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員工行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使公司獎懲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本公司所有員工。
基本原則
1、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職位高低;
3、獎懲以事實為依據,以制度為準繩;
4、公開、公正、及時。
5、獎勵: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負責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員工向綜合部提請獎勵;公司所有員工有權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員工向其上級或綜合部推薦獎勵;
6、懲處:對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負責對違紀員工提請懲戒處理;所有員工如發現其他員工有違紀行為,有權向其上級或綜合部提出投訴和檢舉;
7、綜合部負責對提請獎、懲事件與相關部門負責人(或當事人)進行認真複核、審查,並報請總經理批准;
8、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獎懲由總經理提出,綜合部辦理。
獎懲權限
9、獎懲處理決定的權限歸總經理。具體程序為:綜合部根據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提請和其他員工的推薦、檢舉,進行審核,並填寫《員工獎懲審批表》,經有關部門經理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
10、總經理有權直接獎懲員工。
獎勵分為四種:
嘉獎——公司通報表揚並給予200元獎勵;
記功——公司通報表揚並給予1000元獎勵;
記大功—公司通報表揚並給予3000元獎勵;
晉級——晉升工資或職位。
11、嘉獎:
(1)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業績顯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領導指派的重要任務者;
(3)圓滿完成重大項目未出差錯者;
(4)對操作技術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有成效者。
(5)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務,受到客户表揚,有具體事蹟者;
(7)遇有困難,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8)其它應予獎勵者。
12、記功
(1)節約物料或廢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術革新、成果顯著、效益明顯的;
(3)提合理化建議,經公司採納、實施後,效果顯著者;
(4)發現職責外問題,予以報告或妥為處置,防止損害發生者;
(5)其他應當記功者;
(6)一年內嘉獎三次者;
(7)上一條款業績突出者。
13、記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減少損害者;
(2)維護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3)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4)其他應當記大功績者;
(5)上款業績突出者。
14、晉級(工資或職位)
(1)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2)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3)其他應當晉級者;
(4)上款業績突出者。
懲處分為下列四種:
罰分——扣罰操行考評分(最低1分,最高10分);
記過——公司通報批評並減發當月50%工資;
記大過—公司通報批評並減發當月工資90%或降職級;
開除——解除聘用合同並扣發當月工資;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罰分;
(1)未履行本崗位職責,情節輕微者;
(2)遲到、早退者;
(3)不按規定着裝者;
(4)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
(5)因過失導致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
(6)不服從上級指示,情節輕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我司全部員工。
第三條:獎懲類別:
1、獎勵——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
2、處罰——罰款、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辭退。
第四條:公司對於表現傑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獎金、書面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升職等榮譽,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第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獎金獎勵(每次30~5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
1、工作積極、忠於職守、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模範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奮,出色完成工作任務者;
3、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於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5、樂於傳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況應該給予獎金獎勵的。
第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書面嘉獎一次(含獎金1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等同一次記功):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户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4、超額完成產量等指標,並能保證工作質量者;
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者;
6、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財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7、嚴格按照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遵守,符合5s標準併為他人楷模者;
