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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圍擋施工合同【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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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圍擋施工合同【新版多篇】

臨時圍擋施工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細則規定,結合廣告產品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為原則,簽訂如下條款,共同遵信執守。

一、項目名稱和地點:

1、項目名稱:天鴻尚都牌圍擋

2、工程地點:大慶路

二、工程內容:

1、依據甲乙雙方確認的效果圖施工,廣告牌加工安裝包括結構表面刷兩遍防鏽漆漆(紅色),工程做法及選材標準應按相關要求執行。

2、乙方負責牌鋼結構、磚牆加工及安裝,甲方供料。

三、承包方式和造價:廣告牌鋼結構人工費每平米38.00元;製作廣告柱及安裝每個80.00元;砌牆抹灰每延米35.00元;樁柱挖坑打混凝土每個(本站☆)70.00元;鍍鋅板材料費總計8105元(含税)。工程量以最後實際測量為準。(含税)

四、工程價款支付、結算方式:

付款方式:等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期限為25天。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廣告柱的前期審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續不全,施工期間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監察機關的糾察時,甲方負責協調至正常施工止。

2、開工前甲方為乙方施工接通電源,電源通至施工現場的主線由乙方負責。

3、加工好的半成品由甲方負責看管保護。

4、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辦理工程驗收手續,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以及其它事宜。

5、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餘款,甲、乙雙方經協商無效情況下,乙方有權對該廣告柱進行處理或拍賣,同時此合同終止。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按質按量完成所約定的項目內容,並確保廣告柱結構安全性。廣告牌設計基本風壓為KN/m2(抗風設計值為11級)。廣告塔質保期為三年,保修期為一年,在質保期如因焊接出的`問題,由乙方負責其直接損失(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如因安裝不當導致廣告牌出現質量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要認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對施工中出現的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在廣告牌使用過程中,如確係乙方責任造成廣告牌損壞,由此對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在每逾期一日按工程總造價的5%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應遵守甲方區域的管理規定,服從管理,遵紀守法,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4、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遇到無法抗拒自然災害(如颳風下雨、雪等)或停電原因,工期順延。

5、工程質量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及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款;鋼結構配件安裝完工後驗收合格日期即為保修期開始(驗收日期為);如乙方工程已竣工,書面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在收到驗收通知5日內未驗收工程,故視為驗收通過。

6、在施工期間如有人員傷害和其他損失乙方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七、違約責任:如果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該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臨時圍擋施工合同 篇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在浠水承包青園工地南二區7號樓砌磚工程。經甲、乙協商,乙方承包未砌完的'磚塊及沒有砌築牆體,其中二樓、三樓已砌一半的任何部位都無條件砌築完成及頂層砌築和施工洞砌築,打拉牆筋孔及植筋,所有半塊磚用完,一樓架子自理,完工後清掃乾淨。工期為20天,延期一天罰款200元,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特訂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以包乾價結算為準,7號樓二層、三層及頂層全部砌築工程為__萬元。

二、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小型工具自理。

三、質量要求:

達到合格工程質量標準,若有乙方施工中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帶工帶料無償返工。

四、付款方式:

平時付生活費,完工付90%,抹灰完付10%。

五、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按國家安全監督部門要求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付全部經濟責任。

六、法律責任:

本協議雙方自願,自簽字日起生效,付法律責任。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服從甲方管理,隨叫隨到,如哪方違約賠償對方人民幣壹萬元。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臨時圍擋施工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將在北五十家子鎮升弘養殖場建築工程承包給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承包協議:

一、建設物料及施工費用共____萬元,核算標準如下:

2、圈舍主體建築:圈舍總面積____平方米,包工包料___元/平方米,合計____萬元。

3、辦公室及防疫室___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___萬元。飼料加工車間___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費___萬元。

