意見,評審意見對稽查案件處理具有一定的約束力,稽查部門記錄在案並在審理時予以充分考慮。

(四)充分吸納專家合理意見。專家評審委員會剛成立不久,某建築企業就從專家評審委員會名單選定了一名專家成員為其稽查案件提供服務,該專家成員在充分了解案情併到稽查局查閲卷宗資料後,參加了案件審理會議並發表了第三方評審意見,專家意見得到了審理委員會成員的一致認同,納税人合法權益得到充分維護。

通過以上切實的措施,陽光稽查活動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查補收入創歷史新高,全系統實現查補收入1.25億元;二是納税人合法權益得到了切實維護,税企關係進一步融洽;三是樹立了税務稽查部門的良好形象,在開展“税企同舟·陽光稽查”活動的過程中,及時將一系列制度、辦法、活動方案通過主要媒體進行宣傳,加大宣傳力度,收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 税企同舟謀發展 陽光稽查促和諧

第五篇:藥監稽查工作經驗交流材料

樹立科學監管理念,提高執法辦案能力

為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樹立科學監管理念,依法辦案、理性辦案、文明辦案,提高辦案效率,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們從學習掌握法律知識,客觀收集案件事實論據,充分發揮集體智慧,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權,公平、公正處理案件,充分保證當事人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公眾用藥安全等方面總結幾年來藥品稽查工作,對案件查處進行以下法律、理性的初步探討。

一、正確理解行政違法的主觀過錯

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當事人經常會以無主觀故意或不知情進行申辯。作出正確答覆,辦案人員首先應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違法的主觀心理狀態是違法構成的要素,一般分為故意和過失。在不同的法律領域中具有不同的法律意義。在刑法領域,行為人故意或過失的心理狀態是判斷其主觀惡性的重要依據,也是區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罪輕與罪重的重要依據。在民事法律領域,故意或過失統稱為過錯,是構成一般侵權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要素。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故意或過失認定是極其重要的。在行政法律領域,實行“推定過錯”的方法,一般只要行為人實施了違法行為就視其為主觀有過錯,不必再深究其主觀因素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實行“推定過錯”,當事人如果要免責,必須要有法律的明確規定並證明自己無過錯。《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便是這種情形,“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未違反《藥品管理法》和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並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銷售和使用的藥品是假藥、劣藥的,應當沒收其銷售或者使用的假藥劣藥和違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它行政處罰”。為了嚴厲打擊銷售和使用假劣藥品的行為,維護用藥安全,對主觀無過錯的認定,當事人必須有充分證據證明其己全面履行了法律規定的應盡義務。“可以”免除而不是“應當”免除,實踐中的理解應為即使履行了應盡義務,還應根據其它情節,如社會危害性等來從嚴掌握。

二、必須牢牢把握證據的“三性”,科學客觀收集有關證據

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是證據學的核心問題。真實性,作為案件的事實必須是客觀存在的,全面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既要收集支持某事實主張的證據,也要防止先入為主的職業思維慣性,注意收集否定該事實的證據,就全部掌握的證據,支持案件合法性的證據必須具有無可辯駁性。關聯性,證據必須與案件事實之間存在內在聯繫,與案內其它證據聯繫起來,加以對照、印證,形成證據鎖鏈,進行綜合分析,沒有矛盾,使案件事實結論具有唯一性。合法性,證據必須符合法律對它的形式要求,合法收集。現場檢查筆錄,是行政法特有的文書,也往往是案件查處的開始,檢查時要圍繞存在的疑點收集物證及票據等書證並作好記錄,拍攝現場獲取視聽資料,及時作好調查筆錄(證人證言),至此證據鏈己經形成。收集證據要注意其證據力和證明力。證據力即證據材料進入訴訟,具備作為定案的資格或條件,特別是法律所規定的程序條件和合法形式。比如調查筆錄,被調查人有時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但其必須具有行為能力,瞭解案情,能對案件事實發表真實意見。證明力是指證據所具有的內在事實對案件事實的證明價值和證明作用,可信、可採、可靠。如異地調查材料,藥監部門協查提供的證據具有較強的證明力,向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查詢而提供的證據證明力較弱甚至無證明力。法定機構檢驗報告書是鑑定結論,具有很強的證明力,因此,我們必須強化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提高檢測能力。

另外,還要特別注意簡易程序案件的證據收集,確保付諸訴訟後不以證據不足而敗訴。簡易程序的主要特點是當事人程序權利簡單,執法人員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但必須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並有法定依據,絕不能由於處罰較輕而忽視證據收集。有的簡易程序案件只有一個調查筆錄,其實當事人的訴權與一般程序同等,當場沒有爭議而事後行使訴權是法律所允許的,訴訟中一般孤證不能定案,口供容易翻供,此類案件難免敗訴。

