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規範全體員工行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的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
二、適用範圍:
新天美地花園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員。
三、職責:
物業管理公司的所有員工有義務嚴守規章制度、為公司利益而做出貢獻。
各部門負責人要對員工進行規章制度教育,並全面貫徹下去。
四、關於服裝、裝束
進公司必須穿好工作服;
工作服要乾淨;
進公司須戴工作證;
嚴禁工作證借給別人或借別人工作證入公司;
凡遺失工作證、工作服應儘快申請補領;
不得擅自塗改工作證,若要更改一定要經人事部辦理;
公司發放的安全鞋僅限在廠內使用;
公司發放的作業服、安全鞋、圍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關於上班時間
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外出;
僱員請假須提前一天通知部門主管批准後方可請假(特殊情況例外);
嚴禁無故曠工;
上、下班必須簽到;
不許代別人簽到;
不得塗改簽到表。
六、關於廠內設備和備件
設備、備件要小心使用,應保持設備整潔美觀;
注意整理整頓;
道路要保持暢通,不許擺放東西;
嚴禁對花園內的設備亂塗、張貼;
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凡故意破壞設備、設施,從嚴處理;
凡盜竊本公司財物,從嚴處理;
設備引起故障時必須要及時報告相關領導,不得擅動機器。
一、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 並處罰金5-10元。情節嚴重者交給行政部處理。
1、不使用指定的員工通道進出。
2、上崗前儀容儀表、着裝、號牌不符合要求。
3、未經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設施。
4、大聲喧譁,遭到物業管理方或業主投訴。
5、無故遲到、早退。
6、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雜物。
7、上班時間做私事、看報紙、吃東西。串崗、扎堆聊天。
8、工作時間接待親友或私人探訪。
9、8:30上班,8:50準時上崗,11:30下班,13:30準時上班,17:30下班,17:30之前不準在辦公室逗留。
10、保潔員如上洗手間、飲水,不得超過10分鐘,進餐不得超過30分鐘, 同時立即通知上司安排人員頂崗, 否則不得離崗。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書面警告處分。罰款10-100元。 1、3次違反口頭警告條款之一者。
2、對業主或同事粗言穢語,不講禮貌。
3、不經上級批准,中止工作或遲到,早退兩次以上者。
4、在工作時間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區域內不遵守要求,不聽管理和勸阻。
6、蓄意破壞社區或物業管理方財物。
7、在社區內隨意亂寫亂畫,中傷他人。
8、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員工團結。
9、不服從正常安全檢查。
10、利用上班時間收集廢舊物,不服從上司,影響工作質量。
11、開具虛假病歷和處方單。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包括但不限於除名的處分。
1、未履行批准手續,擅離崗位。
2、工作不力,下屬渙散,影響工作質量。
3、遲到、早退累計超過五次者和曠工二日以內者。
4、經常不能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
5、損害公司聲譽和物業管理方利益,弄虛作假者。
6、泄露內部經營情報。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財物,經查實者。
8、盜竊公司或甲方的財物。
9、觸犯法律,被拘留、勞教、判刑。
為了保證小區住户的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保證小區工作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忠於職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對進出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嚴盤細問,可疑人員和車輛未經批准,禁止入區。
二、加強晝夜值班巡查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果斷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報警,並向上級報告,保護事發現場,出現重大問題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禁曠工、遲到早退,嚴格請銷假制度,從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負責區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共用設施設備的看管工作,防止丟失現象發生,屬於責任問題依照內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五、實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晝夜24小時不斷人。
六、本小區住户什麼時候叫門及時開門,禁止私自給住户和其它人員配發鑰匙。
七、嚴格禁止與外來閒雜人員在門崗或門衞室聊天閒談,除領導臨時指定替換,不準門衞人員私自用任何人頂替值班。
八、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員一定要把當天值班情況認真記錄清楚,雙方簽名,註明日期。
九、負責門崗大門口到公路衞生區的環境衞生,不得堆積雜物和垃圾。必須經常打掃,保持乾淨、整潔。門洞內禁止住户停放車輛,外來車輛一律停在大門外,禁止小商販入內。
十、雨天掃淨門洞內積水,雪天全部上崗打掃轄區內積雪,如雪天無故不到,按處罰辦法處理。
十一、做好安全預防事故宣傳教育工作,與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團結,密切配合,服從領導,共同把小區的安全保衞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領導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實行獎懲制度,一年內不出現丟失現象和其它事故,每人獎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