8、對社會做出貢獻,使公司獲得社會榮譽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書面嘉獎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功一次(含獎金3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功等同一次記大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2、對工作流程加以簡化,並切實可行者;
3、為公司經營管理、質量提出好的建議和方針,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6、努力節約費用開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效果明顯的;
7、工作認真,表現出色,為公司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的;
8、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9、其他情況應該給予記功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功一次(含獎金500元,並以書面形式在公告欄內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記大功自動晉升一級工資):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效應者;
2、年終被評選為公司級以上優秀員工者,為公司樹立了良好信譽的;
公司員工獎罰條例
員工獎懲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2條 (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 責任與權限
第3條 (責任與權限)
3-1 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
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
3-2 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 運營程序
第4條 (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 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 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 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 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來自為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於向破壞行為作鬥爭,有顯著功績的。
4-5 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為以下三等:
等級 獎金額
一 等 1500元-3000元
二 等 800元-1500元
三 等 300元-800元
公司員工獎勵制度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後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文章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出自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 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 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處罰制度
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處罰方式:
(1) 通報批評;
(2) 一次性罰金;
(3) 減薪;
(4) 留用察看;
(5) 辭退;
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 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並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後減薪100元。
3. 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 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 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公司員工獎懲激勵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常識。
8. 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並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一般性處罰:
1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一、獎罰原則:
獎罰結合,確保預結算準確性,為公司節約成本。
二、參與獎罰項目:
對於預算部參與過並簽定合同的項目。
三、獎勵:
1、凡在合同簽訂、審查、履行以及合同規範化管理工作中做出下列成績之一的,對有關部門和人員給予表揚和獎勵:
2、在訂立、審查、綠合同過程中,工作認真負責,為本單位爭取較大的利益、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的;
3、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績,被有關部門評先進的;
4、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為本企業增加較大的利益,節約較大的資金,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的;
5、在施工圖會審之前提出合理的設計優化並經採納為公司節約投資成本的情況(節約額在10萬元以上),對個人進行100-300元的獎勵。
6、在施工圖會審之前審核施工圖發現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合理建議的情況(15條以上問題),對個人進行100-300元的獎勵。
7、在審核施工方上報進度款和結算申請中,核實發現有多報、虛報的情況,由分公司對施工單位進行經濟罰款,預算部從罰款額的50%提作為獎勵。
8、根據確認的施工進度和目標合同要求制定相應的年度進度計劃資金安排和糾偏措施,使項目工程順利進展的情況,對預算部進行500-1000元的獎勵。
9、對積極配合各部門回覆提出的問題,便於審核和確認的個人進行100-300元的獎勵。
四、獎罰方法:
由分管領導根據實施情況報批。
五、獎罰時間
按當月實施獎罰確認,次月結算。
六、處罰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形式責任:
1、盲目簽訂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
2、為經授權、擅自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