對於個別被檢查人不予配合的證據收集,有以下方法可以採用:拍攝像獲取包括固定場所全景在內的相關定案證據;向當地基層組織有關人員、當事人的藥品業務往來單位人員或消費者獲取旁證;必要時對當事人的拒絕言論進行錄音,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引用時簡稱“證據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以偷拍、偷錄、竊聽等手段獲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材料不能作為有效證據材料”,而司法實踐中這種錄音不被認為是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而予以採信;被檢查單位如果不提供應查票據,調查人員不能採取包括強行進入有關場所和撬鎖等非法手段,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而使獲取的證據失去合法性,但是可以限期要求其提供,否則按不能提供認定,《證據規定》第五十九條規定:“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證據,原告依法應當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訴訟程序中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採納。”

三、正當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權,保證行政處罰公平、公正

按法律拘束的程度,具體行政行為可分為羈束的和裁量的具體行政行為。前者必須按法律規定做出,沒有裁量,無選擇餘地;後者行政機關可以在權限範圍內對行為的具體條件、標準、形式和程序等自行斟酌。正確行使法律賦予的自由裁量權是合法性與合理性的統一,是行政法公平、公正原則的具體體現。畸輕,特別是畸重的裁量可能被法院認定為“顯失公平”而撤銷具體行政行為。由於行政違法行為繁多複雜,行政立法賦予的自由裁量權較多,如果行政執法人員掌握尺度不一,裁量存在差距往往較大,有的還存在隨意性,甚至出現故意刁難或特殊關照。法院審理刑事案件,自由裁量有許多內部的規定。藥監組建幾年來,執法水平在不斷提高,總結己往案件,內部可以掌握一定的酌情裁量標準,比如處罰假劣藥品案件對假劣藥品及按假劣藥論處的各種情形,根據立法保證用藥安全的根本目的,充分考慮行為的原因、性質、情節、社會危害性,較為詳細的擬定出內部自由裁量的標準,參考己處理過的同類案件,應該可以作出較為公平、公正的裁量,顯失公平完全可以避免。

四、認真落實案件合議和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充分發揮集體智慧

合議制是案件查處過程中採信證據、認定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權、發揮集體智慧的一種有效形式,也是內部互相監督、增加透明度、加強廉政體系建設的需要。但這一制度在實踐中流於形式的比較多,應引起高度重視。合議由三人以上單數組成,參加合議成員權利平等,成員充分發表自己意見,必要時可進行表決。合議也不侷限於一次,目前的行政案件很少有兩次以上合議的。因當事人陳述申辯權力貫穿於整個案件的查處過程中,對其採信與否,可以隨時進行合議。合議記錄應準確完整的記載各成員發表的意見並簽字認可,這是錯案責任追究的基礎材料,對於錯案,在合議和重大案件討論時保留了正確意見的可以不予追究。筆者之一是人民法院陪審員,曾在法院合議記錄上簽名時發現書記員記錄未準確記載自己的觀點而提出意見,引起了法院領導的高度重視。

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是更高層次、更大範圍的發揮集體智慧、公平、公正處理案件的有效形式。一些地方一般只就案值金額標準提交集體討論,忽視了案情複雜、曲折、調查人員認定困難、合議意見分歧較大等情形。對此類情形,合議主持人應報告部門負責人提請集體討論。我們去年處理了一起銷售劣藥案件,涉案金額不到三千元,但當事人所在地當時正發洪災,並出示了地方政府災情證明,要求免予處罰,合議時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一種認為《行政處罰法》、《藥品管理法》並未將自然災害作為減輕或免除的情形列舉,另一種意見認為自然災害是法律免責的常見情形,應理性的考慮減輕。稽查科提請集體討論,討論根據案件性質、社會危害及自然災害情況,決定沒收其銷售的劣藥和違法所得,但免予了其它行政處罰。當事人對我們這種理性的執法表示了讚賞和感激。我局還建立了重大案件回訪制度,這一制度的嚴格執行,對於加強執法監督,確保執法公平、公正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五、為充分保證當事人權益而增加的幾種文書

行政執法文書是為了瞭解行政案件情況而對知情人或其它人員進行調查、收集認定案件事實證據,確定案件性質以及對案件所作處理及其法律依據而製作的文字材料,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們辦案水平。目前藥品監督行政執法文書共有36份,為充分保護當事人權益,我們自行增設了幾種文書,實踐證明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1、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事先告知書。對行政處罰強制執行分行政機關強制執行(依法律規定)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強制執行必須首先向義務人發出告誡,要求其自行履行義務,並使其瞭解可能採取的強制措施的內容和後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後,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後准予強制執行的,在強制執行前,人民法院應當書面通知被執行人,告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並附履行期限,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義務。雖然法律未規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前的告誡程序,但參考以上兩種告誡程序,我局增設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事先告知書,申請強制執行前,要求被處罰人十日內自覺履行處罰決定,逾期不履行的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並按罰款數額日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實踐中義務人考慮其後果都自覺履行了,這種做法既體現了執法的嚴肅性,又體現了執法理性,降低了執法成本,提高了執法效率。

