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三方於年月日在烏魯木齊市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幫扶丙方掌握就業技能,期限一年。幫扶項目為計算機技術培訓。
二、丙方經甲方培訓後,由乙方接收安排工作崗位。
三、甲方應於幫扶計劃初期就有關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培訓時間告知丙方。
四、甲方有權通過乙方隨時瞭解丙方的工作情況。
五、乙方、丙方應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
六、丙方工作期間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因不遵守工作紀律或由於其他重大錯誤被乙方辭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甲方不再安排丙方第二次就業。
七、甲方對該協議保留最終解釋權。
甲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信息中心
乙方:丙方:
代表人:
(蓋章)
年月日
代表人:
(蓋章)
年月日
代表人:
(蓋章)
甲方: (幫扶學校) 乙方: (被幫扶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應用研究工作,切實提高工程的應用效益。充分發揮我省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對農村中國小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示範引領作用,甲、乙雙方建立結對幫扶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結對幫扶時間 年。自20__年 月- 年 月。
二、雙方通過舉辦教學研討活動、教育教學信息交流、資源建設、師資培訓等方式,開展應用研究專項幫扶工作,有效提高項目校教育教學水平。
三、甲方責任:
1.自簽訂協議書一月內做好本年度幫扶計劃。以後每年2月底前做好當年度的幫扶計劃。(年度幫扶計劃應與乙方充分協商)。
2.每學期與乙方至少舉辦四次教學研討活動,課題雙方共同確定。
3.為乙方選派來校學習的教師提供教學指導。每年暑期組織對乙方教師的業務培訓。
4.組織相關學科教師準備若干節基於“三種模式”的樣板課(教學設計或優質課)
6.確定一名副校級領導作為結對幫扶工作的聯繫人。
四、乙方責任:
1.積極、主動配合甲方做好結對幫扶工作。
2.每年選派 名教師到甲方學校學習。
3.為甲方選派來指導的教師提供食宿方便。
4.制訂本校的發展規劃。
5.確定一名專職人員作為結對幫扶工作的聯繫人。
五、其它條款:
六、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及雙方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為使計劃生育“三結合”幫扶户切實得到利益,達到提高收入,生活寬裕的目的,現協議如下:
幫扶部門: 綿竹市民政局 責任人:羅加法
被幫扶户姓名:廖佰華 年 齡:
被幫扶户住址: 綿竹 縣(市、區) 什地 鎮(鄉) 雙瓦 村 8 社 幫扶類型:()新增户;()聯繫户;(√)幫帶户
計生類型:( )困難户;( )獨生女户;( )符合政策的雙女户;( )其他 幫扶項目:
幫扶措施:
1、送錢 元;2、送物 (價值)元;3、送技術 次;4、送信息 條;5、送項目 個;6、制定政策 條;7、納入低保 人;8、其它
此協議一式3份,幫扶部門存1份、被幫扶户存1份、縣(市、區)人口計生局或鎮(鄉)計生辦存1份。
幫扶部門(蓋章): 被幫扶户(簽字):
幫扶負責人(簽字):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為進一步推動新市民和諧家園創建工作,更好的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切實為社區困難羣眾解決實際困難,提高困難羣眾生活品質,拓展扶貧幫困送温暖工作平台,麗景社區黨支部、社區居委會組織社區黨員、致富能手與困難家庭結對幫扶,開展“情繫羣眾,攜手共建和諧家園”活動。為促進幫促活動有效開展,經雙方自願協商,建立結對幫扶關係,達成以下協議:
一、幫扶人要儘自己的能力為結對幫扶家庭努力提供就業崗位,積極尋找就業機會,使他們能有一份相對穩定的收入,讓他們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不斷改善生活。
二、幫扶人應經常走訪、慰問結對幫扶家庭,關心他們的思想和生活,主動進行交流與溝通,幫助其轉變就業觀念,疏導情緒。
三、幫扶人不僅要在工作與生活上為結對幫扶家庭提供幫助,應儘可能的在經濟上資助幫扶家庭,逢年過節給予慰問,儘可能解決其生活、醫療、就學等困難。
四、受助羣眾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強”勇敢走出家門,努力尋崗創業,改善生活狀況,回報幫扶人和社區的關心和幫助。
五、結對幫扶雙方要定期進行交流溝通,幫扶人要一如既往
地關心結對幫扶家庭的工作和生活;受助羣眾就改善生活舉措等方面,主動與幫扶人聯繫,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爭取關心和幫助。
六、本協議為期一年,從20__年4月12日始至20__年4月1日止。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幫扶人、受助人和社區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過雙方簽字後生效。
幫扶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年 月 日
受助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年 月 日
為了促進教師羣體作用發揮,更好地幫助學困生走珠困境,健康成長,阿陽中學黨員教師 與學生 自願建立互助幫扶關係,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教師職責
1、幫扶人要切實關心被幫扶對象的學習和思想成長,定期與被幫扶對象展開談心、交流。解決他們在學習、生活中遇到的思想困惑,進行必要的心理疏導,教育他們以積極、樂觀、向上的態度對待困難,引導他們樹立科學的人生觀、價值觀、榮辱觀,促進他們身心健康成長。要求每月與被幫扶對象談心1次以上。
2、幫扶人要主動了解幫扶對象的學習情況,加強對他們的學習指導,幫助他們克服學習中的困難,使他們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促進他們學習進步。每月與被幫扶對象的班主任或科任教師交流1次以上。
3、幫扶人定期與學生家長以電話或登門拜訪的形式溝通聯繫,指導家長科學家教,爭取家長配合共同擔負起教育孩子的責任。
4、幫扶人要深入關心被幫扶對象的生活狀況,及時幫助他解決生活中的困難,並視自身能力給予更多物質幫助,讓他們能夠安心學習、快樂成長。
二、學生、家長及監護人職責
1、發揚吃苦精神和頑強毅力,發奮學習,爭取優異成績,不辜負家長、老師的希望。
2、被幫扶對象要定期與幫扶對象主動聯繫,以書信、電話等方式向幫扶人彙報自己的生活學習情況及遇到的困難或困惑,自覺接受幫扶人的教育、引導,積極參加學校的各項活動,鍛鍊身體,與同學團結友愛,保持健康向上的心態,刻苦學習,圓滿完成學業。
3、被幫扶對象要有感恩之心,逢重大節日或有紀念意義的節日,要有健康、有意義的方式,諸如發短信、打電話、制卡片、寫小紙條等,向幫扶人表示慰問,表達心意。
本協議一式三份,幫扶人、被幫扶對象、學校關工委各執一份。
幫扶人: 被幫扶對象:
__中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