4、青貯池___立方米,工料費合計___萬元,乾草棚___平方米,工料費___萬元,沼氣池____立方米,工料費___萬元。

5、院牆及廠區綠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費___萬元。

二、施工期限

工程建設自____年____月份開始,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工驗收。

三、甲方前期撥付乙方預備資金____萬元,用於園區建設前期施工人員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購置支出。此款項由甲方在工程結束驗收交付後由甲方從乙方施工費中一併扣除。其餘款項__萬元甲方根據施工進度分3次支付給乙方。

四、雙方權利和

(一)甲方:

1、認真履行協議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費用。

2、為乙方提供勞動食宿場所,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3、負責維護乙方施工期間的正常生產秩序,保證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嚴格按甲方圖紙,在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應按甲方建築要求選擇,嚴格執行採購制度,保證原材料質量。

3、施工期間負責施工隊伍的管理,保證施工安全,無責任事故。

4、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誤交工期限,負責賠償甲方相當於正常生產收入數額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圍擋施工合同 篇四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現就小區工地圍擋牌的基礎、製作、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及內容

1、工程名稱:小區工地圍擋牌製作安裝。

2、工程內容: 彩鋼圍擋製作安裝、維護及甲方原有圍擋安裝。

第二條工程地點

鶴崗市向陽區交警隊對面

第三條工程結算及支付方式

1、結算及承包方式:

圍擋牌製做採用固定單價合同,其它材料另計。

2、支付方式:

甲方在圍擋牌整體安裝完畢後7日內甲方就實際發生工程量與乙方辦理最終結算,驗收無誤後。工程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第四條工期及質保期

工程期限為 5天。具體開工日期以乙方簽收甲方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六級以上大風)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順延。本工程質保期為半年。

第五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的前期審批。

2、負責施工現場雜物移動。

3、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結算圍擋的原料。製作、安裝運輸費用。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工期製作、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進行製作、安裝。

3、負責按質按量完成合同所約定的'項目內容,如因安裝不當導致出現質量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應遵守甲方區域的管理規定,服從管理,遵紀守法,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5、在保修期內,廣告牌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不含甲方原有的大片圍擋)。

第六條關於驗收

圍擋安裝完工後即為保修期開始 ;如乙方工程已竣工,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在收到驗收通知3日內未驗收工程,故視為驗收通過。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三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安裝牢固,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六級抗風標準(基礎框架為甲方施工。出現傾斜倒塌等乙方概不負責)。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乙雙方各執貳份,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工程總造價

施工圍擋製作、安裝、維護;共計: 元,人民大寫: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圍擋施工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基於雙方已簽署的“20__年廣告製作公司年度協議合作合同”,簽訂此圍擋製作分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萬象都薈項目示範區圍擋的製作安裝工程。

二、工程承包範圍:示範區的圍擋製作安裝,包括砼基礎、預埋鐵件、鋼結構及結構面板(鍍鋅鐵皮)、照明射燈、廣告畫噴繪等。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乙方在合同簽訂後第1個工作日內將原材料進場,2個工作日內開工。

2)乙方所提交的設計方案圖紙獲得甲方的簽字確定後,方可進場施工。

3)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0個工作日。乙方從進場之日算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製作安裝。

4)所有報建工作由乙方完成,費用乙方承擔。

四、合同價款:

合同暫定價為__元(大寫:__萬元整),綜合單價為__元/m2,具體結算造價以現場實際施工面積乘以綜合單價為準。綜合單價已包材料、製作、安裝、利潤、税金、報建等一切費用,除此之外,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費用。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將全部圍擋製作、安裝完成並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並辦理完竣工結算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結算金額的。95%,剩餘5%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結束後扣除相關費用後無息退還;

2)乙方在付款前必須提供正規合格發票,否則甲方有權延遲付款,所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七、驗收:

1) 甲方依照合同有關條款製作安裝的圍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甲方代表須即在驗收單上簽字;如甲方未能簽字,須説明具體原因,乙方應進行調整,乙方調整後的製作成果經甲方確認驗收合格後,乙方調整完成後通知甲方驗收之日為乙方維修完成圍擋之日。

