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合作投資設立東莞市__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准為準)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東莞市__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2、經營範圍:
房地產評估 ;3、註冊資本:
以工商註冊為準 ;4、法定地址:
以工商註冊為準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丙方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收購東莞市__評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三、職務和分工:
甲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長,主管決定合作公司的經營項目和內部事務;
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兼任總經理,並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財務總監,負責公司經營財務收支事宜;
四、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佔 %、乙方佔%、丙方佔%的比例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五、經營資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或不願意再增加出資的情況,則該股東視為自動放棄部分股權,三方股份則實際出資重新相應調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該以董事長和至少一名其他股東同意為準。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後,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七、因一方違約,給合作公司及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給賠償並支付沒股東5萬元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
電 話:
乙方簽字: 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
電 話:
丙方簽字: 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
電 話:
年 月 日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訂立協議股東名單
1、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
2、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
3、丙方:______
身份證號:
二、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股東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相互扶持、共同創業、共同致富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事宜,訂立本協議。
三、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四、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的實際發展(如增加投資項目、公司戰略調整等)需要追加投資,根據實際預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資比例,對應出資。若部分股東在需要追加投資時已無能力出資或能力達不到預算需要,可根據實際出資能力情況,出資能力弱者可向出資能力強者轉讓部分股權或借款。
五、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
按實繳出資比例分享股份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2、股份利潤是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方可進行股東分紅。
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8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如果是負數公司就是虧損,虧損將不存在紅利。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股東無須承擔責任。
4、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由全體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如因公司管理層違反公司章程或投資協議,或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項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由當時責任人或直接領導人承擔賠償責任和民事責任。六、出資及股權轉讓或退股
1、出資:
①需承認本協議及相關條款;
②需經全體股東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股份可以轉讓。
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股份;拒絕購買該轉讓股份的,視為同意轉讓。股東轉讓股份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3、股東退股。
①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②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③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④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七、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由
遊__ 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2、因公司發展需要,定時召開股東大會,對前期工作做出總結和企劃的調整,董事會將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各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各股東必須按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
3、股東大會會議都應有詳細文字整理記載,並貫徹落實。
4、股東大會決議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執行。
5、糾紛處理原則:當股東任何一方與另一方產生矛盾或糾紛時,或當某方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產生衝突時,應本着團結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積極的解決問題。
八、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夥資金、項目情況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賠償。3、股東經營與公司相競爭的業務,必須事先獲得公司股東會批准。
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股東決定除名。
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1、遵守公司合同;
2、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3、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十、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以下情況,可終止合夥關係:
1、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主要清算人,併成立清算小組(可由股東組成也可外單位聘請)參與清算工作;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一、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叁份,每個股東各執一份。
3、本合作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股東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入股給甲方發展_________產業,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自願入股甲方投入_________產業。
第二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本次將公司資本金增加至_____萬元人民幣。公司現有股東實持資本金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各股東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方式為:現金方式。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第三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
公司的税後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3、公司增資擴股成立後,應當在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户。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户開設後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户。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第五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乙方: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各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恆誠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2、經營範圍:物業管理、房地產經紀、園林綠化等。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
公司由甲、乙各方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100萬元。
甲方出資額均為 90萬元人民幣,分別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90 % ; 乙方出資額均為 10萬元人民幣,分別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10% ;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公司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
三、職務和分工
甲方擔任公司的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主管決定未來合作公司的經營項目,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並負責財務總審批;公司部門的設立及管理崗位人員的任免
乙方擔任公司的董事兼任財務總監及現場第一負責人,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現場管理及公司發展業務擴展並擔任公司法人代表授權人;
丙方擔任公司的董事兼任市場總監,負責公司市場拓展,物業管理方案及標書製作,公司文化創建和對外宣傳及公司發展業務擴展,並負責公司管理人員與員工的培訓。對主要崗位人員的任免有建議權。
四、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佔 60%的比例分紅,乙方佔20%的比例分紅,丙方各佔20%的比例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為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五、退股方式
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除特殊情況外)。每個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後,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電 話:電 話:電 話:
(公章)
合夥人:甲 ,男,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合夥人:乙 ,男,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合夥人:丙 ,男,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相互扶持、共同創業、共同致富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 (項目名稱),總投資為 萬元,其中 甲出資 萬元,佔 %股份;
乙出資 萬元,佔 %股份;
丙出資 萬元,佔 %股份。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若後期需要辦理工商登記,由甲負責。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相關手續,但必須召開股東會議,舉手表決。
第四條 所有合夥人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經營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組織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不得歧視他人或隨意脱離組織、出賣組織,如發現有故意危害集體利益行為者,視為自動放棄股份。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必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合夥人在合作期內不得在經營狀況不好或虧損時提出退股,若提出則視為自動放棄股權;任何合夥人不得不經所有合夥人同意擅自與他人合夥經營與本組織相競爭的業務,如發現視為自動放棄股權。放棄股權者其名下股份將均分給其他合夥人即股東。
第七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 合夥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體資金狀況。
第九條 任何成員不得聘請其親戚和家庭成員負責公司(集體內)重要職務,如財務、人事等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協議中未提到的約定,全部按照《合夥企業法》最新辦執行。
其它事項:
1、違約與責任
:甲乙丙方宣誓恪守各項條款,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要依法向守約方賠償經濟損失,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丙雙方本着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解決
不成時,則由經濟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3、本合同文本為中文。
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三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6、本合同有效期為合夥經營期限。
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零零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