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2022新版《民法典》學習心得

欄目: 學習培訓心得體會 / 發佈於: / 人氣:1.88W

2022新版《民法典》學習心得

2022最新《民法典》學習心得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下稱民法典)於20__年5月28日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__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共七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計1260條,10多萬字。

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通過具體規範,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佈,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的頒佈,讓公民更有尊嚴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民法典的頒佈實施,標誌着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誌着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台階。

構建完備的社會財富保護體系,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讓公民尊嚴得到充分尊重、民眾智慧得到極大發揮、社會財富得到充分湧流,是民法典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和應當具有的歷史價值。他建議,民法典頒佈後,普法教育要及時跟上,尤其要通過教科書、現代通訊網絡進行普及,普法教育要進機關單位、進學校社區,走進千家萬户。

民法典生效後,訴訟離婚的難度將會進一步增加,法官判離會更加審慎,訴訟週期會變得更長。其中冷靜期的設置,意在讓雙方強化經營的意識,更加冷靜理智的對待婚姻當中的矛盾。筆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傷”不要輕易棄療,要雙方配合、耐心修復婚姻系統的防火牆。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場兩人共同成長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於配置多豪華,路線多奇幻,關鍵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動、在取經的路上共同戰鬥,最終斬妖除魔、修成正果。

《民法典》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願。因為它完全來自於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

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遊走在網絡中的Q幣、網絡遊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給瞭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相關的點點滴滴。

《民法典》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意願。因為它完全來自於人民的生活和實踐。無論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拋物、房屋價值想“提前變現”,還是在消費中遇到的“套路貸”“校園貸”“高利貸”;

無論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還是遊走在網絡中的Q幣、網絡遊戲裝備。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給瞭解答,豐富地展示了與人民相關的點點滴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是具有生命力的,它堅持問題導向。而問題的提出和解決,自然是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瞭解民情、集中民智,民法典更好地體現人民的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意志,能夠真正用來解決和調節現實生活中羣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各種矛盾和問題,迴應社會關切。

2022最新《民法典》學習心得2

本部民法典頒佈生效以後,訴訟離婚的難度將會進一步增加,法官判離會更加審慎,訴訟週期會變得更長。其中冷靜期的設置,意在讓雙方強化經營的意識,更加冷靜理智的對待婚姻當中的矛盾。筆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傷”不要輕易棄療,要雙方配合、耐心修復婚姻系統的防火牆。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場兩人共同成長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於配置多豪華,路線多奇幻,關鍵在互相配合、一致行動、在取經的路上共同戰鬥,最終斬妖除魔、修成正果。

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誤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對方的信號,經歷各種心傷。別怕,這些坎坷都將見證你破繭成蝶的成長。當你看到一路走來自己的成長、對方的成長,你們婚姻之樹由青青幼苗變得果實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時過境遷,生活變化反映社會發展,生活進步得益於科技發展,民法典為中國創新創造保障開路。民法典也是市場經濟基本法,伴隨着民法典的不斷完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中國製度優越性不斷顯現,“中國名片”在世界範圍的影響力越來越強,中國車、中國橋、中國路等“中國奇蹟”,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國式的發展。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人民用勤勞和汗水創造了“中國力量”“中國精神”“中國效率”,一躍而上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成果來之不易,其中和諧安定、科學規範、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是關鍵,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的體現,為中國創新創造提供了不斷成長壯大的優渥環境。“小明”的成長記錄中國法治改革歷程,彰顯“中國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一生守護的人民情懷!

2022最新《民法典》學習心得3

20__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一件讓我非常激動的事情。因為在這之前就已經瞭解到民法典的編纂工作從1954年開始,由於多種原因一次次停止、打斷,而未取得實際的成果。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發放到手,我便迫不及待地打開了它。讓我眼前一亮的是民法典共有7編、84章、1260條,這麼多的條款規定了些什麼呢。通過瀏覽目錄,我瞭解到第一編為總則,它規定了民事權利能力及民事行為能力、法人、非法人以及民事法律行為時效等。第二編則是物權編,我注意到這一編較之前的民法通則新增了一些內容,如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將居住權編入用益物權等。第三編是合同,我瞭解到合同原來也有多種,在民法典中,我新學到的有技術合同、保管合同、準合同等,以前對於這些我都知之甚少。

在民法典正式頒佈以後,高檢院、省院、市院及本院都高度重視,組織我們觀看“三人談講座”、專家解讀等視頻,讓我對民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比如,繼承編增設了遺產管理人制度。隨着私人財富的積累、家庭主義的式微以及個人主義抬頭,兄弟姐妹之間的遺產糾紛日益繁多,撕裂着社會,拖累着法院、檢察院等。為此,民法典規定由遺囑執行人或繼承人推選的人充任遺產管理人,執行遺囑,分配遺產。這不僅可以緩解親人之間的衝突,而且還可以減少法院的負擔,增進社會自治能力。又如,農地三權分置入典。此次民法典物權編在土地承包經營權一章界定土地經營權的內容,規定了土地經營權的設立登記規則,其實就是正式承認了土地經營權的物權性。這為農地市場化和農業規模經營進一步鋪平了制度之路。同時,民法典中還新增了居住權,明確居住權原則上無償設立,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者遺囑,經登記佔有、使用他人住宅,以滿足其穩定的生活居住需要。另外,繼承編還規定了遺產管理人的職責、報酬和責任,為管理人依法履職提供了法律依據。除此之外,繼承編還擴大了繼承人的範圍,規定了無人繼承時的處置原則,即收歸國有,用於公益,難能可貴。民法典的1260條條款,基本把每個人的社會生活都囊括了進去,從一家人的供用電、水、氣、熱力等到物業服務再到婚姻家庭關係到繼承及侵權和隱私,從一個人出生到一個人死亡,從一個家庭誕生到所有家庭的社會關係,民法典都全方位的保護了人民民事權利。我也終於理解了為什麼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在專家解讀中,我還學習到了民法典的編纂歷程、重大意義、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讓我對民法典誕生的歷史背景有了一個瞭解,也更加深刻的讓我感受到民法典的來之不易及民法典是匯聚了幾代人社會生活規則的共識。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體現,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也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更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就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通過對民法典背景的瞭解,讓我感到更加的震撼。

