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舉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之歌”歌詠比賽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效提升全縣幹部羣眾的文明素養,展示我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歌曲傳唱活動成果,縣委、縣政府決定,舉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之歌”歌詠比賽,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賽方式
1.組隊方式:本次歌詠比賽要求各鄉鎮、各系統必須參加。各系統要認真組織參賽,深入做好組織動員工作,每個系統至少要組織一個參賽隊伍;如系統內有願意組隊參加的單位,也可多報。
2.人數要求:要求參賽隊伍人數100—150人,隊伍整齊、服裝統一、儀態大方、精神面貌良好。
二、比賽曲目
1.曲目要求: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一主題,準備兩首參賽曲目。其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之歌》為必唱曲目(詞曲可到文化局辦公室複印)。另外要圍繞本次活動的主題、結合慶祝建黨95週年確定一首選唱曲目。合唱曲目要完整,演唱整齊,聲部分明、和諧。鼓勵參賽隊伍在演唱的基礎上增加難度,勇於創新。
2.時間要求:兩首歌曲演唱時間不超過10分鐘,歌曲形式自定,原則上自排自演,自行安排伴奏和指揮。
三、比賽時間及地點
1.比賽時間:2016年6月29日晚8時
2.比賽地點: 廣場
四、評獎細則
(一)評分標準1.領導重視、組織得力(1分);班子成員能夠參加合唱隊的可酌情加分(0.5分之內);
2.演唱歌曲的難易程度(1分);
3.指揮準確,指揮動作大方協調,與樂曲情緒相符,能很好地調動合唱隊員的情緒(1分);
4.歌曲演唱完整流暢,無唱錯、變調或停唱等現象(1.5分);
5.演唱音色和諧,層次鮮明,能夠準確地把握樂曲的音準節奏(2分);
6.演唱感情到位,能夠較好地表現出歌曲的情緒和音樂形象(1分);
7.編排創意新穎,演唱整體效果好,富有感染力(0.5分);
8.參賽隊員紀律嚴明、進出場整齊有序(1分);
9.服裝整潔統一、儀態大方、精神飽滿(1分);
10.領唱、朗誦、指揮為本系統班子成員加0.2分;
(二)評分辦法1.評委成績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後的平均分為參賽隊伍的最終競賽成績;
2.最終競賽成績加上加分項目得分之後,為參賽隊伍的最終比賽成績。
五、獎項設置
本次比賽設金獎三名、銀獎四名。
六、組織機構
本次歌詠比賽由縣委、縣政府主辦,縣委宣傳部、文明辦、文化局具體承辦,各鄉鎮、各系統組織參賽。
七、活動要求
1.歌詠比賽既是創建全國縣級文明城市系列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形式,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廣泛動員幹部職工積極參與歌詠比賽活動。
2.各系統組織參賽隊伍時,既可以本系統一個單位為主單獨組隊,也可由若干個單位共同組隊。
3.各參賽隊伍必須於6月22日前將參賽人數、副科級以上領導成員名單及領隊、指揮、安全負責人名單報文化局辦公室。
4.歌詠比賽結束後,全體參賽隊員、領導和現場觀眾合唱《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