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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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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位于辽宁省西部,地形为丘陵山区,地势北高南低,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说。**属于干旱半干旱季风气候,十年九旱,多年平均降雨量440毫米,2018年降雨量为350毫米。境内共有大小河流511条,且多为季节性河流,只有**河没有断流外,其余河系全部断流。由于多年干旱,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造成农村居民饮水困难。

**共辖30个乡镇区261个村,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总人口55.56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口39.98万人。自2005年开始,全市共建设饮水工程928处,解决农村21.61万人饮水问题,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54.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8.3%。还有18.37万人未达到集中供水要求,饮用自家小土井水。

二、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对饮水安全的要求,2018年11月,**水务局会同扶贫局联合对各乡镇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区核查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及非贫困村的饮水安全情况,经各乡镇区核查上报,全市共有14个乡镇区、25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11个)、38个村民组,出现饮水困难,采取工程措施,计划总投资1403万元,新建饮水安全工程35处,解决7345人饮水不安全,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36人。实施方案已上报朝阳市水务局,待评审。2018年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成投资1768万元,实施饮水安全工程48处,解决了13677人饮水不安全,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99人。

三、水质配套完善工作

    按照解决全市饮水型氟超标问题,同时,一并解决其他地方病及水质问题,2018年11月,市水务局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各乡镇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区对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现状进行认真调查,经各乡镇区调查上报,结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报告,全市共有4个乡镇区、5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3个)、9个村民组,出现水质问题,采取净化设备处理水质问题,计划总投资393万元,配套完善水质工程6处,解决1995人饮水不安全,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0人。实施方案已上报朝阳市水务局,待评审。2018年**实施水质配套完善工程4处,解决了2016人饮水不安全,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人。

四、提高两率工作

截止到2018年底,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54.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8.3%。为了完成上级任务目标,即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7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集中供水率还差20.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还差21.7%,两率标准如果达到国家最低标准要求,全市还需要通过建设农村饮水工程解决10万人饮水问题。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实行“省负总则,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市政府已同意用“一般性地方债券”资金解决两率人口饮水问题,使两率达到上级要求标准,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已上报。2019年**计划解决5.48万人,估算总投资1.05亿元,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67.7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2.05%;2020年我市计划解决4.45万人,估算总投资0.85亿元,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78.9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3.18%。由于**“地方债券”已达到风险预警区,上级是否还能给“地债资金”,尚不明确。

五、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已初步落实,但无经费制定各项公示牌,三个制度市政府正在协调相关单位制定。

(注:三个责任: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实行“省负总则、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地方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督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项制度: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

六、存在问题

1、虽然建立了县级运行管理机构,但无经费来源。按照**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市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站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也成立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站,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编制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及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咨询和培训;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验收及工程管理指导等工作,属于自收自支单位,无经费来源。

2017年4月27日,辽宁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下文(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7]237号)文件里第十五条规定“资金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只能提取设计费、监理费和招标费,不得提取建设单位管理费。饮水站工作不能正常运转,人员已面临着开不开工资的局面。

2、设备老化、损坏、维修资金没有来源。通过调查发现,多数饮水工程从水费中支付维修资金,或设备出现坏损由用水户均摊费用,或由乡镇水利站出资维修,但远不能解决设备的正常维修,一旦发生设备大的损坏就更难解决,势必会造成饮水工程停止运用。(例如,2010年前建设的饮水工程,工程建设标准低,且经多年运行,部分工程已严重损坏,影响效益发挥;尤其是水泵和微机已年久失修,水泵和微机本身是电子设备,易损坏;部分工程的PVC管路已老化,需要更换,无维修资金)。另一方面,农村饮水工程点多面广,供水管线距离长,跑冒滴漏严重,而由于缺乏专业维修养护队伍,加之日常管理维护意识不强,工程年久失修也是工程设施损坏严重的原因之一,因此,损坏、报废率高,导致维修资金需求量大。

3、水源位置难确定。我市近两年旱情较严重,自去年春季到现在,没有有效的将水和降雪,地下水位下降较严重,不少水源井已经干枯,水源选择既要考虑水量,又要考虑水质,所以农村饮水工程水源位置很难选择。

4、管路铺设难度大。各乡镇都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乡村,村屯路面大都已硬化,路面破坏后需修复原样,但无修复资金;施工时还需占用村民的田园及树木,但无赔偿资金。

七、下步工作措施

1、在方案未批复前,先行确定井位,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

2、待计划下达后,立即组织招投标,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年末全部解决**贫困村贫困户饮水不安全问题。为了不影响工程按时完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批复项目时对“招投标基本情况”予以明确。

3、按照上级对“三个责任” 和“三项制度”的要求,2019年5月20日前上报“三个责任”的责任人, 2019年12月20日前上报“三项制度”。

4、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在给予工作支持的基础上,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帮助解决“**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站”单位性质问题,将现有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站由临时性机构变为常设机构,由差额补助单位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需要上级水利部门对已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立维修养护经费,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一处、用一处、百姓长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