2) 甲方須自乙方通知其驗收之日起5日內,對已製作安裝完成的圍擋進行驗收。甲方確認驗收合格的,乙方通知驗收之日為乙方完成圍擋之日。

八、修改/變更:

本合同包含合同雙方所有意向,並取代雙方在此之前所達成的一切書面或口頭協議;任何對本合同內容的修改或變更均須雙方共同書面認可;由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或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轉讓。

九、質量保修:

1)乙方對所施工內容提供質保,期限為一年,在正常使用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負責無償維修、更換,維保工作由乙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單位施工破壞,導致圍擋出現質量問題與乙方無關。

十、不可抗力:

由於政治、軍事、經濟或自然災害以及政府命令、市政建設、政策法規,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期,乙方可申請延長工期,經甲方和乙方協商後,以書面的形式確認工期延長的時間,竣工日期做相應調整。若此類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在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交乙方認為有權要求延期的詳情報告,以便甲方可即時對乙方提交的報告進行研究。但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後的剩餘合同期內,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如本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乙方按實際成本結算費用,乙方將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費用扣除前述費用後退還甲方。

十一、違約責任:

1)如甲方超過付款方式中每期付款日期約定的付款時間,則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對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不可抗力除外)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期製作安裝完成廣告製作物,則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對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一點五的違約金。如乙方逾期累計達10天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須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支付相當於合同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本合同簽訂地區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年月 日

乙方: (蓋章) 代表人:(簽字)年 月 日

臨時圍擋施工合同 篇六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現就下區工地圍擋廣告牌的基礎、製作、安裝等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工地名稱及內容

1、工程名稱:金天屹住宅小區工地圍擋廣告牌製作安裝。

2、工程內容:廣告牌基礎施工,製作、安裝等。

第二條工程地點,興城市興海北路。

第三條工程結算及支付方式

1、結算及承包方式:

廣告牌製作採用固定單價合同。圍擋廣告牌(含基礎施工、骨架及鍍鋅白鐵皮安裝)353元/㎡(大寫:叁佰伍拾叁元每平方米)。最終結算按實際工程量辦理工程結算。

本項目以包工包料方式委託乙方製作、安裝。

2、支付方式:

A、本合同簽訂完畢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價款的30%工程款。

B、甲方在乙方將基礎做完材料進場後,支付30%工程款。

C、甲方在廣告牌整體安裝完畢後10日內,甲方就實際發生工程量與乙方辦理最終結算,扣除實際結算總額的3%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餘款甲方須在結算後10日內支付給乙方,質量保證金在保修期(1年)後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一年內甲方自行拆除,自拆除之日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工期及質保期

基礎及廣告牌的工期為50天。具體開工日期以乙方簽收甲方開工通知書為準。本工程質保期為一年。

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六級以上大風)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第五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的前期審批。

2、向乙方提供廣告牌準確位置,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及其它障礙物。

3、提供現狀施工場地,基礎兩米範圍內嚴禁任何挖掘作業。

4、負責施工現場雜物移動。

乙方責任:

1、嚴格安裝合同約定工期製作、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進行製作、安裝。

3、如現場條件與原定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4、負責按質按量完成合同約定的。項目內容,如因安裝不當導致廣告牌出現質量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應遵守甲方區域的管理規定,服從管理,遵紀守法,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6、在保修期內,廣告牌的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關於驗收

鋼結構配件安裝完工後即為保修期開始,如乙方工程已竣工,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在收到驗收通知5日內未驗收工程,視為通過驗收。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三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廣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六級抗風標準。

4、未經乙方允許,距廣告牌基礎兩米範圍內嚴禁任何挖掘作業,因挖掘作業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兩方各執兩份,任何乙方違約,另一方可向興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