3、工作不負責,不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進行驗收、查詢、反饋信息,導致企業喪失撤銷權、代立權、勝訴權的;
4、工作不負責,對違約不彙報、不追求、暗裏向對方提供內情。受賄賂,給本企業造成損失的;
5、有締過失責任,訂立合同無效;因重大誤解和惡意串通二訂立的合同損失國家個集體利益的;嚴重不負責被欺詐的。
一.獎勵
對有下列突出表現的員工,按不同事蹟予以獎勵。獎勵分為表揚、嘉獎、立功、授予個人或集體榮譽稱號、晉級和給與物質獎勵。
1.對改善俱樂部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生產)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3.嚴格開支,愛護公物,節約費用顯著成績者;
4.服務態度好,為俱樂部獲得榮譽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準確採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者;
6.技術革新、改革經營方式有成效者;
7.為保護國家與公司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8.講文明、樹新風、做好事、維護安定團結、敢於同不良傾向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成績優異者。
財務考勤管理制度
1、員工請事假以(時薪請假時間)扣除。
2、員工請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並須持有醫院證明,否則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分鐘至5分鐘,按5元扣除。
4、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5分鐘至10分鐘,按10元扣除。
5、上班與例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與例會無故曠工按兩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內滿勤,公司將給予50元獎勵
二.處分
對違紀員工按其錯誤性質、情節、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態度,給予必要的處分。處分分為經濟處罰(罰款、賠償、扣發獎金)和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薪、開除等)。
1.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批評、警告、罰款等處分。
(1)儀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遲到早退;
(3)託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時間擅自離崗位、閒逛、吃零食、幹私活、睡覺;
(5)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電話閒談;
(6)工作時間收聽(看)收音機、錄音機、電視機或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7)在職工食堂以外的俱樂部場所用膳;
(8)未鍛鍊就在公司沖涼者;
(9)下班後無故在俱樂部內逗留、住宿;
(10)在俱樂部內高聲喧譁、影響秩序;
(11)責任心不強,工作出小差錯,對營業有所影響;
(12)對客人不夠禮貌,接待不夠熱情;
(13)不講衞生。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紙屑等;
(14)向會員索取錢物;
2.對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記過、留職察看或開除處分等,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服務態度差,受到會員投訴;
(2)酗酒、賭博、打架鬥毆;
(3)偷竊俱樂部或會員的錢物;
(4)嚴重損壞或損耗公物或會員的物品;
(5)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次
(6)私自配製俱樂部的鑰匙;
(7)不接受俱樂部規定的檢查
(8)不服從分配;
(9)頂撞領導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員;
(10)違反俱樂部的保密規定;
(11)非工作需要單獨與客人接觸;
(12)偷看或偷走會員遺留的書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響團結和聲譽;
3.凡犯有下列過失之一者,作辭退或開除處分,同時做罰款處理,觸犯法律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
(2)工作嚴重失職,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後果;
(3)惡意破壞公物或會員物品;
(4)道德敗壞等;
(5)經常違反俱樂部規定,屢教不改;
(6)服務態度惡劣,與會員爭吵;
(7)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俱樂部和社會秩序;
(8)觸犯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分的。
第一條獎勵的條件、形式及程序
1、員工表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將給予獎勵:
1)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企業效益方面有重大貢獻的;
2)能保質保量完成領導交辦的重大或特殊任務,在提高服務質量方面有顯着成績的;
3)在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經營管理中取得顯着效益的;
4)為公司節約資金和能源有重大貢獻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業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損失的;
6)檢舉、揭發損害公司利益或違規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的;
7)見義勇為,維護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避免重大損失有功績者。
8)做好人好事並得到了業户口頭或書面表揚、稱讚者。
9)在集團內部及公司外部報刊雜誌上發表稿件者。
2、獎勵形式:
1)口頭或通報表揚
2)發給一次性獎金
3)通令嘉獎
4)授予榮譽稱號
5)晉升
3、獎勵程序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經理將事蹟書面報告和《員工獎懲表》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呈報執行總經理簽署意見,由行政人事部執行。
第二條處罰的種類以及形式
作為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內部管理,對員工過失按輕微過失、中度過失、嚴重過失三類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第一條輕微過失