2、檢驗報告書送達回執。《藥品管理法》第六十七條賦予了當事人對檢驗結果申請複驗的權利,但對告之的具體程序未詳細規定,一般僅在檢驗報告書上告之這一權利。我們認為這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一項重要權利,為避免當事人疏忽而不能行使這一權利,我們增設了檢驗報告書送達回執,突出權利告之,由稽查科送達當事人。不合格產品絕大多數是生產單位的責任,生產單位是法律上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原告型第三人,並具有獨立訴訟地位。以正式文書送達當事人,其一般都會及時與生產單位取得聯繫,徵求其是否申請複驗的意見,充分保護當事人權益,有效防範錯案的發生。

3、申辯意見採信與否及理由。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應説明當事人陳述申辯意見是否採信及其理由。我們辦理行政處罰案件,既然法律賦予了當事人陳述申辯的權利,就應當得到尊重和維護,有必要予以明確的書面答覆,比較好的辦法是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增設當事人陳述、申辯意見採信與否及理由。在現有的格式處罰決定書無此項的情況下,另附文書説明,體現了科學執法、理性執法。同時也可以起到法律宣傳與教育的作用。

4、舉報回覆函。由於許多匿名舉報不會被查處,為引起重視不少舉報人採取署名舉報方式,受理舉報機關除負有保密義務外,應保障舉報人對其舉報查處的知情權,因此對舉報人地址清楚的,應將舉報查處結果發回覆函;對地址不詳但留有電話號碼的應電話回覆查處情況並作好記錄。

六、其它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正確引用法律條文。正確引用法律條文反映行政執法人員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邏輯思維清晰。比如違反《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除了第二款、第三款的相關規定外,不要忘記了首先違反的是第一款禁止性規範。又如醫療機構使用假劣藥品違反《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處罰所適用法律應為依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七十五條)的規定,不要習慣地將上位法列前。

2、想象競合的法律適用。想象競合是指一個行為同時觸犯多個法律規範,而規範本身不存在必然的重合或包容。其法律適用的基本原則是“從一重處斷”即“擇重原則”,比如無證經營假藥行為,雖然《藥品管理法》在財產罰上是同一幅度,但性質卻不同,刑法上銷售假藥是危險犯,刑事責任追究非常嚴格,最高量刑幅度是死刑,客觀方面只要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而《刑法》對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其他物品(包括藥品)客觀方面要滿足情節嚴重的特徵,法定最高刑是有期徒刑。可見銷售假藥性質更嚴重,應擇重按銷售假藥處理。《藥品抽驗管理辦法》規定從非法渠道購進的藥品無需檢驗而直接進行處罰只能對一般情況而言,如有假藥嫌疑,應進一步查清假藥,追根朔源,必要時移送公安機關,正確履行我們的職責。

3、合理進行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是性質類似的行政強制措施,目的一致,但方式不同。只要能達到控制的目的,應優先選擇查封。這樣當事人更容易接受,解除時便利,減少執法成本,加上藥監部門一般無合適保管條件。扣押時,有時現場對貨物難以清點,只能集裝扣押,應在每件貨物上貼上有當事人簽章的密封封條,清查時請當事人一起開封,清點登記簽字,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4、正確理解法律用語。依法行政要求我們每一個執法人員必須掌握法律知識,不要忽視了一些常見的法律概念。比如:不少文書開頭部分有當事人基本情況記載,其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是一個自然人,法人單位指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指主要負責人,個別新來的稽查人員易混淆為兩個自然人。

5、嚴格執行對舉報人的保密制度。我國目前還未出台《證人保護法》,但《刑法》、《監察法》和中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規定都有保護舉報人的規定。受理舉報的機關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即使舉報失實。如果是故意誣告、陷害也應由國家的有關機關來追究。實際工作中,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情況時有發生。受理舉報查處的案件,原創文祕材料,盡在文祕知音網絡網。當事人一般對行政機關沒有意見而對舉報人意見大。因此對舉報人必須實行嚴格保密制度。

6、要讓當事人正當行使聽證權利。聽證是行政處罰的重要程序。依法需要聽證的必須告之當事人聽證的權利和期限。實踐中要求聽證的當事人一般對處罰存有較大爭議。聽證主持人必須保持中立,注意對證據質證,充分聽取當事人申辯意見,負責任地寫出聽證意見書報行政機關負責人,以便合法合理地作出處理決定。

7、注意申請強制執行期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八條規定:“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稽查工作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樹立科學監管理念,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最為重要的一個環節,也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落實科學發展觀最為具體的體現。我局緊緊圍繞保障人民羣眾飲食用藥安全這一中心,努力在加大稽查力度和提高社會的關注認可度之間尋找好的平衡點,堅持把依法辦案、理性辦案、文明辦案有機結合起來,取得了“工作不斷有進步,羣眾逐漸更滿意,政府變得更放心”的良好局面。2014年,我局在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的形勢下,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十佳發展環境人民羣眾滿意單位”稱號,這與監管理念的轉變是密不可分的。我們將以此為起點,按照吳湞局長關於科學監管的講話精神,不斷創新監管方式,加強科學技術支撐的作用,依法規範市場秩序,確保人民羣眾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