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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擔保行業存在問題及對策

欄目: 經濟論文 / 發佈於: / 人氣:1.57W
融資性擔保行業存在問題及對策
融資性擔保行業存在問題及對策 (一)融資性擔保行業存在問題
    1、融資性擔保業務規模不大,商業銀行對擔保公司認可度有限。
 (1)緊縮的貨幣政策,造成商業銀行信貸市場規模受限,進而影響擔保公司融資性擔保業務規模。
   近年來,隨着國家一系列宏觀審慎貨幣政策的陸續出台,在利率、存款準備金率、公開市場操作等多種調節工具的綜合運用下,商業銀行信貸規模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制約。受此影響,部分擔保公司在自身開拓市場能力有限的情況下,融資性擔保業務規模受到較大影響。
 
(2)商業銀行逐步提高擔保合作門檻,合作更為謹慎,基本無風險分擔機制。
目前,多家商業銀行已經上調了與擔保公司合作准入評信等級,同時對資本金充足性和保證金比例有了更高的要求,一部分擔保資金實力有限的擔保公司被終止了業務合作,同時,現階段擔保與銀行合作時還處於弱勢地位,基本無風險分擔機制,由擔保公司承擔100%風險。
 
(3)擔保公司自身缺乏反擔保創新能力,市場開拓能力不強。
   部分擔保公司成立時間較短,缺乏行業相關經驗,反擔保措施基本與商業銀行相同,創新能力不足。同時,自身市場開拓能力不強,導致擔保業務規模有限。
 
(4)擔保公司融資性擔保業務獲利能力較弱,部分擔保公司業務重點不放在融資性擔保業務方面。
①擔保公司融資性擔保業務取費在1%-3%之間為主,且需要提取較高比例的風險準備金,僅依靠單一擔保業務獲利能力較弱,高收益主要依靠委託貸款、投資和諮詢等業務。
②部分擔保公司開展的關聯方擔保,往往不收取擔保費用,一些政策性擔保公司,受相關部門干預,收費很低或不收費。一些新成立或擔保實力有限的擔保公司,為了儘快佔領市場,也採取不收費和少收費的方式惡性競爭。
 
    2、民間融資市場活躍,擔保資金大量流失。
   由於商業銀行信貸規模受限,中小企業為了緩解融資難問題,對民間融資的依賴性與日俱增,在民間融資市場巨大的利益面前,許多擔保公司將閒置資金以投資和委託貸款的形式投入到高收益項目中,甚至直接以自有資金參與民間借貸,導致擔保公司擔保資金大量流失,同時也對其擔保代償能力產生巨大影響,存在較大風險。
   
    3、擔保機構人力資本有待提升,組織架構和法人治理亟需完善。
儘管註冊資本金、擔保業務規模差異較大,但是大多數擔保機構卻具有以下的共同特徵:人員數量少,整體專業素質有待提升。大多數公司的總人數在3-15人之間,其中從事擔保業務的人員數量則更少,而一般的擔保客户數量在幾十户至一兩百户不等,相對其擔保業務規模來説,大部分擔保機構的業務人員較少,致使在擔保業務調查和保後監管方面因人員較緊而出現不到位的現象,隱藏一定的經營風險。
受制於人力資本,大多數擔保機構的組織架構並不健全,擔保業務部門和評審部門、行政管理部門沒有實現有效分離、相互制衡,部門及人員身兼數職的現象較普遍,因而組織架構和法人治理亟需完善。
 
4、擔保機構基本建立起業務制度體系,但在實際操作中未有效貫徹和實施。
在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的指導下,通過借鑑同行等方式,大多數擔保機構建立起相對齊全的業務制度,基本包括擔保業務操作規程和客户篩選、項目評審、反擔保及保後監管等業務風險管理辦法,以及內部管理考核制度等必要內容。
不過,在現場調查中,我們發現大多數機構的業務制度體系雷同,且多框架性,針對性不強,可操作性有待提升。同時部分擔保機構的管理制度並沒有得以貫徹和實施,基本形同虛設。
5、監管部門與擔保公司之間信息不對稱。
目前,監管部門與擔保公司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一部分擔保公司提供虛假資料,掩蓋其違規行為;同時一些擔保公司財務制度不健全,審計報告不規範,無法真實反映擔保公司當期的財務數據和經營情況,錯誤的信息數據為監管部門日常監管和風險識別造成了難度。
 
 
(二)擔保行業問題對策:
 
1、完善風險監控體系,儘快建立監管評級和分類監管機制。
擔保機構監管部門應逐步健全和完善風險監控體系,儘快建立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評級機制,實行常態化、動態化的分類監管和重點監管,並且及時通報有關擔保機構的違法行為,補充完善擔保機構風險防範和處置的制度辦法,監督擔保公司合規經營,健康、科學、可持續性的發展。
 
2、嚴格規範財務審計,避免監管盲點
現階段,擔保公司財務報表的審計師事務所大部分均為自由選擇,因此部分事務所出於市場考慮,出具的審計報告不夠規範或協助擔保機構出具虛假報表,掩蓋其違規行為,因此,建議監管部門選擇具有執業規範和相應資質,實力較強的會計師事務所參與擔保公司報表審計工作,以此解決監管部門與擔保公司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3、規範擔保行業自律,完善市場約束機制。
應充分發揮擔保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制定行業統一的業務規範和標準,在市場開拓、反擔保創新、風險控制等方面給予專業性的指導,協助政府主管部分對擔保行業業務進行業務規範和指導,並利用自律組織這一平台,促進擔保機構之間、擔保機構與銀行之間、擔保機構與企業之間的信息溝通。通過建立和完善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對擔保機構評級並定期發佈的制度,促進擔保業優勝劣汰,推動資本實力強,運作規範、信用度高的擔保機構加快發展,逐步淘汰資本實力弱,管理混亂、信用度差的擔保機構,通過市場約束和選擇促進擔保行業的規範發展。
 
4、多渠道增加資本金,自身做起謀求發展。
擔保機構自身應不斷尋求增加資本金、擴大擔保業務規模,積極在規定限額內對外投資運作增強資本實力。機構自身不斷引進人才,深層次分析市場,謀求快速穩步發展的策略。加強自身管理制度的規範性、科學性。嚴格把好保前調查、保後監察跟蹤關,提高自身的業務質量,降低自身經營風險。擴大經營思路,在不失嚴謹的前提下,將業務做活做廣。不斷增強自身實力,規範操作,爭取與銀行的廣泛合作。
 
5、組織機構之間交流與學習、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執業能力。
建議組織省內的擔保機構向國內先進省市的擔保機構進行學習交流。同時,人力資本是擔保機構的關鍵所在。我省擔保機構的高層管理人員及內部普通業務人員的素質急待進一步提高。省金融辦可以適當地組織擔保機構之間的業務交流與學習,在市場開拓、反擔保方式創新、風險防控等方面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與講座。
本次***省融資性擔保機構相關情況彙報是在已進行現場檢查的擔保機構存在問題彙總的基礎上進行的歸納總結,僅供金融辦領導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