1、上班時間不按規定着裝或不佩戴工牌者。
2、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部門經理批准私自倒班者。
3、無故離崗十分鐘以內者。
4、工作或服務態度不佳;怠慢業主(用户)或在與其打招呼時置之不理者。
5、不按規定使用對講機及用語者。
6、安全管理人員非上班時間穿制服外出管轄區者。
7、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記錄者。
8、未經批准擅自將公司物品借給他人使用者。
9、不按部門工作規程要求工作;
10、沒有遵守各部門訂立的崗位職責;
11、拖延執行上級命令的;
12、託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條中度過失
1、輕度過失3次以及3次以上者;
2、無故遲到、早退當月累計達3次以上者;
2、曠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時擅自離崗、睡崗或違反操作;
4、不愛惜公司財產者;
5、沒有盡職及時報告事故的;
6、服務態度差受到有效投訴的;
7、當班時喝酒或酒後上崗者;
8、未經公司同意接受供應商或客户的饋贈查實者;
9、在考勤記錄、統計、病假、報銷等有欺騙行為;
10、未經公司授權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類鑰匙、重要財物及其他違紀行為者;
11、對用户(客户)使用褻瀆性或辱罵性語言影響惡劣者;
12、其他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情節較嚴重的。
第三條嚴重過失
1、中度過失3次及3次以上者;
2、年累計曠工達6天以上的或連續曠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竊公司財產、同事財物,查證屬實的;
3、在單位或宿舍內打架鬥毆的;
4、對各級管理人員或同事恐嚇威脅的;
5、虛報偽造發票冒領費用的;
6、煽動他人怠工罷工;組織、參與集體上訪的;
7、對外宣傳有損公司形象的內容或製造謠言,給公司形象造成損害的;
8、不服從公司安排或調動工作者;
9、嚴重失職對公司造成損失貳仟元以上者、給公司經濟或聲譽帶來嚴重損失的;
10、有意泄露公司商業技術祕密的;
11、確認與公司業務競爭對手有聯絡,給公司帶來損失(或潛在影響)的;
12、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13、虧空公款者;
14、襲擊其他職員、主管同事或客人,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
15、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賭博;
16、偽造公司文件的;
17、故意參與危害公司或其他職員的活動;
18、故意破壞公司設施、設備,工具情節嚴重者;
19、偽造個人人事資料者;
20、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
21、從公司領取薪酬、報酬,或報銷方面造假或協助他人造假者;
22、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者;
23、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發票的)受賄、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私設小金庫等行為;
24、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違章指揮或隱瞞工作過失造成事故或損失的;
25、服務態度差,對客户投訴屢教不改或損害客户利益;
26、其他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情節特別嚴重的;
27、觸犯國家法律及法規,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嚴重懲罰。
2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過失處罰
過失處罰分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解除勞動合同。
1、發生“輕微過失”者,將給予口頭警告,並可扣款5-20元;“輕微過失”重犯者,將給予書面警告,書寫改正保證書,並扣款20-100元;同一過失屢犯者,予以通報批評、降職降級或調換崗位,並扣款100-300元。
2、發生“中度過失”者,將給予書面警告,書寫改正保證書,並扣款20-100元;“中度過失”重犯者,予以通報批評、降職降級或調換崗位,並扣款100-300元。
3、發生“嚴重過失”者,予以通報批評、降職降級或調換崗位,並扣款100-1000元;重犯者及嚴重違紀違法者,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追究對公司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本站★√;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遞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一年內受到兩次通報批評處分時,將被解除勞動合同。
5、凡發生以上過失而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6、以上提及的過失內容非盡完備,員工如有過失行為,而未列入以上各類過失中,公司有權決定過失類別,並做出相應的處理。經公司研究後增補的條款,將自動成為員工行為規則的一部分。
第五條處罰決定的簽收
過失處罰由部門根據過失的事實表現填寫《員工違紀處罰審批表》,《員工違紀處罰審批表》由失職的員工簽字,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失職員工保管,一份由各部門每月上報工資單同時報公司辦公室存檔。
1、設立環保管理基金,每人每月100元,當月未出現環保事故,按時發放,出現事故的按情節嚴重處罰處理。
2、加強設備管理,嚴禁“跑、冒、滴、漏”的發生,對出現“跑、冒、滴、漏”造成環境污染、薰壞花草樹木的每發生一次扣除車間全部環保獎金。
3、所有沖洗廢水一律要收集進入污水池,沖洗地面要用噴槍以減少廢水的排放量,違反規定每次罰款100元。
4、生活垃圾由統一暫存於垃圾存放區集中處理,廢油、廢液不能隨便亂倒,一律倒入廢液罐集中處理,私自亂倒的每次罰款100元。
6、保護環境,從我做起,搞好環境衞生,對各人的衞生區要堅持每天清掃,始終保持清潔,每星期五進行一次大檢查,發現一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資30元,日常檢查發現四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資30元。
7、對生產過程和實驗、化驗用完的試劑、包裝瓶、桶、廢棄物要造冊登記上報,做好化學危險品“三廢”的收集和回收工作,不得隨意亂丟亂放。垃圾桶分類放置,禁止將易燃、易爆、有毒的廢棄物倒入垃圾桶和混入垃圾收集站,對私自亂倒的每次罰款100元。
8、對出現的各種環保隱患和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本部門不能落實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和防範措施並上報主管部門審批,落實整改和技改。
9、實行獎罰制度,每年底對環保方面表現優秀者進行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