作為檢察院最基層的一名幹警,認真學習民法典,將增加我的知識儲備,提升我的業務能力,在工作中多方位的解決問題。同時,我還要宣傳讓更多的人瞭解民法典,讓人們瞭解這部屬於人民的法典,使其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保護自己的利益。

2022最新《民法典》學習心得4

民法典作為我國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

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呼應了我國國情的現實需要,通過具體規範,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民法典的頒佈,是維護人民權益的客觀需要,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民法典的頒佈,讓公民更有尊嚴的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還有各種各樣的財產權利等等。

民法典的頒佈實施,標誌着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標誌着我國依法治國邁上新台階。構建完備的社會財富保護體系,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讓公民尊嚴得到充分尊重、民眾智慧得到極大發揮、社會財富得到充分湧流,是民法典應該承擔的歷史責任和應當具有的歷史價值。

我們要做好民營經濟界普法教育工作,通過工商聯平台進行宣傳,引導會員知法守法、學法用法;要領悟和踐行民法典的真諦,堅持問題導向,解決好企業經營中迫切需要解決的涉法矛盾和問題。

2022最新《民法典》學習心得5

合同效力問題,從來都是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在爭議處理中的核心關注點和出發點。《民法典》頒佈後,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從邏輯結構、表述內容方面都發生了適度增減、吸收等調整和變化。本文嘗試通過梳理《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淺談《民法典》的學習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結構調整

《民法典》頒佈前,有關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民法總則》沒有針對合同效力問題作出規定,但針對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做出了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包括合同行為,因此《民法總則》有關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也是對合同效力的原則性規定。除了《民法總則》《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些單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體系下對合同效力有所規定。但總的來説,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相對分散,邏輯結構不夠緊密,產生的弊端是難以在頭腦中形成對合同效力規定的整體感和嚴密感。

而《民法典》對於合同效力規定在結構和邏輯上進行了整合,使其更為嚴謹。《民法典》第三編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過七個條文,分別對生效時間、需批准合同、無權代理、越權訂立、超越經營範圍、免責條款、爭議解決條款等進行了一般性規定。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本編對合同的效力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的有關規定”,用《民法總則》中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對合同效力做了結構上的補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邊界

效力問題是合同關鍵,而法定無效情形是效力問題的邊界。把握了法定無效的清晰邊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從兩個角度梳理和討論合同法定無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變化。

首先從《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原有五種法定合同無效情形出發,看其內容在《民法典》中具體變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然無效的規定。

針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民法典》中有其他相關規定分別體現,如第一百三十二條中概括規定為“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藉由合同編第五百零八條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編第六章中的相關規定),使得合同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對合同效力的判斷和影響變得更加重要,體現了對於社會公共法益保護的核心。

《民法典》沒有對公序良俗做出定義,也沒有做列舉式的説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__年11月8日發佈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也就是《九民紀要》第30條中規定:“下列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強制性規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序良俗的;”這條規定體現出人民法院認為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屬於公序良俗範圍。如此看,如果合同內容違反有關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規定,即使所違反的規定不屬於法律或行政法規,也存在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認定該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風險。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實質內容,調整表述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條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無效的規定,而將整合了該條實質內容的《民法總則》中關於通謀虛偽的規定體現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中,即“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也就是先對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進行偽裝識別,再確認隱藏行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內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中延續了《民法總則》中的相關表述。

再來看《民法典》對法定無效情形的直接規定和明確表述的變化。

《民法典》以第三編第三章合同效力專章規定了七個條文,但僅在該章第五百零六條將造成對方人身損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這兩種情形的免責條款直接規定為無效。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指引到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章節,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通謀虛偽、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規定為無效。

除此之外,因考慮到合同效力的複雜性,對於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規定為無效的其他情形,則放到《民法典》總則中有關合同可撤銷、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擔保從屬性效力判斷等相關條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節中另行規定,形成了對合同效力靈活處理的緩衝地帶,體現了使合同儘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學習感受

從《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的行文結構、邏輯調整、內容增減、條文表述等細節之處,筆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對合同無效情形更為寬泛的規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體現了鼓勵交易、保護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對合同法定無效情形的規定讓我們感受到它向我們清晰傳達的合同效力邊界的拓寬。

對於我們法律人,法條的細節固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續探索。《民法典》是通過已經寫進條文的內容,向我們傳達和揭示它沒法寫進條文的現實複雜性,向我們努力呈現在鼓勵交易基礎上效力問題的複雜性,提醒法律人不能掉以輕心,需在法律規定與現實生活、交易效率與合同正義中探求各方真意、尋求動態平衡。《民法典》可作為法律人執業道路的指南針,在未來面對特定情境的具體法律行為時,都能以客觀立場,對合同效力問題綜合分析和審慎判斷。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對《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變化的感受,那就是“邊界拓寬,而自由之地更加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